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者,“人文化成”也。所谓“人文化成”者,就是通过“人文”来教化“天下”,让“天下”发生变化。“人文”与“天文”相对,《周易·贲卦》“彖曰”:“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如果说“天文”是自然秩序、自然之“道”,关乎物理时间之变化的话,那么“人文”就是社会秩序、社会之“道”,关乎“历史时间”之变化。用“人文”来“化成天下”,就是用“人间社会”之“道”来教化众人,使人过上“属人的生活”,即“历史性”的、“文明”的生活。而“生活”从来就不是高悬于神圣天国的“理念”的自我永恒存在,而是人的日常生存活动。
梁漱溟有言:“文化是生活的样法。”据此,当我们提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候,我们其实就是在提倡一种“生活的样法”,而绝不是仅在对传统的“思想文化”进行“学术研究”,或者像胡適所说的是在“整理国故”,因为这种意义上的“学术研究”或“整理国故”充其量只是一种“学院派”的“科研活动”,与“生活的样法”之间缺少内在的相关性,既不能解答人们对“生命意义”的疑问,又不能作为现代社会建设的理论资粮。因此,我们所弘扬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定是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实际发挥作用的,而我们的“日常生活”也一定是要充满着“中华文化”之“生发”意味的“文化生活”。
一直以来,我们都以为自己是“有文化的民族”,但其实我们早就不是什么“有文化的民族”,我们充其量只有一些“中华文化”的残羹冷炙而已。我们的“文化人”有几人会吟诗填词,琴棋书画?我们的大学生还有几人写得一手好字?我们的学校中可还有中华传统经典教育?我们的建筑、衣冠、日常礼仪可还有传统的影子?我们逢年过节可还在祭祀社稷祖先?你可以说这些只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古代形式”,我们是在以“推陈出新的现代形式”发扬着中华传统的“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正如张明敏的歌中所唱的“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但实际上,与“洋装”相配的,往往并不是“中国心”,而是“伪中国心”。衣冠服饰并不是单纯的“形式”,而是“内在精神”的外在表现。随着传统服饰文化的消亡,“中华文化”的“精神”也在日益萎缩,以至于今日许多国人皆以“西装”为“正装”。以“西装”为“正装”的背后,难道不是“以西为正”吗?
诚然,我们还有许多“文物”,如书籍、字画、青铜器、陶瓷、寺庙、陵寝、长城等等,这些东西大多数都保留在博物馆里,少数在富贵人家的家里,也有屹立在大地之上的如长城、灵隐寺等,我们通常只是在“旅游”或“文物拍卖”的时候才与之发生某种“非本真生活”的关系。其实,今人之所谓“文物”不过是古人的日用之物而已,侥幸存留至今,由今人按照现成的知识体系及市场逻辑将其定义为“文物”,然后保留在博物馆里或进入“文物”市场中。作为古代生活的遗存,“文物”自有其历史价值,亦有其因“历史积淀”而来的鉴赏价值,但由于其早已经脱离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不再作为日用的“器物”而发挥其功能,因“人文化成”的“日常生活”的意义上,我们并不推崇并追逐所谓“文物”。
所以,要在今日达成“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目标,我们就必须从“寻常日用”着手,在婚丧嫁娶、养生送死、耕种劳作、吃饭饮酒、读书写字、唱歌跳舞、逢年过节、祭祀祈祷、守望相助、习拳练武等等人生日常活动中实现“人文化成”。这样的“文化”就不仅仅存在于博物馆里,而是存在于都市乡村、山林田园、餐桌床头、书房客厅,存在于日常交往、节日庆典之中,存在于报纸、电台、电视台、微博、微信等一切媒体中,存在于领导人的讲话之中,存在于儿童的读诵之中,甚至存在于情人、夫妇的“情话”之中。此种“人文化成”的“日常生活”的奥妙,正如《中庸》所云:“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
“人文化成”的“日常生活”具有几个“特性”:
首先是“人文性”。“人文性”的本质是人的“社会精神”,而“社会精神”既是人的“社会存在”的体现,亦是人的“精神自觉”的体现,“社会精神”通过“人文教化”潜移默化地影响、改造着“世道人心”。
其次是“实践性”。“实践”意味着实实在在的“践履”,是“脚踏在大地上”进行的人间生活,既不是凌空蹈虚的哲人的玄思,亦不是孤独个体的孤芳自赏。
第三是“日常性”。“日常性”既包含着“日”字的“时间性”意味,也包含着“常”字的“不变性”意味,亦即在“时间”的流变中把握“生活”之“不变”的“真谛”,坚守着“人世生活”的“真理”。
然而,作为“中国人”,我们的“日常生活”还必须具有“中国性”。所谓“中国性”即“中国之所以为中国”的本质规定性,亦即“中国”的“自性”,我们只有在我们自己的生命、生活中实现了这一“自性”,我们才能说自己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人”。那么中国的“自性”到底是什么?陈赟教授曾意味深长地说过:“被称之为‘中国人的这一族群,在其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特有的生活方式,不是由‘存在(being、sein)、由‘上帝、由‘自由,而是由‘中庸来‘规定的,这是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天命。”(陈赟《中庸的思想》,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中国人”特有的生活方式是由“中庸”来规定的,中国的思想与文化是在“中庸”中为自己奠基的,这就是说,中国的“自性”就是“中庸”。“中庸”者,“中”之“发用”也。何谓“中”?《说文解字》曰:“中,内也。从口∣。上下通。”许慎的释义明白无误地揭示了“中”原本具有的“上下通达”的意义,“中”的其他意义如“两端”之“中”、“四方”之“中”乃至“心中”之“中”,无不来自于“上下通达”的基本意义。陈赟说:“‘中作为一个‘中间地带,它恰恰提供了将两端、四方、上下贯通起来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中意味着不偏向某一个现成的位置或端点,不是指向某种现成的存在者,而是在不同的位置或端点之间展开连接、通达的可能性。”(陈赟《中庸的思想》)基于此,我们的“人文化成”的“日常生活”就是要在坚守着“中华文化”的“中道”的同时,与“上下”、“四方”连接,从而通达世间的一切现象。
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坚守“中华文化”的“中道”?此须一切以“中道”为旨趣,以“执中”、“守中”为原则,念念不失“中”之大义,于立身中正之中,既能体会“天命”之神圣价值意义,又能挺立于天地之间,捍卫人所独有之权利与尊严。中华传统经典处处皆在阐发此一义理,我们应该通过经典教育使此一义理重新鲜活在国人的心中,流行在国人的“生活世界”中。
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通达世间的一切现象?此即以自由平等的精神,广大而开放的胸襟,容纳世间“万境”,研究一切事物,度化一切“众生”,既不自卑自贱,亦不扬己抑人。子曰:“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此就“人”、“我”关系而言也。若就“人”与“万物”而言,我们还需在“生活”中去“尽人之性”、“尽物之性”,直到“与天地参”。
《中庸》云:“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此“人文化成”的“生活世界”之“终极奥义”也!
(李广良,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教授/责编 刘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