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的几点思考

2020-11-27 21:13蒋德洪
商品与质量 2020年10期
关键词:时效行使建设工程

蒋德洪

山东金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寿光 26270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纠纷从产生到诉诸法律途径解决往往会因为时间过长而使得合同纠纷的真相不能最大程度的还原,也势必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纠纷不能公平公正获得解决,维护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纠纷中双方利益的平衡。通过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对合同索赔维权的时间进行限制,从而促使合同索赔纠纷尽早提出,进而提升合同索赔纠纷的及时性,其对建设工程的发展十分有利。因此探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并不断完善其法律基础,明确适用范围,细化时效的计算方式进而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的功能及作用十分重要。

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及其索赔概述

1.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涵

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对合同中所蕴含的信息进行全面的了解,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而推动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专业性,一个工程项目的完成往往需要经历很长的时间,整个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通过合同管理工作能对将复杂的管理内容进行简化,协调各参与单位之间的矛盾问题,通过合理的管理手段最终实现质量、进度、成本等目标的实现[1]。

1.2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

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从合同角度来看造成合同索赔的主要原因是合同主体的其中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或者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建设单位意见不同等导致另一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都有可能产生工程设计变更、索赔,这就要求企业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索赔,索赔管理的目的就是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环节产生的索赔进行控制。

2 索赔时效的功能

2.1 促使权利人行使权利

索赔时效是由其本质决定的,其功能类似于民法中的诉讼时效,也就是说,若超过法定期间权利人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则诉讼权即失效,人民法院不再强制对该实体权利进行保护。通过此种方法来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也是索赔时效的功能。

2.2 缩小合同签订者二者之间的维权条件差距,平衡二者之间的利益和举证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纠纷影响了合同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所以合同双方在索赔上肯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和分歧。只针对一些产生纠纷时间过长却迟迟没有得到解决的纠纷来说就更加难以确定双方的责任。通常这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索赔记录,业主和建筑承包商的纪录存在着很大差异,导致后期取证也成为了一大难题[2]。

3 索赔时效的法律基础和效力

3.1 工程索赔时效期满权利人向合同相对方申请索赔的权利消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是经过双方协议而自主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双方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期限提出索赔请求,若超过该时效范围,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的约定可以根据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但实体权利却不会得到保护,索赔的相应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3.2 索赔时效为有效的抗辩理由

即为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发出索赔请求的对立方取得否认索赔请求的权利。索赔时效期间届满提出的索赔请求权不会受到法律的约束,被索赔需要根据合同规定的索赔时效规定给出抗辩理由证明,其中包括索赔请求提出的时间以及合同签订的索赔条款,以此来证明索赔人提出的索赔时间与规定的索赔时期之间的不同,实现索赔时效期满的抗辩。

3.3 工程索赔时效期满权利人通过协商而获得补偿不构成不当得利

权利人的索赔权在索赔时效期满之后胜诉权消失,即权利人请求法律强制性保护其实体权利的请求不再受法律支持与保护。且索赔时效期满之后被索赔方有权利拒绝索赔诉讼请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失,权利人可以与被索赔方自主协商,让被索赔方自主放弃索赔时效期满的抗辩,并愿意自主给予权利人索赔补偿,权利人有接受索赔补偿的权利,且不形成不当得利。此外如果被索赔方不知道索赔时效的法律效应,在时效期满的情况下已经给予权利人索赔补偿,事后被索赔方不能以不知索赔时效期满为理由而追回索赔补偿[3]。

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期的计算规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的计算主要包括起算时间的确定以及终止时间的计算。第一步要确定索赔时效的起算时间,由于建设工程周期较长,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导致索赔事件持续较长的时间。但是按照国家法律条文规定有连续影响性的索赔事件,索赔方需要在根据规定的时间间隔,在索赔要求的基础上来说明连续情况并计算相应的延长天数。所以,索赔起始时间为索赔事件发生的日期。第二步就是确定终止事件,也就是证明索赔期间是否可以中止。指的是索赔时效即将到期之时,因为有和权利人无相关的事由,导致权利人无法在索赔时效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请求权,法律为了保护权利人的权利而暂停索赔时效期间的计算。诉讼时效期中止制度产生法定阻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理由,时效期将会暂停计算,待导致时效停止计算的理由或事件消失后继续计算事件的法律效果。

5 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复杂性,决定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索赔事件的发生不可避免。但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损害是至关重要的。只有熟悉和掌握合同规定,在约定的索赔时效期间内行使索赔权,才能保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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