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万球
恩格斯说:“不谈所谓自由意志、人的责任能力、必然和自由的关系等问题,就不能很好地议论道德和法的问题。”[1](P119)意志自由是道德选择和道德责任的前提,道德选择能力是主体承担道德责任的基石。在漫长历史进程中,随着技术对道德的渐进式侵入,人类也因此迈上了道德自由的荆棘之路。
人类从哪里开始,自由就从哪里开始。远古时期,人类在改造自然血与火的洗礼中,主体性日渐凸显,道德自由也因此在广度和深度上获得提升。
习俗是人类用理性规范自己行为的主要方式,与宗教一起成为人类道德自由增强的原初形态。
人的自由是充满现实性的自由。在人类早期生产与生活中,人类的祖先借助习俗来调节个体与个体,个体与氏族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共有观念、平等团结、共同劳动等成为原始社会人类道德生活实景。氏族复仇、血缘群婚、食人之风等恶习曾经在历史上长期存在,但这毕竟是人类道德自由的实践逻辑起点。传统习俗一直在维系社会稳定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习俗的规范下,原始先民的自由匍匐在狭小范围内。
教育成为人类发展道德的另外一种形式,并且日益成为人类社会道德进步的主要依靠力量。当代道德增强理论代表哈里斯认为:“对错误的信仰和偏见最明显的对策是理性和教育的结合。”[2]
教育是人类理性对自身的反思结果。教育在道德发展中发挥三种作用。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方面,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三种教育力量灌输道德知识,形成道德理念,激发道德情感,养成道德行为。借助道德人物的塑造、道德故事的传播,倡导主流道德观念,形成有利于统治阶级的道德风尚。在引导个体道德自律方面,通过自我教育、反省发挥作用,促使人们自律。在推动整个社会道德进步方面,教育执行文化知识传承功能,在知识传递中,推动社会道德进步。“科学、创新和知识生产,特别是教育是我们找到解决可能造成大规模毁灭性的最具威胁的根源的主要希望,而且是迄今为止我们唯一得到证实的道德提高形式。”[3]
在古希腊,传统道德教育在智者派中徐徐展开。“人是万物的尺度”展现了道德主体的自我觉醒。智慧、勇敢、节制、公正四个德目成为城邦存在方式和民众道德践履的尺度[4]。苏格拉底提出“美德即知识”,用理性匡扶德性,用知识唤醒公民,认为人们拥有善的知识就拥有道德自由。柏拉图开门办学,用“理想国”教育学生,用回忆说解读“善的理念”。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性包括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美德包含在特定的情感倾向中,可以通过早期的习惯习得,也可以通过智力锻炼获得。中世纪,人们的道德自由成为神学控制下的祭品,基督教号召人们节欲,认为死后升入天堂。近代以来,文艺复兴的旗手们借助教育唤醒民众,用人本思想反对神本思想,用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赢得了反对旧道德传统的巨大胜利。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更是唤醒了道德主体的思想自由。康德对人类的道德能力有着坚定的理性概念,他承认(有限的)机械、非认知的道德改善作用。
在习俗与教育发挥道德增强作用的同时,人所创造的技术反过来也构建人的自由本身。技术是人的意志自由和幸福产生的前提;技术是人的意志自由把握世界的手段和中介[5]。技术与自由是内在自洽的。在传统社会中,由于技术侵入,在很大程度上也增进了人们的道德自由。不过,在“非传统道德增强”[6]出现之前,人的道德自由的根本特点是主体性得到充分的尊重,道德主体自己决定自己。但在新技术的干预下,道德主体开始新的探索,道德自由也因此发生了转型。
随着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技术的问世,技术侵入由客观物质世界深入到人的精神世界,技术对道德的渗透进一步加深。卡尔·米切姆认为有四种技术类型:客体的技术(Object)、过程的技术(Action)、知识的技术(Knowledge)和意志的技术(Voli⁃tion)[7](P22)。据此,可以从三种意义上分析技术对自由的影响。
