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的比较优势及路径

2020-11-28 07:46许汉泽
团结 2020年4期
关键词:村庄农村

乡村振兴面临的挑战与困境

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乡村振兴自被提出之后迅速成为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全国各地纷纷开始推行起来。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何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还存在很多挑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乡村振兴主体的结构性缺失。经历了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当下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与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早已不再是我们记忆中“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中国。农村多数中青年劳动力进入城镇务工,他们之中一部人已经开始融入城市生活,即使一时难以在大城市落户,也通过代际的积累,正在实现“接力式”城镇化。此种现象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农村中精壮劳动力的缺乏。例如,我们调研发现,目前留在中西部广大农村之中的基本上都是所谓的“386199部队”,也就是妇女、儿童与老人成为留守农村的主体,村庄空心化严重。留守妇女与留守老人参与农业生产和维持基本生活基本不成问题,但农村的产业发展、村庄治理以及脱贫致富,还主要得依靠作为主要劳动力的中青年群体。目前很多反哺类的惠农项目到了村庄层面难以找到合适的主体进行承担,也主要是由于乡村振兴主体的结构性缺失所导致。

第二,乡村振兴战略的运动式执行。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主要還是通过行政化的手段来推行乡村振兴的规划和项目,并没有激发农民主体性的参与;有的地方政府热衷于打造“亮点”村庄,但忽略了大多数的普通的农村。行政化的运动式治理,会使政府的资源和注意力集中到有限方面和区域,可以使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短期之内得到改善,但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性的综合工程,长期来看,尤其是产业兴旺、乡风文明以及治理有效等目标还是需要通过激发农村内生动力,需要的是常规化的制度建设和农民自下而上的参与才能够最终实现。

第三,乡村振兴过程之中小农利益的受损。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相结合,将乡村振兴理解为城镇化与规模化。比如在发展农村产业的过程之中,很多地方政府通过资本下乡以及扶持“大户”的方式来进行,政府的项目和政策补贴也都是被少数基层“精英”所俘获。但农业不同于工业,农村也不同于城市,不能用发展工业的思维来发展农业产业。事实也证明,在忽视农业生产规律的前提之下,很多地方政府打造的特色产业都以失败告终,陷入了产业发展的恶性循环。这不仅浪费了大量的政府财政资金,而且在这一过程之中小农的利益受到损害。乡村振兴并不是“去小农化”,我们更需要在农村发展的过程之中建立对于小农、农村贫困人口的保护型机制。

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的三大优势

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一样都是为了解决相应的社会问题,提升人民的生活福祉。社会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紧密结合的,二者之间是一种耦合发展的关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推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之中,社会工作不应该也不能够缺席。一方面它能够为政府提供专业知识和辅助,另一方面能够直接对接民众,能够精准回应与解决农民面临的各种问题,有助于发掘村庄优势弥补政府职能的不足,发挥资源联结和协调整合的中介作用。

具体来看,社会工作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上有着以下三个方面的比较优势。

首先,社会工作能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人才支撑。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可以弥补乡村振兴主体的结构性缺失问题:可以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开展乡村教育培训、打造乡贤工程等措施来培育本土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人才流失以及治理主体不足的村庄之中,可以通过直接参与村庄的管理、规划、发展和社会服务、为村两委提供助手和参谋等方式来解决人才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制定人才支持计划、提供工作场地、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来吸引人才返乡参与村庄发展。

其次,社会工作能为乡村振兴提供专业理论指导。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是乡村振兴过程之中村庄的空间规划、产业打造、农民组织以及集体经济的发展等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不同于纯粹批判性的社会理论,社会工作理论背后有很大的建设性和实践性,能够为乡村发展规划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直接的现实指导。比如在农村发展规划之中,社会工作者可以利用优势视角理论准确找到村庄的优势资源和民众日益成长的能力和潜能。其他诸如增权赋能理论、能力建设理论、抗逆力理论、社会发展理论、社会经济理论等也都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专业的理论指导。

第三,社会工作“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理念能够为乡村困难群体提供现实关怀,有助于推动乡村的全面振兴。乡村振兴并不是部分地区农村的振兴和乡村之中部分群体的振兴,也包括贫困人口、农村妇女、农村老人、残疾人等所有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帮扶。社会工作的使命就是要回应和解决社会问题,并且暗含着对于社会困难群体强烈的伦理关怀。在市场化的发展过程之中,由于资本的逐利性,一些工商资本下乡不仅没有带来当地农民收入的提升,反而导致一些农民利益受损。“老板下乡,应该是带动老乡,不能代替老乡,不能农业现代化,农民边缘化。”所以,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之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方法,以之来对农村社会中的困难群体进行精准化的帮扶和干预,有助于建立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社会工作中的性别视角、贫困与反贫困理论等都能够为农村妇女、农村困难群体提供直接的帮助。

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的路径选择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提出要“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要“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对照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目标,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主要有以下五种具体路径:

在产业发展方面,专业社会工作者要介入到村庄的产业规划、农民的合作组织、产业链的深度融合、电商平台的打造以及利益联结机制的建构等环节之中,通过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来做大做强乡村产业,推动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兴旺的目标;

在生态环境方面,社会工作者要协助地方政府与村干部做好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与环境治理工作。乡村的发展与振兴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社会工作要重点参与到农村垃圾分类、厕所革命、水域治理、乡村绿化等方面的工作之中,推动建成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在乡风文明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等)来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宣传教育,培育文明乡风与良好家风,同时借助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为载体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在乡村治理方面,在坚持中共党委领导之下,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让社会工作嵌入到乡村治理之中。比如在有条件的村庄引入司法社工与社工调解,进行女性赋权、激发留守妇女的村庄政治参与热情等,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在农民生活方面,社会工作者要参与到农村“六稳”“六保”工作之中,利用专业方法精准帮扶农村贫困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探索建立小农户衔接大市场的机制,找到村庄与农户的发展优势,加强农民资产和能力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和实现生活富裕。

(许汉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讲师、院聘副研究员/责编 刘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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