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冉
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山东济南 250000
毫无疑问,在我国任何一个公共服务或者监管部门的具体权力都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批准的三定方案履行职能,即权责法定。不同部门间的职权虽然有交叉,但主要职责是相对独立,也是依法界定的。每一个行政部门有上下级的领导和指导关系,有不同的层级。部门之间只是协调与合作关系,有牵头或参与部门,仅此而已[1]。
同一事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涉及行政管理和处罚也可能涉及刑事处罚等多个方面,涉及行政主管部门也涉及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国家强力部门,每个部门都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行使处罚和管理权力,属于不同的管理和处罚阶段。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处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由行政管理机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现行的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都是先有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后,再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节严重程度移送司法机关。在此主要是分工不同,处理或处罚的程度不同,不存在行政主导或者司法主导之说。
大格局顶层设计关于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都有明确无误的阐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以此为遵循,构建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这些表述都是依法治国最准确和最权威的表述,无论从形式上、行文规矩、还是内容上,都不能有任何含糊和偏离,脱离上述表述,无论从政治上、技术上、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不符合我国依法治国的实际,都是与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背道而驰的。在此,我们必须头脑清醒,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必须进行经济转型的时候,我国大力转变了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科技与创新发展道路,这也促使我国逐步成为创新型国家。而在创新型国家的不断建设与发展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的改善与设计都是极其重要的,这也正是知识产权全球化发展给我国带来的深度思考。
这里的全球化并不仅仅指的是经济的全球化,其更代表着在当今新时代内知识产权的统一与全面发展。众所周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其在推动全球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系列不良问题,如日益增长的环境污染、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的社会矛盾以及全球资源不断减少等问题。如何有效地改善这些问题,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
商业标识是区分和识别商主体的重要特征外显。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商业标识的展现也越发蓬勃,保护各种新型的商业标识迫在眉睫。众所周知,新型商业标识因其新颖而又别样的商标构成要件造成了保护周期和保护代价的波折。从现有保护路径上来看,我国关于商业标识民事权益保护的多数立法条文集中于《民法总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三法中。而三法的侧重点和所关注的价值定位又略有不同。《民法总则》主要就法人主体的姓名权作了一定的概览。而实在的保护任务落在了《商标法》上。《商标法》在排他使用和阻却注册两方面进行了规制,但对新型商标而言并非能够准确地契合。虽然新的《商标法》扩大了被保护物的范围,但是相对于新型商标而言仍然是杯水车薪[2]。
最近,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提出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从目前看,现存的专利法很显然不能适应当前我国以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形势需要,特别是具有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特点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供给侧改革、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统一协调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正在形成。在这种条件下,需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显得更加紧迫更加合理。进一步明确国务院知识产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保护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知识产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互联网由于其传播的便利性、快捷性使得其成为知识产权的又一个重灾区,盗版在网络上肆意横行,相关的版权、产权受到侵犯,有效地维护创造者的法律权益成为重点。而且在当今网络全球化的背景下,加强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立法可以有效保护版权的流通,打击非法侵犯他人版权行为,既是保护未来创造者信心的需要,也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首先在价值回归方面,在互联网环境下,传统的对于版权的定位多集中于复制权,与互联网传播危害性更大的本质相背离,所以应当审视相关版权环境,将网络背景下的规制重点放在传播而非复制中。
本文概述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必须从全球化的角度来看待。毫无疑问,近年来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更大的进展。在过去十年左右的时间里,实施了一种新的法律机制。但是,在全球化的影响下,可能需要进行修正。与此同时,中国当局公开摧毁了大量盗版材料,这种情况将持续下去,直到人们普遍意识到并接受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为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