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存香
(曲靖市麒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曲靖 655000)
主要传染源是发病和带毒羊,其次是病畜的分泌物、排泄物以及被污染的草料、用具和饮水[1]。
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以呼吸道传播为主,饮水也可引起感染[1]。
该病的唯一自然宿主是山羊和绵羊,山羊比绵羊更容易感染,临床症状更严重。岩羊、野山羊、盘羊、长角大羚羊、亚洲水牛、骆驼等也可感染发病。牛呈亚临床感染,并能产生抗体。猪表现亚临床感染,无症状,不排毒[1]。
潜伏期一般为4~6d,最长可达到21d[1]。
山羊和绵羊感染后发病率高达60%以上,病死率可达50%以上[1]。
一年四季均可发生本病,但以雨季和干燥寒冷季节多发[1]。
体温升高达40~42℃,精神沉郁,食欲减退,咳嗽,呼吸困难,有的出现腹式呼吸,眼流分泌物,遮住眼睑,出现眼结膜炎,鼻镜干燥,口腔、鼻腔分泌物呈脓性,呼出恶臭气体,口腔黏膜、齿龈充血、糜烂,严重病例硬腭、颊以及舌部糜烂坏死,腹泻,有的出现带血的水样粪便,消瘦,怀孕母羊流产,发热后期开始出现死亡。山羊临床症状较绵羊典型[1]。
口腔、鼻腔黏膜糜烂或坏死;喉、气管等处有出血斑,支气管肺炎,肺尖肺炎;出血性或坏死性肠炎,盲肠、结肠近端、直肠出现特征性斑马状条纹充血和出血;淋巴结水肿,特别是肠系膜淋巴结,脾脏肿大,有的出现坏死病变[1]。
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初步怀疑为小反刍兽疫。
患病动物可见口腔黏膜和齿龈充血或糜烂,严重病例硬腭、颊以及舌部糜烂坏死;喉、气管等处有出血斑,支气管肺炎,肺尖肺炎,特征性病变为盲肠、结肠近端和直肠出现条状充血、出血,呈斑马状条纹。应注意与牛瘟、蓝舌病等做鉴别诊断。
应无菌采集发病羊的眼分泌物、口腔、鼻腔等棉拭子(置于20%甘油盐水中)或2~6h 内死亡动物的肺脏、脾脏、肠系膜和支气管淋巴结等组织,冷链保存运输送实验室进行病毒核酸(RT-PCR)检测进行确诊。
小反刍兽疫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一般都是跨区域调运和引种时未按规定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调运和引种到达目的地时也未按技术规范进行隔离饲养而引起。因此,在养殖过程中,养殖户只有采取加强饲养管理,坚持自繁自养;不从疫区引进反刍动物及其产品;严格检疫监管,加强报批报检工作;适时进行免疫预防接种和免疫抗体监测;严禁外来人员、无关人员进入动物养殖场;定期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才能防止疫病发生;疫情发生时,必须及时报告、严格封锁隔离、迅速处置疫情、严格清洗消毒才能避免疫病大面积暴发。
5.1.1 坚持自繁自养,加强饲养管理坚持自繁自养,避免羊群与野生易感动物接触;严禁外来人员、无关人员进入动物养殖场,切断小反刍兽疫传播途径;加强饲养管理,保持动物营养平衡,及时清理动物粪便及其它排泄物,注意圈舍卫生,定期消毒、驱虫,杀灭蚊蝇,控制应激因素,提高羊群抗病力,最大程度控制小反刍兽疫发生的风险因素,降低发病风险。
5.1.2 免疫接种和抗体检测动物免疫预防接种能产生特异性免疫保护抗体,是预防传染病发生、流行的主要手段。小反刍兽疫已经纳入国家强制免疫病种,且免疫保护期是3 年,但后期免疫抗体水平不高,建议免疫注射后2 年就应该及时加强免疫,同时对新生羊只及时进行免疫接种,提高羊群群体免疫抗体水平,建立免疫保护带。免疫注射后1~2 月,应采集血清进行免疫抗体检测,对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的及时进行补免。
5.1.3 严格检疫和调运监管养殖户应坚决不从疫区引进反刍动物及其产品,在出售、必须引种时应严格到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检疫合格、手续齐全后方可进行出售、运输和引种,引种到达目的地,必须严格实行隔离饲养21d 无异常后方可混群饲养。
5.1.4 消毒定期清理动物粪便和垫料进行堆积发酵,对圈舍、场地用2%氢氧化钠和次氯酸钠溶液进行消毒。
5.2.1 疑似疫情的防控措施①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疫情,必须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乡镇畜牧兽医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必须及时采样送实验室诊断和按程序逐级上报;②采集病料送实验室诊断期间,应明确专人对发病羊群进行隔离、监控,禁止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及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③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对辖区内养殖场(户)数、存栏数、免疫情况、发病数、死亡数,疑似病例涉及的镇(街道)、村(社区)、自然村、场(户)数等开展调查。同时对疫情进行溯源;④免疫接种。对未接种免疫或接近免疫保护期的动物用小反刍兽疫疫苗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5.2.2 确诊疫情的防控措施①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实行严格隔离封锁,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移动和进出;②必须按照“早、快、严、小”的灭病原则,迅速对疫点内所有发病及同群羊扑杀,同时对所有病死羊、被扑杀羊和羊肉、乳及乳制品、动物排泄物及分泌物、污染的饲料、垫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③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立动物检疫消毒站,对进出疫区的山/绵羊及其产品等实行严格的隔离封锁,禁止进出,对出入的人员及车辆进行消毒;关闭辖区内牛、羊交易市场,禁止山羊、绵羊等小反刍动物交易;暂停辖区内山绵羊屠宰活动;库存的羊毛、羊皮进行消毒,封锁解除后,经检疫合格方可运出;④对污染的环境、羊舍、物品、交通工具及器械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粪便和垫料清理后堆积进行生物发酵或焚烧处理。羊舍、污染的环境、物品、交通工具及器械消毒可选用次氯酸钠、2%氢氧化钠溶液、过氧乙酸溶液等喷洒消毒;皮毛、仓库可选用甲醛、高锰酸钾进行熏蒸消毒;人员和衣、帽、鞋采用聚维酮碘溶液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