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明川
(东北财经大学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辽宁 大连 116025)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已实施了八次大规模的宏观调控,但若从宏观调控的演进特征与形成机理上看,可以分为1978—2012年的实践探索以及2013年以来的理论范式形成与制度体系构建两个阶段。在1978—2012年的实践探索过程中,五次治理经济过热与通货膨胀的紧缩、两次应对金融危机下的扩张是长期的主题;在2013年以来的宏观调控中,针对由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持续下行的增速压力,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将经济发展阶段定位为新常态与新时代、将政府与市场关系定位为相辅相成和有机统一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宏观调控的重要论述,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政府先后作出了创新宏观调控的思路与方式、创新与完善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并推出了微刺激、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健全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等举措,不仅实现了经济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的转换,也为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理论的理论探索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也是宏观调控从自发到自觉、从自主摸索到相对成熟定型的关键转折点。
学术界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研究起步较早,2013年顾海良[1]就指出,其理论亮点是如何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但后续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总体特征、基本内涵、理论逻辑、发展战略和原创性贡献等方面。侯为民[2]重点分析了这一思想的理论内涵;周跃辉[3]则探讨了这一思想的理论特征和逻辑框架;赵炎才和赵颖[4]分析了其最重要的特征;马建堂[5]从方向论、目标论、主体论、认识论、方略论、动力论、底线论等七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梳理;张明[6]探讨了这一思想的理论特色;秋石[7]则从十个方面总结和提炼了这一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原创性贡献。这些研究涉及面广、理论性强,为进一步学习和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然而,上述研究虽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了习近平关于宏观管理或宏观调控问题的重要论述,但普遍缺乏系统的总结与提炼。事实上,不论是在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给予科学归纳的“七个坚持”的基本内涵中,还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创新与完善宏观调控问题发表的多次讲话中,都包含着丰富的宏观管理与宏观调控理念。基于此,本文拟就习近平关于宏观调控重要论述的理论内涵、科学体系及其原创性贡献进行探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观大势、谋全局、干实事,在经济建设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基本内涵如下:
第一,“总量+结构”的宏观调控新范式。2013年,政府推出了区间调控的思路和方式,将合理区间的上限确定为防通胀,下限确定为稳增长、保就业。在这一合理区间内,只要经济增长与就业水平不突破下限,物价水平不超出上限,政府就不进行干预和刺激,重点进行调结构、促改革。因此,宏观调控的任务就是把握好方向、力度、节奏,使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内,从而守住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和防通胀的上限。2014年,在区间调控的基础上,政府又推出了定向调控的举措,有效规避了传统意义上的总量调控难以有效引导资源流向薄弱环节和区域,容易导致发展不平衡、不稳定的问题,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对不同行业和部门、不同区域和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以及降准降息等措施,定向施策、精准发力,着力解决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困难,以增强其活力。通俗地说,就是一改“大水漫灌”的方式为有针对性地“喷灌”“滴灌”,以增强宏观调控的精准性。对于区间调控与定向调控并存的现象,马建堂等[8]指出,区间调控与定向调控各有侧重,区间调控侧重于稳总量,定向调控侧重于调结构,两者紧密结合,就形成了“总量+结构”相结合的调控范式,弥补了长期以来宏观调控中只注重总量调控忽视结构性调控的缺陷,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由创新宏观调控思路与方式的实践总结出来的重大理论创新。
第二,“需求+供给”的结构性调控组合。在市场经济中,供给和需求是经济内在关系中两个互相依存的基本方面。一般地说,二者之间的关系通常会表现为供大于求、供过于求与供求平衡三种情形。当然,也还存在供给结构内部与需求结构内部的平衡问题,因此,供需平衡既包括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总量的平衡,也包括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结构的平衡,还包括总供给内部与总需求内部结构的平衡。改革开放以来,受凯恩斯需求管理理论影响,中国的宏观调控长期偏重于需求结构调整,这在历次宏观调控的实践中都可以得到佐证。2015年11月10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强调指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就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长期推行的需求结构调整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需求+供给”的结构性调控组合,丰富了结构性调控的内涵。一方面,习近平突出地强调新常态以来供给侧结构性问题的重要性,指出“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因素,有周期性、总量性的,但主要是结构性的。结构性问题,供给和需求两侧都有,但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场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攻坚战”。另一方面,习近平不仅深刻地指出了供给与需求具有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而且强调供给侧管理与需求侧管理要相互配合。2016年1月习近平指出,“供给和需求是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基本方面,是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二者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相互依存、互为条件。没有需求,供给就无从实现,新的需求可以催生新的供给;没有供给,需求就无法满足,新的供给可以创造新的需求”。2017年1月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供给和需求是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两个基本方面,供给侧和需求侧是管理和调控宏观经济的两个基本手段。经济政策是以供给侧为重点还是以需求侧为重点,要依据宏观经济形势作出抉择,二者不是非此即彼、一去一存的替代关系,而是要相互配合、协调推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用好需求侧管理这个重要工具,使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这些论断不仅厘清了供给与需求的辩证关系,而且也为科学认识结构性调控中“需求+供给”的有机结合、正确处理好供给侧与需求侧管理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在传统的宏观调控理论中,宏观调控具有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四大目标,因而宏观调控政策面临单一目标或多重目标之间的权衡,可以通过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来实现。在中国的宏观调控实践中,除上述四大目标之外,还长期存在包括结构优化、收入分配和区域协调甚至房价、环境保护等在内的多种目标,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六稳”方针,包括了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等六大目标;在“六稳”的基础上,2020年4月中央又提出“六保”的新任务,具体包括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这都体现了中国宏观调控目标的多样化。
