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
山西是中华文明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文化厚重,被誉为“华夏文明的摇篮”。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蕴含着厚重的历史文化价值,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伟大中国梦的必然要求。而在当今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的大趋势下,大力推进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已经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
山西是较早一批开展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工作的省份。从2002年以来,先后高质量地完成了山西省文物地图集、馆藏文物调查,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等大型文物资源的调查和采集工作。
目前,已全面掌握了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两大类文物的基础数据,并在此基础之上建成了一些管理、展示和利用文物数据的软件、平台,还启动了省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此外,通过长城资源调查、南部工程、古建筑数据采集等文物项目,还形成了一批包含古建筑、壁画、塑像等优势文物资源的专项文物数据,特别是山西古建筑彩塑壁画数字化保护工程取得重大进展,云冈石窟数字化项目取得突破。
在文物工作数字化管理方面,省级大型文物收藏单位均采用专业的藏品管理系统对藏品进行数字化管理,其他文物单位也在“一普”数据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了对本单位藏品的数字化管理。考古发掘电子审批系统、博物馆评估管理系统、文物进出境审核系统、文物保护项目网报网审系统、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和省文物局办公系统等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了部门办公自动化,重点业务信息化。
此外,山西省还实施了一批数字化展陈项目,数字化展示在博物馆展览中得到应用,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传播手段得到采用,为公众提供了丰富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
可以说长期以来,山西省一直在积极探索、研究、实践文化遗产资源的数字化采集、管理、保护与展示,努力提升山西省文化遗产资源管理、保护、研究和展示等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形成了“基础文物数据全面掌握,专项数据采集逐渐开展,信息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多种展示方式有所探索”的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局面,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工作一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山西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也是全国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笔者希望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与思考,以期对山西省乃至全国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工作有所启示。
山西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很多问题也是目前全国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主要体现在:信息化发展不均衡,大多数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总体水平偏低;机房、网络、存储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基础薄弱;高质量文物信息资源缺乏,能够突出全省优势文物资源的信息数据缺乏;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标准不一,文物信息资源整合不够,造成一定程度的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文物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信息技术与文物保护利用结合方式较为单一;信息化建设资金缺乏长效投入和保障机制,工作制度和管理机制也不完善;信息化人才队伍不足,人员信息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造成上述困难和挑战的主要原因,一是山西省文物数量多,特别是古建筑多、遗址多,文物保护修复和考古工作任务重,人才、资金、技术等配套支撑难以全面覆盖到位,信息化建设集中在部分重点单位;二是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不平衡,重开发轻维护、重采集轻利用、重技术轻内容,造成少数系统建而不用、数据采而不用、信息化建设质量效益不明显;三是文物博物馆信息化顶层设计不足,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相对缺乏,文物博物馆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体系、信息资源管理和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还不完善,尚未形成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合理布局。山西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整体水平和发展质量仍不能满足现代文物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建立全省文物大数据体系,实现文物资源共享,推进信息化技术在文物工作中的应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有序推进全省文博信息资源的转化、采集、组织、利用和传播,深度融合全省文物信息资源,逐步开展专项文物数据采集,建立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山西省文物大数据体系。破除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壁垒,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研究信息化整合共享工作。打破数据分割、各自为政的现状,引导和规范文物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多业态融合发展。以建设和推进山西省文化遗产综合应用平台为抓手,建立省—市—县三级网络,统一管理、全面展示、综合利用,实现文物数据为行政管理、科学研究和社会公众服务的职能,实现文物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资源共享共建。同时,充分发挥信息化的驱动引领作用,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应用广泛普及,人工智能、5G、区块链应用的逐步深化,引导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文物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全省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展示和利用的信息化水平。
(二)全方位展示和利用文物数字资源,推进数字化演示中心和智慧博物馆建设。通过高精度拍摄、全景扫描、虚拟展示、多媒体互动、新媒体技术等方式全方位展示全省文物信息资源,实现全省古建遗产、馆藏精品文物等优势资源的数字化应用体验。将文物的数字化演示与旅游热点相结合,建立文物旅游数字化演示中心,以此为杠杆撬动全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发展的同时,充实全省文化旅游资源大数据,为山西省文化旅游发展做贡献。同时,围绕文博数字资源的展示和利用,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推进全省文物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的应用,推进文物数据的深度应用,实现文物大数据共享,推进全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进程。还要在前期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通讯技术,进一步推动全省智慧博物馆建设,促进博物馆智能信息整合和博物馆系统的优化、提升。
(三)全面统筹规划,制定标准规范,整体协调推进。加强全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顶层设计,全盘考虑,理顺体制机制,统筹协调和科学推进信息化建设快速协调发展。同时,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之上,探索我省在文物数字资源采集、加工、存储、传输、交换、服务等通用标准的制修订,探索文物博物馆信息化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并强化文物标准宣传贯彻,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从制度上保障全省文物数据质量过硬,文物信息化管理科学有序。
(四)深化对外交流,提升人才队伍。积极与省内、国内、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文博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协作,全方位拓展交流平台,从标准制定、项目实施、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大力创新方法手段,建立合作基地,长期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大跨行业、跨部门的文物博物馆信息化人才培养力度,建立系统化、常态化培训机制,提高文博领域专业人才队伍的信息化素质。完善培训和学习制度,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建立省—市—县三级文物博物馆信息化人才体系,重点加强对基层文博信息员的设置和培训工作,探索文博网络学院,实现全省网络培训全覆盖。研究并提供优惠政策,引进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打造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适应全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五)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成立山西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以统筹规划、组织推进和监督指导全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全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有序实施。加强山西省文物局对全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项目实施的监管能力,落实各项任务责任主体,确定实施进度,进行跟踪和监督检查。建立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工作实施的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化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明确其在推进全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上的权力和责任,增强其对文博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多元筹措资金,加大重点扶持。县级以上政府应将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工作作为建设重点,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财政保障机制,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文物部门预算,保障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持续发展。多渠道筹措信息化建设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入山西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探索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的文化投融资模式。重点扶持保障全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文物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加强文物信息化建设相关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和监督审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七)建、管、用、评并重,完善运行机制。坚持“建、管、用、评”并重原则,在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推广和运行维护等方面建立一套健全的机制,为全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强化对全省文博各单位和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管理,重大项目立项和建设必须符合山西省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开展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绩效评价,定期对全省各级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建立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对在文物博物馆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健全管理体系,确保信息安全。加强文物博物馆信息化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全省文博单位与政府管理机构各类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基础。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制定全省文物信息资源管理、使用、授权等方面的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部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加强全省文博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网络和信息系统监管,确保全省文博单位网络和文物信息资源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