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子怡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北京 100088
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主要任务是对一方面涉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等有关的问题,但一方面又患有、或被怀疑患有精神疾病的当事人进行鉴定,以此为司法部门和法庭提供证据。因此,在涉及当事人精神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中,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意见对审判来说尤为重要。在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实践中,鉴定人不仅要有扎实的临床精神病学基础,还要掌握一套科学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工作方法[1],保证事件的真实性、公平性,减少现存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困境,为当前中国精神病司法鉴定面临的一些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
当前,在我国司法医学精神病鉴定中主要应用两个诊断标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ICD-10是WHO制定的国际统一的疾病分类方法第十次修改的版本,是目前全球通用的诊断标准。而CCMD-3是我国参考ICD-10并结合我国国情及文化背景所制订的具有我国特色的“本土”诊断标准,相对来说更加简洁便于操作。但目前业界缺少相关规则来统一鉴定标准,不仅给鉴定人的鉴定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在标准的选用上无据可依,同时也削弱了鉴定本身的科学性,降低了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公信力。
因精神问题而产生的法律问题数不胜数,如2017年6月5日,武汉一男子在家持菜刀划伤母亲后,跑出户外先后刺伤7人,其中一人因大出血死亡。经鉴定,该男子行为符合“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2]。2019年 11月 5日,长沙 9岁男孩罗某在小区内被人击打致死。9日,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冯某华有精神病史。红谷滩杀人事件嫌犯被公诉,据悉,犯罪嫌疑人万某弟持有“精神叁级残疾证”,近年来这些由于精神疾病而造成的伤人、杀人案件层出不穷,尤其重案、要案,在互联网及其发达的今天,社会对于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也尤为关注。这要求法医必须承受极大的舆论压力,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给出科学公正的鉴定意见,不受舆论和其他因素影响。这些由于精神疾病而造成的伤人、杀人案件层出不穷,但是由于精神病种类繁多,且分为不同级别的“精神残疾”使得法医的鉴别工作难上加难。另外,由于不同于临床精神病学的治疗目的,法医精神病鉴定有着其特殊性,尤其刑事案件中涉及量刑,很多精神症状较轻的甚至精神正常的被鉴定人会出现伪装的情况,这也给法医的鉴定增加的很大难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增加了对不同行业的技术设备投放。基于此,在我国的司法发展过程中,鉴定技术也不断改进与完善。但是由于司法精神鉴定领域的特殊性,大部分精神障碍的诊断主要是以精神症状为依据的,目前精神医学的发展并没有太多客观检查的仪器设备,所以很多时候就会引发社会各界的误解和猜忌。另外,由于司法精神病同时涉及到医学及法学两个相对比较专业的领域,大众由于缺乏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很难理解鉴定意见中的专业术语和相关的鉴定标准、规则,同时涉及到较为重大、敏感案件时,对于大众来说难免也会掺杂个人情绪来看待鉴定意见。
法医是各大专业中较为冷门的一个特殊专业,尤其司法精神病鉴定,目前仍面临着鉴定人才紧缺、鉴定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等问题[3]。目前我国法医人才培养模式主要有两种,一个是高校培养输送法医专业人才,另外一个是临床精神科医生在满足相应执业标准下取得鉴定资质从业。
高校人才培养的现状表现为,很多学校的医学专业建设不够完善,缺乏自身的特点,同时高校的实验室以及器材都不够完善,并且在师资力量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缺乏专职教师,教师经验较少。并且许多临床医学的学生在转入法医转业后面临较大的问题,临床诊断思维与法医鉴定思维的不同,临床医生相应法律背景的缺乏。
在进行司法精神病诊断时要采用统一的诊断标准,降低鉴别工作中的难度,结合相关的标准依据,提高鉴定本身的科学性,增强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公信力。统一诊断标准能够减少鉴别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减少因为鉴别方式不同而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能够有效的进行监管,促进司法精神病鉴别的完善。
所以法医业界要进行集中讨论,统一诊断标准,司法管理部门也应该提高重视程度,协助法医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
司法精神病鉴定需要法医用专业的鉴定能力去判断“罪犯”的精神状况,要考虑患者是否有“诈病”的迹象、是否有犯罪的前科等问题,并把这些作为鉴定的辅助依据。以曾经轰动一时的中年男子强奸未成年儿童案为例,事情发生对儿童造成的精神伤害、身体伤害不言而喻,但罪犯却借助法律为依据,拘留期间不断展现出精神病患者该有的模样,最终被判定为精神病,无期徒刑也变为十二年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满释放后,正值花季的孩子可能会被二次伤害,一个并未真正患有精神病的罪犯也就此摆脱法律的制裁。因此,为减少此事件的产生,不仅需要法医不断提高自身医学素养,同时也要求司法部门完善对于鉴定人员的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各机构也要对鉴定质量严加把控,重视质量认证认可,完善日常相关规定。
总之,只有实现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规范化才能提升鉴定质量,增强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注重法医专业学生的培养,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同时加快建设试验基地,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进行实践,将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提高学生在面对问题时分析、解决的能力,同时要适应当前的教学模式,注重因材施教,注重法医专业学生的个性化管理,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够自我完善、自我创新,同时让学生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并且与相应的司法机关进行接触交流,准确的掌握司法程序[4]。司法鉴定需要的准确的数据与严谨的态度,通过模拟与真实的鉴别案例提高学生的重视程度,培养学生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为以后的法医工作奠定基础。
总而言之,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发展道路还很漫长且崎岖,需要法医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同时有关单位也要出台相应的司法鉴别程序,保障法医精神鉴别工作的开展,鉴定机构做好质控和日常管理、考核,更加需要统一的诊断标准及完善的司法鉴定法律法规来保障鉴定质量,以致准确鉴别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或是在欺瞒大家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