对于多样化的宏观调控目标,任何单一的宏观经济政策都难以实现,需要不同宏观经济政策相互协调配合。因此,建立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协调,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促进多重目标与多种政策之间的协调联动,就成为新时代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协调方面,出现了三种新的提法:一是“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机制化”,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机制化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二是“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2019年5月29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指出,“健全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三是构建宏观调控的“五大体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创新与完善宏观调控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建立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协调体系、监督考评体系、保障体系” ;2020年5月11日中央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再一次提出,要加快建立这“五大体系”,并作为构建有效协调的宏观调控新机制的重要内容。由此可见,从国家计划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相互配合到宏观调控政策机制化,再到经济政策协调机制,最后到建立宏观调控的“五大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协调在具体的提法上就出现了三次重大转变。
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宏观调控的实践中,坚持国内和国际相统筹已成为宏观调控的一大特色,主要体现在:首先,国内部门之间、央地之间以及不同政策工具之间的协调。对于部门之间的协调,重在做好综合统筹,树立“全国一盘棋”观念,坚决摈弃部门利益和“小圈子”思维。对于中央和地方层面的协调,中央层面要搞好顶层设计,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最大限度调动地方积极性;地方层面要强化对宏观经济政策的理解、执行和传导,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响应和实现宏观政策意图;对于不同政策工具之间的协调,则要强化宏观经济政策统筹,增强国家发展规划、财政与货币政策以及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之间的协调,在把握好各类政策的方向、力度、节奏和出台时机的基础上做好政策的科学搭配和有机结合,形成调控合力,从而避免政策效力的过度叠加或相互抵消。其次,国际层面的沟通协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宏观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成为经济领域的一大突出亮点。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推动国际经济治理结构完善”。此外,习近平对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极为重视,先后就此主持了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而G20杭州峰会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则开启了中国引领全球治理的新时代。作为全球宏观政策协调最重要平台的G20从2008年升格为峰会以来,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时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9月4日习近平在G20杭州峰会的开幕式致辞中就应对世界经济面临的挑战提出五点主张,并提出“我们应该加强宏观政策协调,合力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维护金融稳定” 。在完善国际治理结构方面,中国积极推动现有多边机制的改革,同时就完善国际经济治理展现出中国智慧,形成了中国方案,如亚投行、“一带一路”倡议,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体系等。2019年4月26日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提出“更加有效实施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推动国际经济治理结构完善的意见》指出,“要把积极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作为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的重要抓手,……逐步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新机制”。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建立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2020年5月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进一步提出,“积极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及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提出更多中国倡议、中国方案”。最后,国内和国际的统筹和协调。在全球化时代,随着国际间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国际经济也出现了深度融合的趋势,表现为各国之间经济的相互依存度提高,互补性增强。与此同时,世界各国的宏观经济政策也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各国宏观政策的正向外溢效应越来越显著。二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溢出效应出现非对称性问题。三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一些发达经济体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导致负向外溢效益出现。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宏观调控要具备全球视野。一方面,要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通盘考虑国内因素输出与国际因素输入对政策效果的影响;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放大正向外溢效应。对此,2013年9月5日习近平在出席G20领导人第八次峰会时就指出,“中国采取的经济政策既对中国负责,也对世界负责” 。
健全宏观调控体系是完善宏观调控的中心任务之一。自十四届三中全会把建立和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五大支柱之一以来,历届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会议都提出了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重大任务。如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宏观调控体系”;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将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完善宏观调控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继续坚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宏观调控体系的内涵,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开始将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纳入宏观调控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宏观调控体系”修改为“宏观调控制度体系”,不仅强调了要健全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还提出了要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这不仅在中央文件中首次提出“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的概念,而且由宏观调控政策体系或政策协调机制上升为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既涉及到由政策到制度的演进,也涉及到由政策体系演进为制度体系的过程。一般来说,制度是一种规则,或者说是一种相对成熟、稳定的规范体系。相较而言,政策易变,属于短期行为,制度则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因此,从宏观调控体系到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的演进不仅体现为一种上升的过程,而且体现为将短期的宏观调控政策演变为长期稳定的宏观调控制度,通过完善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构建一种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来有效而又稳定地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进而推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也提出了“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就业优先政策为主要手段,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与十九届四中全会不同的是,这里将就业优先政策上升为主要手段,凸显出就业优先、保就业在新时代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从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上看,要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就必须从宏观调控的全过程出发,先建立健全宏观调控的各个单项制度,再按照科学制度体系的要求将各个单项的宏观调控制度组成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最后在经过实践检验将这一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定型,形成可以指导宏观调控实践的制度体系。