技术即知识。作为一种知识,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技术是关于运用生物的、医学的方法改善道德,提升人的道德水平的技术规则和技术理论。
“生物医学道德增强”(Moral Enhancement Technology 简称MET)于2008 年由托马斯·道格拉斯(Thomas Douglas)、朱利安·赛沃莱思库(Julian Savulescu)以及英格玛·佩尔森(Ingmar Persson)提出。与传统习俗和道德教育方式不同,“生物医学道德增强”运用生物医学技术来调节个体的道德情感,增强其行为动机(morally bettermotives)和道德品质,从而提高个体道德行为水平。
随着生物医学、神经科学以及药物合成学的发展,采用更为先进的药物或技术提高道德水平成为可能:一是通过生物医药技术弱化人的“不良”情感,形成良好动机,达到道德增强的目的;二是通过生物医药技术加强某些核心道德情感(the core of moral dispositions)如利他、公平和正义,达到道德增强的目的。
研究表明:最有可能进行生物道德增强的群体是儿童[8]。在儿童早期的发育过程中,通过药物或其他生物技术操纵,可以提高儿童学习道德行为的能力,就像认知增强可能使儿童有一天更有效地获得知识一样。
技术即过程。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技术作为一种过程,是进行道德增强的生物干预技术、医学改善技术及其整个使用活动过程。
马克思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考察技术与社会关系时指出:“工艺学揭示出人对自然的活动方式,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过程,从而揭示出社会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起源。”[9](P374)技术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是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统一。生物道德增强是一种行为控制的新科学。从实践看,药物和脑叶切除术可以帮助我们控制行为。但是今天,复杂而又强大的认知科学正在为人类的选择提供新的、更有效的手段。一些常用的抗抑郁药和抗高血压药物会影响道德行为。神经心理学正开始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与道德相关的性状的生物学关联。实证研究表明,普萘洛尔可以减少隐式的种族偏见,并产生更少功利的判断。其他可能的影响选择的技术包括经脑磁刺激、深脑刺激、经大脑直接电流刺激等,提供了利用基因操纵和光学刺激来进行深刻的操纵的前景。
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技术在发展过程中,不断使人的道德意志发展变化。作为过程的技术,哈里斯从后果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角度反对道德生物增强:一是人类道德增强限制了做错事的自由,破坏了自主权;二是生物道德强化会损害自由行动的自由,破坏个人的自治。根据功利主义,正确的行动是使效用最大化的行动。要想成为一个增强的功利主义者,就需要认知增强(准确地估计行动的后果和影响人们的喜好)、冲动控制(使人能够根据正确的判断采取行动)、愿意牺牲自己的喜好来满足他人的喜好(利他主义)。三者中利他主义最为重要,它不是出于谨慎或自利,而是要求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道德行为的先决条件,是为了他人的利益,应该牺牲或约束自己的个人利益。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这是一种道德增强。但是,像利他主义和正义感这样的道德倾向不会削弱选择的自由。即使我们的选择自由是由我们的选择所决定的,而不是完全的因果决定,它也不能削弱道德的提升,而这种自由意味着,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传统还是生物医学,道德提升的效率都是有限的。
技术即意志。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技术是人的自由意志、控制意志和效率意志的体现。
