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S 轻工产品服务资深技术专家 黄光燕 李思思
对于爱冒险和爱模仿的小朋友来说,在野外用玩具枪进行“野战”或在小区内进行“巷战”,是一种非常有吸引力的游戏。然而小朋友使用的这些玩具枪,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这是家长们十分关注的事情。
我们注意到,有些电商平台和实体店打着玩具枪的名义在售卖玩具仿真枪和水弹枪。这些玩具仿真枪和水弹枪很多不符合《玩具安全》国家标准。部分水弹枪威力太大容易造成威胁,甚至有可能被公安部鉴定为仿真枪或枪支。针对这种新型玩具,央视已多次专题报道其可能带来的危害,而且也有儿童因使用水弹枪造成他人受伤的事例。
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很有必要提醒读者注意,制造商在生产制造时应避免生产违规产品。
让我们先来了解下玩具的定义。
玩具的定义:设计或预定供14 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所有产品和材料。
从玩具的定义看,我们可以看出定义为玩具的枪必须首先符合玩具的定义,必须设计或预定供14 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枪。
仿真枪:根据公安部仿真枪认定标准,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 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 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水弹枪:以水弹作为弹射物发射的枪。需要根据设计意图、结合动能、外形特征、颜色等来确定是否属于玩具枪、仿真枪等的类别。
那么,对于玩具枪和玩具水弹枪,在生产设计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在国家玩具标准《GB 6675.1-2014》里有明确提到,类似仿真武器玩具在设计和制造时应确保:
a)不应被公安部《仿真枪认定标准》认定为仿真枪。
b)弹射玩具不得以火药作为发射能源。
c)弹簧式长枪、手枪、弓弩、射豆枪等弹射玩具的枪机组件和弹射物不得用金属和足以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材料制作。
d)枪管、枪口、枪匣等主要部位要有两种以上的鲜艳颜色明显区别,外观颜色不得以黑、灰黑和仿金属涂层。鲜艳颜色面积要占总面积的二分之一以上。
e)外形尺寸比例和结构应与制式枪支有较大的差异。
另外,玩具标准《GB 6675.2-2014》资料性附录D,提供了玩具枪标识要求。
该附录为了减少玩具枪被误认为真枪的可能性,要求玩具枪必须按下面任何一种方式做标识或制造。标识必须具备永久性,在经过合理可预见滥用测试后仍保持在玩具原位处。
1.用一个火焰橙色塞或鲜橙色塞,固定在枪管的枪口端作为玩具不可分割部分,塞子凹入枪管的长度距枪口端不超过6mm。
2.用至少6mm 宽的火焰橙色带或鲜橙色带,覆盖枪管的枪口端周边。
3.将玩具的整个外表面用白色、鲜红色、鲜橙色、鲜黄色、鲜绿色、鲜蓝色、鲜粉红色或鲜紫色着色,可以单独着色,也可作为主色调以任何图案与其他颜色结合使用。
需要提醒的是:使用普通油漆或标签作为标识用途的话,是不能符合本标准所要求的“永久性”的。
此外,国家玩具安全标准《GB 6675.1-2014》对重金属及邻苯二甲酸酯有所管控,消费者购买时可以看是否有CCC标识、是否有执行标准、是否有合格证、是否有生产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等。