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七个坚持”中,第五个“坚持”为“坚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完善宏观调控,相机抉择,开准药方” 。这第五个“坚持”在强调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完善宏观调控的同时,提出了相机抉择问题。事实上,在2015年7月9日召开的部分省(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李克强首次提出要“更加精准有效地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为应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我们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这里的“相机调控”是指政府根据市场情况和各项调节措施的特点,灵活机动地决定和选择当前究竟应采取哪一种或哪几种政策措施。
相机调控是针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来说的,而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又受到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决定性影响。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了进入新时代以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转变。在此之前,1981年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说法,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三十多年过去了,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化,并对传统的以经济总量和速度为核心的宏观调控提出挑战。传统宏观调控对于解决落后的社会生产条件下经济总量增长问题相对有效,但对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则显得力不从心。因此,新时代中国特色宏观调控聚焦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通过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来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转化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也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由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经济发展主要矛盾的变化。虽然中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是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东部发达地区经济正在稳步转型升级,产业迈向中高端,而西部地区受制于环境、人才等诸多因素,发展仍较为落后,特别是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滞后,人才流失严重,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挑战。二是产业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传统产业产能饱和甚至严重过剩,而战略性新兴产业仍发展不足,在此背景下,中国正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步伐。三是整体经济发展质量不高,产业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经济整体水平仍有较大差距,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在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整体提升。其次,经济运行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受国际和国内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国经济运行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既存在供给侧的问题也有需求侧的问题,既有周期性问题也有结构性问题,但主要矛盾是供给侧结构性的,其深层根源是体制机制问题。对此,习近平在2015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中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调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此后,习近平在多个场合都将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予以强调。2017年1月22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场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攻坚战”。2018年1月习近平在重庆调研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因素,供给和需求两侧都有,但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认为,“我国经济运行主要矛盾仍然是供给侧结构性的,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
适应中国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完善宏观调控就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来调整宏观调控的理念和思路,实施相机抉择。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供给侧,具体表现为供给质量不高、结构不均衡、发展动力不足等。因此,新时代的宏观调控应突破短期需求管理框架,着力解决供给侧结构性问题。当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再一次发生变化,不再是供给侧结构性问题时,宏观调控则相机抉择,根据主要矛盾的变化综合施策、转移重心,真正做到精准调控。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创新与完善宏观调控的过程中,习近平不仅提出了“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而且还明确提出“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穿于宏观调控全过程”;不仅提出新时代的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且明确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要求”。可以看出,无论是作为主线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是作为根本要求的推动高质量发展,都是新时代宏观调控的发展主线和方向。
第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2015年11月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同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的五大任务。2016年5月16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并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综合研判世界经济形势和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的重大决策。2016年8月习近平到海西、海东和西宁等地调研考察时指出,“要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工作的主线”。由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得以确立,并不断地向纵深推进。如2016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2018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201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与宏观调控联系起来,提出“必须科学稳健把握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穿于宏观调控全过程”。可以看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论”先后经历了作为推动质量、效率、动力变革的抓手、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贯穿于宏观调控全过程,在内涵上不断拓展、在认识上不断深化,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
