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靖捷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 710000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连接世界的贸易窗口,集聚了地区的经济发展资源,促进了地区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其最大的优势就是以税收优惠政策制度为基础的多元化税收制度体系。在探索创新的过程中,决策机构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特色,有针对性地制定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和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制度,让每一个自贸区都能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优势。
税收优惠政策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一直是自贸区税收制度的重中之重,税收优惠的宏观调控职能体现了政府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影响,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正是如此,税收优惠政策才能够促进资金向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的方向流动,另一方面,建立具有国际水准的自贸区,需将投资贸易便利自由放在首位,最根本就是要运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企业间竞争机制的效用最大化。
政府通过减税手段降低了一部分税收收入,以便支持某一产业的发展。企业在创建初期成本较高,资金周转较慢,在没有稳定盈收的情况下,降低税费能够让企业减轻一部分负担、加快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的运营活性。针对一些自贸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他们的研发成本高,周期长,对它们采用税收优惠的政策无疑能很好地推动其发展,不仅能提高抵御新风险的能力,而且能实现产业的创新发展,而从长远来看,这些企业为自贸区带来的正面效益是十分可观的。
税收优惠政策作为自贸区税收制度的一部分,制定政策时,决策者一般会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和自贸区的产业组成结构,特色地制定该地区的减税项目。站在这个角度看,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给本地区其他未扶持企业财政压力。再者从不同地区来看,税收优惠政策以区域性优惠政策为主,而这些税收优惠会拉大不同地区间相同类型企业的差距。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税收政策通常力度会更大,企业由于政策的扶持而更加高速发展,形成逆向调节。长此以往会动摇税基,造成财政收入不稳定也不利于构建一个能够完全竞争市场。
我国自贸区内普遍存在税收优惠政策过量且冗杂的问题,有悖于简明税制的要求。首先,各区的税收优惠较为复杂,分为国家推行和自贸区当地两种优惠政策。例如,自贸区内的高新技术产业一般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政策,然而繁杂多级别的优惠政策导致税收征管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其次,地方政府不注重优化整体税收环境给区内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曾经就发生过多部门插手自贸区管理的情况,而且冗杂的优惠政策也增加了企业纳税的总成本,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继而导致自贸区内的贸易活性不断受阻下降。再者,过量的财政补贴对制度环境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同样也不利于有效配置资源,财政补贴人为可操作空间大,在实践中易产生不规范现象。
全国各个自贸区内的优惠政策层见叠出,条目繁杂,并且缺少专门法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规范也导致税收优惠政策难以进行统一化的管理。在此背景下,专门用来规范自贸区内的税收优惠的法律更是难以觅寻,相关的法律都零散地分布在不同的部门法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中。缺少专门规范优惠税收的法律,同样导致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很多缺陷。主要表现为两点,第一点是没有专门正式的法律文件,立法程度低。现在的税收优惠政策大都是由国家行政部门制定,这些规定主要是暂行条例或草案,缺乏稳定性,容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征收管理法》互相排斥。第二点是政策制定不够系统化。各地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需要参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各地的发展因地制宜地制定与之匹配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导致各个地区的税收优惠程度、所涵盖的范围往往会有所差别。而且这也会出现各地为了自身的经济发展,不计后果地将税收优惠政策最大化,甚至脱离实际情况,进行恶性竞争,制造税收洼地,这非常不利建设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生态,所以这也对我国自贸区的税收优惠立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众所周知,国际上的税收政策一直是强调税收公平,反映在国际化的税收改革中就是确保财政收入以及确定较高的税收税率。在我国的自贸区建设发展过程中一直采取的是税收竞争策略,这种带有保护主义的政策是以吸引外资扩大市场为出发点的。从国际化的角度来说,想要税收中立首先要税种中立,也就是说不允许某一地区因为税收的优惠政策而获得额外的成本优势,税收成本在企业成本中占比较大,因此若无法保持税种中立就无基本的公平可言。我国目前自贸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欠妥但是确实有其制定的目的所在,而且根据目前的现状并不适合完全取缔当前政策,只能是在目前税收政策优惠的基础上加入一些调节的机制。这些调节的机制应顺应国际化的潮流和方向,借鉴国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标准,尽可能的减少不公平竞争和恶性竞争,保持良好的市场运营环境。有条件也应当加强国际的合作和交流,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在政策上不断与国际接轨。
我国自贸区税收政策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税收政策较为冗杂。针对该问题我认为首先应当建立税收优惠政策为主、财政补贴和奖励政策为辅的财政支持体系。目前大多数企业以财政补贴作和奖励政策作为企业生存的关键,要一次性的取缔财政补贴政策不现实,因为一项政策的颁布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此期间只能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渐的将财政补贴作为一个补充政策,强调税收优惠政策,将税收市场朝着规范化管理以防止地方政府的随意作为。另外应当规范目前的税收优惠制度,前文中提到税收优惠制度的大方向是与国际接轨,具体来讲就是要整合自贸区内的税制方案,根据实施的效果来决定该政策的去留,这是自贸区税制改革中必不可少的摸索阶段,最终制定出简易可行的实施方案。对于自贸区的原有优惠政策应做清理和分类,不断规范和明确享有优惠的条件。
在前文存在问题的分析中可知我国目前所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以所得税减免为主,这样做的弊端在于容易形成“税收洼地”,从而不断的拉开自贸区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差距,使得自贸区经济更难以融入到当地经济中,与设立自贸区、探索顺畅贸易之路的目的相悖。因此探索一条适合目前发展趋势的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是当务之急,应强调以间接优惠为主,允许企业能够自主选择增值税,尽可能的减少企业的负担。这种做法相比之前的给予某些特定行业税基税率减免的方式更能促进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另外可以采用“区块链+”的模式,将自贸区与税收海关部门紧密结合起来,使得物流、经销商、购买方相互协作,在统一的作业生产链上让纳税人自行纳税,以这种创新的方式优化税收部门的统一管理。
自贸区税收政策里最核心的就是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在宏观调控上能够为自贸区建设带来大量的资金支持,让企业发展迅速走上正轨,与此同时,需要把握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的平衡度。自贸区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建立税收优惠的隔离区,而是探索一条通过对税法及其相关法律的创新应用来促进贸易和投资的道路,从而更好地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我们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来完善自贸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平衡市场公平竞争与政府对特定产业扶持的关系,坚持制度创新,探索一条通过对税法及其相关法律的创新应用来促进贸易和投资的道路,把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