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是人在更高水平上发挥人的自由意志的产物,是人的主体意志的高峰,人可以点石成金,化恶为善,化腐朽为神奇,这一切均表明人的自由意志在更高水平得到了发挥。被道德增强的人,总是以道德正确的方式行事。赛沃莱思库和佩尔森认为,生物医学道德增强不会把我们变成不动脑筋的机器人。生物道德增强将使自由做不道德的事成为不可能。不进行道德增强的人,并不一定比进行道德增强的人更自由。
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是一种对意志的控制。在西方历史上,哲学家把道德自由归结为“行动自由”“意志自由”。意志自由是行动自由的前提,行动自由是意志自由的结果。主体要拥有道德选择的能力,就必须拥有意志自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生物医学道德增强限制和遮蔽了人的意志。一个人只有意志是自由的,才能够自己决定自己,自己统摄自己。按照康德的义务论,主体一旦失去意志自由,受到外力的强制或操纵,即使做出了善的行为,不是出于义务而行为,是不具有真正的道德价值的。用化学药物或者神经技术刺激并控制人的意识,掌控人的精神和身体,进而掌控人的道德意志,成功实现对道德自由的控制。“害怕道德上的生物强化与自由的冲突是毫无根据的。通过荷尔蒙阉割,可以减少爱童癖者的性冲动,从而降低他们对儿童实施性侵犯的风险。爱童癖者的自由被减少了,因为这减少了他们做不合法地做的事情的欲望,也就是和孩子发生性行为。”[10]可见,在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技术的制控下,人的道德意志成为技术的玩物,道德品质不再具有神圣的光环。
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是一种道德速成的手段。生物医学道德增强技术是人的新的存在方式,在这种方式中,道德的改变以一种新的急速的方式呈现出来。过去人类道德进步是漫长的,个体道德品性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多次反复磨练生成。生物医学道德增强克服了传统道德生长的制约性因素,不再拘泥于教育、习俗的循规蹈矩和按部就班缓慢推进,而是以一种快速的革命的方式改变传统道德品质的建构,在更高的效率上把道德在“流水线上”生产出来,实现了道德进步的革命性变革。
总之,“使用道德生物增强技术不会减少我们的自由;它只是简单地说明,我们更经常下定决心去做我们认为好的事情。我们那时就会成为一个道德上完美的人”[10]。
人工智能与人类的关系成为时代技术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11]。赛沃莱思库把“道德人工智能”看作是“第三种道德增强”。在赛沃莱思库看来,第一种道德增强是传统的干预,如教育和宗教。第二种道德增强是生物医学干预,如基因选择、药物和脑刺激。人工智能道德增强是一种新的探索途径,其工作机制是通过为用户开发“量身定做”的“道德人工智能体”,来帮助人们反思和克服自身的道德心理局限,监测影响用户道德决策的物理和环境因素,识别并使人们意识到自身的偏见,为用户提供正确的行动路线,从而增强使用者的自主性。
人的本质是追求自由的存在。卢梭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12](P8)人工智能某种程度上打破了枷锁的种种禁锢,溢出了道德自由。
“人被技术物取代的过程,就是自我超越、自我解放不断进步的过程。”[13]赛沃莱思库和佩尔森引入了“上帝机器”的概念,为强制道德生物增强计划增添了力量。这种装置被想象成一种大脑植入物,可以“删除”那些“非常不道德”的想法。“上帝机器”即人工智能技术。“上帝机器”使人类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自由和精神自由。
从物质自由看,人工智能创造极大的物质财富,从而使人类获得自由。德国工程师齐墨尔把技术看作“物质上的自由”,强调通过机器和技术获得实际自由。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不断改造和提升自身适应自然的过程,就是人的自由不断实现的过程。“自由王国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14](P928)