第二,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和发展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科学论断。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不仅将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针,而且首次将推动高质量发展与宏观调控相联系。同年同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指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再一次明确了高质量发展在经济工作中的重要指导地位,提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指出“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2018年5月习近平在湖北考察时再一次强调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要求”。由此可见,推动高质量发展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这就必然会给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带来新的挑战。何自力[9]将这些新的要求和挑战总结为六个方面:控制经济下行,保持中高速增长;稳定就业水平,提高就业质量;纠正结构失衡,实现结构优化;保持物价稳定,降低制度运行成本;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统筹内外市场,用好两种资源。
统筹兼顾、综合平衡作为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的重要成果,不仅是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历史经验,而且也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不仅继承和发展了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思想,而且贯彻落实到治国理政与经济建设的实际工作中,呈现出新的特点。
第一,将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结合在一起进行论述。在毛泽东思想中,毛泽东、周恩来、陈云等都是将统筹兼顾与综合平衡分开进行论述,将统筹兼顾思想运用于国家治理,将综合平衡运用于指导经济建设实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邓小平沿袭了将统筹兼顾与综合平衡分开论述的传统方法,而江泽民、胡锦涛只论及了统筹兼顾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先后三次将统筹兼顾与综合平衡结合在一起进行论述。2014年2月7日习近平在俄罗斯索契接受媒体专访时指出,“在中国当领导人,必须在把情况搞清楚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形象地说,就是要十个指头弹钢琴” 。2015年11月24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党历来重视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习、研究、运用,……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对发展我国经济提出了独创性的观点,如提出统筹兼顾、注意综合平衡,……这些都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造性发展”。2019年5月29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并指出,“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由此可见,习近平继承和发展了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思想,首次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不仅拓展了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适用领域和范围,而且将其视为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与方法,是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中国化的最新发展。
第二,将统筹兼顾与唯物辩证法相联系,并赋予了新的内涵。早在2004年12月23日,习近平在参加民主生活会时就发表讲话指出,“统筹兼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科学方法论。它的哲学内涵就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发表讲话指出,“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及事物各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也是相互作用的系统”,因此,要“注重发展的统筹和协调”。基于这一科学认识,习近平不仅多次强调统筹、协调的重要性,指出,“强调协调发展,统筹兼顾,推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发展,推进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其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与此同时,习近平还要求将统筹兼顾的思想贯彻落实到“十三五”的实际工作中,2015年5月27日习近平在浙江召开华东七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时指出,“谋划‘十三五’时期发展,要清醒认识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把难点和复杂性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各种风险想得更深入一些,把各方面情况考虑得更周全一些,搞好统筹兼顾” 。2016年2月习近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毛泽东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其中,学会“弹钢琴”就是毛泽东提出十二条工作方法中的第五条。
第三,将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相结合的思想贯穿于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将统筹兼顾的思想融入到治国理政的实践中,既注重顶层设计,又注重实际运行,不断拓展统筹的领域和范围、持续深化对统筹的认识和运用。在习近平的重要讲话中,“统筹”一词成为经常出现并被重点强调的高频词。如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统筹”一词先后出现了11次,既涉及到整体的“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与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又涉及到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等。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与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统筹”一词分别出现了19次和18次,涉及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2020年2月23日习近平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由此可见,不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需要统筹推进与协调推进,治国理政的许多方面的工作也需要统筹。为了切实保证统筹兼顾方法的有效落实,习近平指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这是新形势下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重要原则,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是形成工作合力的体制保证” 。这里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实质上就是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思想的具体体现。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2011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其作为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和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与此同时,习近平提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这样,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与底线思维的方法不仅成为做好经济工作的基本方法,也是创新与完善宏观调控的基本方法和重要原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七个坚持”中第七个“坚持”的重要内容。