对于玩具水弹枪,除了要避免仿真枪的设计外,还需要特别关注子弹膨胀率和动能的要求。一般常见的水弹在水中浸泡后膨胀的效果是非常惊人的,一旦被小孩子误吞,很容易堵塞气管或肠道从而导致致命危险。在国外有过多起召回案例,有多名儿童因此而伤亡。同时,玩具水弹枪是弹射玩具的一种,发射时如果动能过大,会对小孩子有潜在的撞击风险,因此也在《玩具安全》的管控范围内。
按玩具标准《GB 6675.2-2014》要求,由膨胀材料制成的小零件水弹,在温度(21±5)℃、相对湿度(65±5)%的环境中保持7h 后再浸没在(21±5)℃的去离子水中(2±0.5)h 后,任何部分的膨胀不应超过原来尺寸的50%。如果有任何尺寸超过原尺寸的50%,即认为不符合标准要求。
另外,玩具水弹枪的动能不能超过0.08J。如果动能超过0.08J,则单位面积的动能不能超过0.16J/cm2。对非正常使用的潜在危险应设置警示说明。
枪的发射机构不应能发射其他任何可能有潜在危险的弹射物(如铅笔、石头、钉子等)。如果能发射非玩具本身提供的弹射物,应设警告说明。如“提醒使用者注意不要瞄准眼睛或脸部发射。不要使用非生产者提供的弹射物。”等。
为减少造成眼睛受伤的危险,强烈建议生产者不应制造能发射非玩具本身提供的专用弹射物的弹射玩具。同时要留意的是,对于弹射类玩具来说,弹射物不应是小零件。
从目前的市场抽检结果来看,玩具水弹枪一般都不符合国家《玩具安全》标准。央视记者曾做过现场实验,水弹枪射程可达15~20 米,在2 米的距离可轻松地将西瓜、鸡蛋、苹果打爆。这样可怕的杀伤力,如果是打到了眼睛、头部等要害部位,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除此以外,遇水膨胀的水弹,还很容易被好奇心重的孩子误吞。在公开的新闻报道中,曾有淮安的一名女婴,误把哥哥的玩具“水宝宝”当食物吞下。随后几天,她频繁呕吐。紧急送医后发现已经引起了急性肠梗阻。
因此,玩具水弹枪几乎可以说是不允许在市面上流通的。对于消费者而言,需要留意市面上还会有一些定位为14 岁以上人群使用的水弹枪,这种产品不建议给儿童使用。
海外市场同样对玩具仿真枪和弹射枪有严格的管控要求。产品出口时,需要特别留意目的国/市场的要求。在仿真枪的要求上,澳大利亚与中国玩具标准的要求一样;美国对仿真枪的要求会更加的细致。
由于美国人能自由持有枪支,因此玩具仿真枪如果被误认为是真正的枪支的话,会引发严重的后果。曾经有美国德州的一小偷拿着“仿真枪”遭警察当场击毙的案例,也有12岁小孩在公园里挥舞一把仿真枪,被警方误以为是真枪,遭警方开枪打伤致死的案例。
美国玩具标准《ASTM F963-17》明确列出了玩具仿真枪的要求,同时美国很多州也出台了相应的仿真枪管控法规。比如加利福尼亚州就要求玩具枪不能做成仿真枪。可以允许把产品设计为整个外表是亮色,可以是单色或多种颜色结合在一起,或整体透明,或通过其他方式使得人们能轻易识别出玩具枪与真实枪支,否则制造商有可能会面临罚款。
纽约州要求玩具枪设计时应避免采用黑色、蓝色、银色或铝合金色(这些颜色很容易与真实枪支混淆);整个枪管两边长度和枪管前端,有至少1 英寸宽的不可移取的橙色带条且枪管的直径至少1 英寸,枪口被同种材料封住,该封口(如塞子)离枪口不超过0.5 英寸等。
同样地,玩具水弹枪除了要避免设计为仿真枪外,还需注意子弹易膨胀和动能超标的问题。
不同国家对膨胀材料和弹射物的要求类似,略有差异。
在美国、澳大利亚以及欧洲的玩具标准中,子弹浸泡后膨胀的尺寸不能超过原尺寸的50%。子弹动能不应超过0.16J。如果动能超过0.08J,单位面积的动能不能超过2500J/m2。发射机构不能发射非玩具本身提供的子弹,还要提醒消费者不能对着眼睛或脸部发射。美国和澳大利亚同时也要求弹射物子弹不能是小零件。
如果是定位为14 岁以上人群使用的水弹枪,制造商在设计定位的时候需要事先跟买家确认产品的定位、摆放的货架类别等,以免会被当成玩具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