从精神自由看,人工智能带给了人们极大的精神上的自由。“上帝机器”不仅增进了人的道德意志自由和自主权,而且使人的道德意志更为完善。人的自由既是在物质实践活动中产生,更是在精神实践活动中产生的。正是这种历史活动过程使得技术被赋予了存在的价值。技术不仅生产着人需要的物质世界,也生成着人需要的精神世界,物的生产反过来也是人自身的精神生产,物的规律也制约着人的精神生产规律。技术把人的自由从可能变为现实,自由意志凭借技术而表现出来;技术展开了人的主体性空间,技术的可能样态创造事物的可能样态,因而就产生了自由的可能样态。
“上帝机器”溢出了人的“意志自由”。道德自由作为人的自由,首先就是要保证意志自由的完整性。“上帝机器”保持了意志自由的完整性。可以认为,只要自己决定是否接受道德增强,我们的自由就会保持完整。当然,强制性道德增强剥夺人类自由。由于道德是人类的一种基本性格,剥夺我们的道德,将意味着剥夺我们人性的一个核心特征。事实上,虽然强制性道德增强的目的是避免终极伤害,但它已经通过剥夺我们基本的人类品质而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终极伤害。
“上帝机器”溢出了“消极自由”。在康德看来,消极自由是“有意选择的行为不受感官冲动或刺激的决定”,也就是行动不受干扰而自主的选择,积极自由是“纯粹理性实现自己的能力”,实际上就是自律。消极自由是“免于做什么的自由”。上帝机器是改造“野蛮自我”,“会增加人的自由和行动的动机,而不是说这削弱了他的自由和行动的自由”[15]。
“上帝机器”使道德自由在溢出之时也限制道德自由。拉普曾经说过,技术像一张大网缠绕着我们,技术“创造了刻板的和非人性的生活方式”[16](P122),技术实现了一种可能,同时也会遮蔽更多的可能。上帝机器可能会对自由造成“不可接受的代价”[17]。
一是“上帝机器”限制人的意志自由。意志的禁锢比对行为的处罚更可怕。意志自由是人的道德自由的前提。“上帝机器”会监视每个人的思想、信仰、欲望和意图。“上帝机器”的使用会制约和限制人的自由意志。与我们可能决定服用或停止服用(排除成瘾)的道德生物增强药物不同,一旦连接起来,“上帝机器”就会绑架我们的自由意志。这个装置负责控制我们的思想,使我们远离不道德的行为。与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传统中保持我们自由意志完整的上帝不同,“上帝机器”更像是一个“警察机器”,而不是一个传统的神[18]。“上帝机器的错误在于强制性。”虽然人们能思考道德问题,但任何“非常不道德”的想法都会被“上帝机器”删除。被外部审查削弱的自由意志也削弱了我们的意志自由。斯宾诺莎说“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做自由。反之,凡一物的存在及其行为均按一定的方式为他物所决定,便叫做必然或受制。”[19](P4)
二是“上帝机器”干预道德行为选择。“上帝机器”是为了消灭人的不道德行为,它对人类的不道德行为进行干预:如果他们选择道德行为,“上帝机器”就不会介入;如果选择恶的行为,如杀人、强奸,“上帝机器”就会进行干预,以防止巨大的伤害、不公正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发生。一旦一个人形成了谋杀的意图,并且不可避免地会去杀人,“神器”就会介入。“神器”不会干预那些微不足道的不道德行为,如说谎或欺骗,或者考试作弊和婚姻不忠。
三是“上帝机器”使道德责任的承担陷于困境。康德认为,自由是摆脱任何他物影响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既不受制于客观规律,又不受制于人的主观感情和欲望。只有具备了这种独立性,才称得上自由。根据康德的理论,道德责任是道德主体在自由意志下做出选择后必须承担的行为。如果没有道德意志自由而做出的道德行为,就不要承担其后果。所以,“上帝机器”控制下的道德选择是不承担责任的。自由意志是承担道德责任的前提,一个无自由意志、未进行自由行为选择的人,应该不承担道德后果和道德责任。当一个无自由意志的行为人做了好事,各种荣誉加身,他(她)应该接受这种后果吗?意志的禁锢比对行为的处罚更可怕。