第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201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稳中求进”作为工作总基调。2016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我们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同年同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方法论”。自此之后,在历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党的十九大报告与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都提出了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于稳中求进的内涵,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稳中求进,就是既要稳,也要进。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稳,就是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基本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进,就是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深化改革开放上取得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2014年12月1日习近平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指出,“稳的重点要放在稳住经济运行上,进的重点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调整结构。稳和进有机统一、相互促进” 。2016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作出了进一步的阐释,即“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在稳的前提下要在关键领域有所进取,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2017年7月21日习近平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再次重申,“要更好把握稳和进的关系,稳是主基调,要在保持大局稳定的前提下谋进。稳中求进不是无所作为,不是强力维稳、机械求稳,而是要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有所作为,恰到好处,把握好平衡,把握好时机,把握好度”。对此,钟社文[10]指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体现了从哲学高度妥善处理稳和进辩证关系的思维。坚持稳中求进,是以稳求进、以进促稳,使稳和进良性互动,从而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其中,稳是主基调,稳是大局,包括稳经济、稳预期,稳政治、稳政局、稳社会、稳民生、稳民心、稳思想;进是方向,进是目标,包括科学地进、改革地进、协调地进和高质量地进。要把稳和进有机统一起来:一方面,稳和进是相辅相成的,稳是进的前提和基础,进是稳的方向与保障。另一方面,稳和进是相对的,不能一味求稳,也不能急于冒进。要善于根据客观条件的发展变化灵活把握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稳中求进作为经济工作的总基调,当然也是宏观调控的总基调。在新时代背景下创新与完善宏观调控中求稳,就要求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也就是习近平在多次会议上强调的“宏观政策要稳”;创新与完善宏观调控中的进,是指要根据新的经济形势对继续宏观调控的思路和方式不断创新,以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坚持底线思维的原则和方法。所谓“底线”,就是做任何事情都必须坚持的最低的界限、标准、原则、要求和规定,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和约定成俗的行为习惯等。2013年初习近平就指出,“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 。这是习近平首次提及底线思维。后来,习近平反复强调,“各种风险我们都要防控,但重点要防控那些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性风险,这是我一直强调底线思维的根本含义”。自此开始,底线思维被运用到治国理政的各个方面。在习近平提出的底线思维中,有三大底线对于经济工作尤为重要:首先,民生底线。2013年4月25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首次提出,“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由此开始,宏观、微观与社会“三大政策”组成了基本的政策框架。2015年11月10日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将这“三大政策”扩展为“五大政策支柱”,提出要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此后,“三大政策”与“五大政策”在不同的场合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2015年12月1日习近平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再一次提出,要“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2015年12月1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201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框架”。在这些政策中,所谓社会政策要托底,就是要守住民生底线。一般说来,社会政策守住民生底线,就要求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要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公共服务,为经济发展和结构性改革创造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从更广泛的意义讲,守住民生底线,不断改善民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所在。其次,风险底线。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宏观调控的六大主要任务之一就是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2014年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处理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8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六稳”中的稳金融的核心就在于防风险;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中,防风险依然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之一;《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也提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可见,“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金融风险”“一般性风险”,一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工作与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防风险”的具体内涵,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二次会议上指出,“我们面临的重大风险,既包括国内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社会风险以及来自自然界的风险,也包括国际经济、政治、军事风险等”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其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仅位列三大攻坚战之首,而且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最后,经济发展的底线。经济发展的底线实质上就是增速底线。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经济长期面临下行的压力。进入新常态以来,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的特征是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这既是对中国经济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的深刻认识,也提出了中国经济发展必须要有中高速增长这一增速底线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稳增长一直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中心工作。2013年以来,政府推出了经济增长合理期间的区间管理,2014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处理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都是将稳增长和保持一个合理的增速底线视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2018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六稳”既包括了稳就业的民生底线和稳金融的风险底线,也包含了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等经济发展的底线,核心是保持一个合理的经济增长速度,即保持一个必要的增速底线。
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七个坚持”中的首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正是由于加强了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的宏观调控才能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面前,独立自主地推出了一系列实践上的创新,并取得了良好的绩效。因此,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无疑是新时代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根本保障。
