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陕西咸阳 712000)
随着城市发展变化、消防部门改革,传统工作方法很难应对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消防工作中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火灾防控效果,也是控制火灾发生的主要执行环节。消防部门应该结合新形势,解决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提升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用效果。因此,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我国消防体制改革主要经历了多个发展时期。1957—1984年,消防部门主要采用包揽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社会各个单位都将消防工作纳入到内部管理当中。在这一阶段中,消防部门能够发挥的作用有限,安全检查缺乏具体的落实对象与落实渠道。1998—2002年,消防部门监督检查方式主要为重点单位为主监督检查模式,筛选重点消防对象,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其他非重点单位则采用抽查方式进行消防检查。2009—2018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用于指导消防工作,解决消防监督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弥补消防监督工作中的不足,并对消防监督形式、工作内容进行了重新规范[1]。2018年至今:(1)消防改制。2018年11月19日,我国消防机构由原武装人民警察,改制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2)出台政策。国家出台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对消防体制改革后消防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该公平、公开、公正,各级消防工作应该由政府统一进行领导,并由消防部门对企业等机构进行监督,动员、鼓励群众参与到消防监督当中。(3)工作原则。消防部门在开展消防工作过程中,应该坚持“一公开”“双随机”工作原则,随机派选消防人员对随机对象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并且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开启了我国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2]。在新的工作原则下,消防监督工作更加深入,检查结果也更具可靠性,强化消防监督检查结果。
随着社会发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形式、方法也在不断变化,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消防监督作用。消费对象范围宽广,工作环境也相对比较复杂,另外消防部门队伍建设上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导致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会遇到诸多问题[3]。
(1)人员不足。我国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主要来源于转制前的原公安消防部队防火监督岗位人员,县(区)大队监督检查人员普遍3~5人,绝大部分地区没有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人员,却要负担整个县(区)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数量明显不足。(2)专业性不强。现代火情发生原因复杂,化学起火、电起火在火灾发生原因比例中逐渐增加;各类新型材料不断涌现,各式建筑结构趋于复杂,这也对消防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我国消防人员专业水平相对比较滞后,无法满足现代社会消防监督检查需求。(3)缺乏专业复合性人才。现代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不仅仅是简单的防火工作,消防人需要具有火灾隐患防范意识,并对建筑结构专业知识、化学知识、电学知识有一定了解,能够随时应对多种不同的工作情况。因此现代消防人员不仅应该具备一般消防监督检查能力,更是应该成为多方面复合型人才。
相比于社会经济发展国家消防需求日益增大,但我国消防建设工作却相对比较滞后,对于急需的消防法律、法规仍有所欠缺,如化学原因导致的消防监督控制问题缺乏详细的法律法规。此外,我国消防法制体系中对于企业、个人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惩罚力度相对比较轻,能够执法的种类也相对比较少,无法及时处理违法行为。我国《消防法》对于将消防工作范围、性质、职责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但也存在着明显的问题,如可执行性不高,对于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过于宽泛,难以真正落实相关工作。另外我国在相关法律普及上也相对不足,许多人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对于消防知识了解不足,严重影响消防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因此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应该注重法治建设。
我国消防人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违规执法现象,只关注执法结果合法性,却忽视了执法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定进行执法,给基层群众造成了不良印象,不利于消防检查工作的开展。例如:部分消防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出示有效证件,语言也不够文明,没有实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导致群众对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产生错误印象。
消防工作不仅仅是消防检查、防控火灾这么简单,其工作内容涉及到城市发展规划、火灾责任判定、企业单位消防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消防监督检查等多项工作内容,
传统以人力为主的消防监督管理方式显然难以满足大量的工作需求。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也不能够仅仅局限于“人防”,将科技利用于消防工作当中才能够将有限的消防监督检查资源进行充分调动,强化消防管理工作[4]。但目前来看,我国消防部门科技水平较低。
我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该改变大包大揽式的工作方式,通过宏观法律调控、消防部门内部改革、动员群众参与三项措施实现全面督导,提升工作效率。消防单位应该与社会媒体合作,提升群众消防意识。一方面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升企业、群众消防法律意识;另一方面鼓励群众参与到消防监督当中,动员全社会力量构建全面消防监督体系,强化消防监督工作效果。
为了落实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政府消防部门都会在政府要求下开展专项消防整治工作,强化当地消防监督检查效果。但专项治理过程中存在着严重浮夸现象,虽然能够取得一定消防监督检查效果,但却并没有真正起到消防监督检查作用,加重企业运行负担。消防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能够只“专”不“全”,更不应该“时松时紧”,对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该保持标准一致性,日常工作中就应该对企业消防管理进行严格把控,让企业消防管理一直保持合法、合规、安全状态。专项整治活动而是应该针对屡次违规的企业,攻克消防监督检查管理难点,并震慑其他违法违规企业。
现代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应该与时俱进,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扩大执法范围,增强执法效果,具体措施如[5]:(1)采购摄像机、可燃气体测量仪、检漏仪等现代设备,加强硬件基础建设。(2)将高科技产品应用到火情调查与防控当中,如小型无人飞机等。(3)构建消防监督信息数据平台,将各项电子设备采集的数据及时录入到平台当中,能够通过信息数据了解消防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相关单位也可以通过平台信息数据开展消防救援工作。(4)相关单位借助卫星定位系统、物联网技术(实现物与人、物与物通信)实时监测各地区火情,在系统发出预警后能够及时进行救援。(5)成立消防监督专项公众号,接受群众网上举报。相关单位也可以借助公众号进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工作成果宣传。
消防部门是城市安全的“守护神”,面对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该正视工作现状,从多方面进行改革,弥补工作中的不足,充分发挥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作用,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