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雷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财产是指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国家等主体所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这种物质财富受到社会广泛承认,具有高度的使用价值、经济价值,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现代社会,财产可以分为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等类型。财产的概念和种类是随着社会发展进步而不断完善的,在原始社会,社会生产力非常低下,个人几乎不拥有财产。封建社会虽然生产力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在社会制度的影响下,绝大多数群众个人所拥有的财产非常少,大量的社会财富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直到资本主义制度出现,随着资本家对劳动人民的剥削,财产的类型和数量逐步丰富,并且形成了现代社会真正意义上的财产概念。根据类型划分,财产可以分为金钱、物资等有形财产和债权等无形财产,也可以分为金钱所有权等的积极财产和债务等消极财产。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速普及和发展,虚拟财产逐步成为财产的重要类型,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的蓬勃发展,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护问题日益引发社会关注。目前,网络游戏产业中聚集的用户的虚拟财产数量庞大,价值非常高。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是指用户在参与网络游戏中个人所拥有的装备、金币等。相比于现实社会环境下的实物化财产,这些都属于虚拟世界的虚拟财产,尽管它们并不能够在现实社会中流通和使用,但却能够兑换成现实世界中的货币,也能够在网络游戏中和网络环境下流通、兑换和交易,具备了现实财产的属性和特点。近年来,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侵权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法律保护势在必行。
一般来说,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主要通过注册游戏ID、建立游戏角色、购买游戏点卡进行游戏、游戏等级提高等环节来获得。相比其他实物财产,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虚拟性。顾名思义,网络游戏虚拟财产自身具有虚拟性,是相对于网络游戏虚拟环境之下而产生和存在的,不能离开网络虚拟环境而单独存在。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是以游戏中角色所需的服装、道具、游戏币等形象存在的,是存储于游戏服务器中的电子数据。只有在登录特定游戏进入程序后,这些虚拟财产才会具体展现出来。一般来说,某个游戏内的虚拟财产是不可以拿到其他游戏中使用的。随着服务器内游戏的删除,这些虚拟财产也就消失了。
(二)限制性。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有技术上的限制性,每个游戏中的角色人物都是由程序预先设定完成的,角色人物拥有的能力、装备等也就随之设定完成。虽然不同玩家扮演的角色技术能力有所差别,但是总体上来说依然是在预先设定的范围内波动,不会超越预设的范围。一般来说,游戏人物的等级越高,其各项装备的性能也就越高,装备的掉落、升级等也都是由程序预先设定的,等级越高的角色掉落装备的价值越大,升级次数越多,稀缺性越强,这是由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技术限制性决定的。
(三)交易性。交易不仅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现实活动,也广泛存在于网络游戏的虚拟环境之中。很多网络游戏内部也包含着交易系统,与现实交易一样具备交易规则。当一些高配置、高性能的装备无法通过游戏内的积分、战绩等进行等价兑换时,或者玩家急于升级角色等级、通过某个关卡时就会想到用现实社会中的购买或者交换的方式进行弥补,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便会以商品的形式出现在玩家面前。当前,很多专业的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交易平台开始出现,这就让虚拟财产的商品交易属性更加突出,成为电子商务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
(四)价值性。为了获得更高等级的装备和游戏币等,玩家就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通过长期通关、做任务等来提升游戏人物的等级。不同玩家在游戏过程中投入的时间、精力不同,所获得的游戏币、装备的等级、数量也就完全不同。由于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分配不平衡,加之游戏玩家有着重新分配虚拟财产的迫切愿望,一些高水平的玩家积极参与到游戏之中,通过提高游戏人物等级获得稀缺装备,并将这些角色装备等虚拟财产转让,以获得相应的报酬。
(五)期限性。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具有期限性,这对于确定其法律属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网络游戏的重要组成部分,虚拟财产属于服务性商品,会随着游戏服务商的经营、发展等状况的变化而调整,也就必将有一定的服务期限。游戏服务商经营发展的总体情况决定了游戏服务期限,也就决定了虚拟财产的期限。
笔者认为,现阶段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法律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护能够有效维护公民个人财产安全。正如前文所述,虽然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只是存在于互联网网络游戏中,并不能进入现实社会进行等价交易和流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没有保护价值。很多游戏中的虚拟财产都需要用户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这样一来虚拟财产也就有了货币价值,也可以视为游戏虚拟财产具有了现实价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游戏的虚拟财产与股票、债券等具有相似的性质,一旦虚拟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也就相当于公民个人财产安全遭受了严重侵害。
(二)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护有助于维护网络总体安全。网络游戏虚拟财产遭受不法侵害的主要方式包括盗用、销毁、篡改等,无论采取何种侵害方式都属于非法途径,都会给互联网总体安全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如果放任这种行为,不加以有效约束和管理,那么这种侵害行为将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造成范围更大、程度更高的破坏,互联网健康发展也就无从谈起了。因此,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保护可以在最大限度上保护网络总体安全。
(三)加强虚拟财产保护有助于提高游戏产业健康发展水平。近年来,互联网游戏产业已经成为一个具有高度附加值和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特别是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游戏产业实现了逆势上扬,充分凸显出其自身具备的强大生命力。虚拟财产是游戏产业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只有加强对虚拟财产安全的法律保护,游戏产业才会获得更加优越、规范、安全的发展环境,才会焕发出更为强大的生命力,保持更加强劲的发展势头。
近年来,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类型包括如下几方面:
(一)被盗纠纷。不法分子通过窃取他人游戏账号、密码等方式非法登录后,盗用了用户大量的个人资料并进行出售非法获利,这个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虚拟财产权属纠纷。由于虚拟财产具有可转让的特点,一些虚拟财产经过若干次交易后,其权属关系非常复杂,游戏玩家之间、游戏玩家与服务商之间经常会因其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和争议。
(三)服务合同纠纷。司法实践中有一些游戏服务商服务期限未到提前终止了游戏服务,还有一些游戏服务商由于对服务器管理维护不当导致系统装备的丢失等现象,但是由于服务商以“客户端协议”单方面拒绝履行义务,这些条款基本上属于“霸王条款”,有失公平,很容易引发纠纷。
(四)未尽注意义务纠纷。一些游戏服务商在打击“外挂”等违法行为的过程中错将一些玩家的游戏账号进行了“封号”,并将装备等进行了误删除操作,这些行为也侵害了玩家的虚拟财产所有权,容易引发法律纠纷。
总结来说,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具有高度的价值性,在法律上具有高度的排他性,应当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加强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首先应当进一步明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将其明确列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范围,受到现行法律的明确保护。其次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明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侵权的认定标准、处罚措施等,要将相关法规与法律相衔接,根据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视侵权情节及危害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最后要加强技术开发,从技术层面完善相关防护措施,尽量降低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侵害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