文/白晓娟
9月上旬,宝鸡市档案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两个评价组,集中对除扶风县之外的11个县(区)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工作进行评价。
在评价工作开展期间,专家组依据《陕西省档案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陕西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2016-2018)的通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的方式,围绕建筑与设备、经费与人员、档案基础业务、开发利用服务和工作落实五大项、十七小项、六十个指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现场量化打分,并形成评价工作意见。目前,11个县(区)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已全面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