四是“上帝机器”降低了道德自由的价值。“上帝机器”这种干预减轻了情感偏见,减少了违背规范性判断的冲动,它通过消除对暴力行为自由的约束,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提高了我的道德自由[17]。但是,自由是无价的,即使是做坏事的自由也被认为是有价值的,即是具有工具价值。如果通过“上帝机器”的道德干预,使张三增强了一种把钱非要捐给慈善机构的强烈愿望,这样张三就失去了他原本不想捐款的自由。托马斯·道格拉斯把这种干预称之为“引入一种野蛮的欲望”,它限制了真正的自由。尽管拥有不良动机本身毫无价值可言,但人们可能会认为,持有和采取行动的自由是有价值的。事实上,这种自由似乎是人类理性的核心要素。
“最后,必须记住的是,人工智能即使有一天比人类的平均智商高,也永远不会永远是正确的。在做出重要的道德决定的过程中,人类的反思和判断几乎不可能被消除。”[20]
2012 年新的“基因编辑技术”(CRISPR)问世,由于其应用的精确高效广泛,受到科技界和产业界的高度重视。基因编辑技术挑战道德自由,对人的精神世界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标志着人类历史进入到认识和改造自身基因的时代。基因以线性方式决定隐含一个技术实现的可能性前提:基因决定生物性状。通过修饰基因结构,改变基因表达,影响基因产物的功能。设计婴儿的主要目的有三种:剔除疾病基因,生育健康孩子;为治疗有病兄弟姐妹而筛选婴儿;展开非治疗性目的医学活动,如对胎儿性别外貌乃至性格特征进行选择[21](P99-100)。基因编辑道德增强就属于第三种情形。一些学者把它称之为“非自愿的道德增强”[18]。
由于基因组编辑以增强未出生胎儿的道德,这既不是自愿的,也不是强制性的,而是非自愿的,故称之为“非自愿的道德增强”。非自愿道德生物强化可能会使人们变得比原本更有道德。沃金·拉基认为:基因组编辑至少在三个方面具有增强人类道德生物能力的潜力:“增强同理心;减少暴力侵略;提高认知能力,包括道德反思。”[18]早在2009 年,剑桥大学的科学家们在同类基因研究中首次发现了27 个与阿斯伯格综合症和/或自闭症特征以及/或同情心相关的基因。2018 年,瓦伦·沃利尔(Varun Warrier)等人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检测和理解他人情绪的能力受基因影响[18]。沃利尔(Var⁃un Warrier)等人的“眼睛读心术测试”证实了女性比男性更有同情心[18]。基于此,人类完全能够开发出具有增强同情心潜力的基因用于增强道德。同时,在美国和欧洲的几起著名谋杀案中,法院允许对被告进行所谓的“勇士基因”检测,并允许将阳性结果视为减轻罪责的一个因素。因此,对于未出生婴儿的基因组编辑有可能减弱暴力攻击。同时,道德反思的质量取决于智力水平。“道德反思归根结底是我们智力的增强。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增强包括认知提升。”[18]爱丁堡大学最近进行的一项两万人参与的“苏格兰世代”(Generation Scotland)的研究表明:通过基因组编辑可能会让人更健康,同时也更聪明。由于聪明的人比不聪明的人有更好的道德反思能力,通过基因组编辑对未出生婴儿的认知增强有可能提高人类的道德水平[18]。基因编辑技术对道德自由的伤害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后代道德知情权损害。父母可以决定他们是否愿意通过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来改造他们的后代。其中一种可能性是未出生婴儿的基因组编辑。这可以包括不干预生殖系的胚胎基因组编辑,但也可以包括生殖系基因组编辑。生殖系基因组编辑开启了一系列道德问题。
二是后代道德选择权损害。基因编辑实际上是父辈侵害了子辈的道德选择权。非自愿的道德生物强化会减少后代个人的自由,虽然不会使道德反思变得多余。未来经过基因编辑的个人将很难保留他们的自由。尽管基因编辑提高了后代的智力水平,包括道德认知水平,但是,知善与行善之间的空间是一个完全自由区域,德知与德行之间是一种非必然性的关系。
三是后代道德责任问题。选择非自愿地对子女进行道德生物强化的父母,其子女的道德水平可能会提高。可以合理地预期这些孩子会比他们在其他情况下更快乐。可以推理,一个经过基因编辑后道德增强的人可以不承担道德责任吗?答案是否定的。
综上所述,技术与道德关系的嬗变,依次呈现出技术与道德自由的传统流变、探索转型、悖离与回归等阶段性历史特征。技术化是一条我们不得不沿着它前进的道路。任何倒退的企图都只会使生活变得愈来愈困难乃至不可能继续。抨击技术并无益处,我们需要的是超越它[22](P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