第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保证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其原因在于:首先,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由此可见,宏观调控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重要载体之一。其次,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党的领导必然要在经济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而宏观调控又是经济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党和国家推进经济治理的重要抓手,因此,坚持党的领导也就当然地成为宏观调控的应有之义。
第二,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统筹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整体推进和综合实施。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起到的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在宏观调控中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要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把市场决定性作用与政府作用有机结合起来。二是要充分发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与中央财经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做好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三是要统筹协调宏观调控所涉及的部门、地区和行业,避免出现过去长期存在“九龙治水”的格局与央地之间、部门和行业之间的多重博弈。四是要综合使用多种政策工具,包括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
第三,党的十八大以来,正是在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宏观调控实践创新,包括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以及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不仅为新常态以来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而且极大地推动了宏观调控的理论创新。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宏观调控制度体系”,不仅提出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建设的新课题,而且充分利用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将短期的宏观调控体系用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加以固化与长期化,将改革开放以来宏观调控中已反复得到实践验证的经验上升为宏观调控制度。这是新时代创新与完善宏观调控面临的新课题和新任务。
上述“八论”,是对习近平关于宏观调控重要论述的扼要总结和提炼,是习近平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经济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八论”既包含了对宏观调控本身的认识和发展,又包含了宏观调控的方法论与根本保障,形成了一个关于宏观调控的科学体系。
习近平关于宏观调控的重要论述,在理论与实践层面提出了一系列宏观调控的重要范畴,不仅丰富了对于理论与政策体系的认识,为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理论的形成奠定了科学的基础,而且极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拓展宏观调控理论与政策、实现宏观调控方式转化、确立宏观调控主线与方向、构建宏观调控方法论体系以及明确宏观调控根本保障等方面具有原创性贡献。
第一,在宏观调控理论方面,西方国家一直将以总量调控为特征的凯恩斯需求管理理论视为传统,并长期指导世界各国的宏观调控实践。然而,大量的实践表明,这种仅注重总量而忽视结构的调控理论存在根本性缺陷,并成为“滞胀”、金融危机产生的重要根源。党的十八大以来,“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的调控组合和“需求结构调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的结构性调控方式,直接推进了宏观调控理论上“总量+结构”的调控范式与“需求+供给”的结构性调控组合的形成,这是宏观调控思路与方式的重大理论创新。其不仅弥补了长期以来西方国家宏观调控中只注重总量调控而忽视结构性调控的根本性缺陷,而且弥补了结构性调控中只注重需求管理而忽视供给管理的重大缺陷,因而“总量+结构”的调控范式与“需求+供给”的结构性调控组合构成了一个完善的宏观调控理论,这是基于中国长期的实践经验总结并提炼出来的理论,是为宏观调控理论贡献的中国经验与中国智慧。
第二,在宏观调控政策方面,西方国家的宏观调控先后经历了从凯恩斯强调财政政策、弗里德曼强调货币政策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注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等三个阶段。因此,宏观经济政策仅包含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也仅仅体现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宏观调控实践中表现出的政策工具多样性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宏观调控的政策体系,具体体现在:一是在政策体系中,不仅包含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这两种总量政策并作为主要的政策手段,而且还包括了结构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大量的结构性政策,不仅弥补了西方宏观调控政策中仅有总量政策的缺陷,而且丰富了宏观调控的政策体系。二是在宏观政策的综合协调方面,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协调包括国内部门之间、央地之间与不同政策工具之间的协调和国际层面的协调两个方面。其中,宏观政策的国内协调主要体现在宏观政策手段机制化建设与健全经济政策协调机制等方面,强调健全财政、货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和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既注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也注重各种政策工具之间的多方协调,这就突破了西方国家宏观调控中长期只注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松紧搭配协调使用的传统做法;宏观政策的国际协调则体现在“把积极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作为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的重要抓手”“推动建立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强调建立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有助于发挥宏观调控政策的外溢效应,为宏观调控营造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因此,无论国内层面的宏观政策协调还是国际层面的宏观政策协调,都丰富和发展了宏观调控中政策协调的内涵。
第三,健全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大创举。从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到健全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意味着宏观调控要实现由政策向制度、由短期向长期的转变。在西方国家宏观调控理论中,宏观调控的目标只有传统的四大目标,政策工具只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且宏观调控本身也只是一种短期行为,通过“逆经济风向行事”或“反经济周期”的操作方式来进行。在中国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了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提出了“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而且明确提出了建立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协调体系、监督考评体系、保障体系;十九届四中全会更进一步提出了健全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的要求。这是立足于中国宏观调控实践的重大理论创新,全面实现了对西方国家宏观调控的超越。
相机抉择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方式,本是凯恩斯主义的一种宏观经济政策规则,其政策原理是“逆经济风向行事”,即根据总需求与充分就业产量的变动关系而分别采取扩张性或紧缩性的宏观经济政策。显然,这里的相机抉择主要是在需求管理中使用,是一种反周期的政策行为。2015年政府提出了相机调控,其含义是根据市场情况和各项调控措施的特点灵活机动地决定和选择当前究竟应采取哪一种或哪几种政策措施,其根据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变化。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中,相机抉择成为了“七个坚持”中的第五个“坚持”,即“坚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完善宏观调控,相机抉择,开准药方” ,将宏观调控中相机抉择的前提限定为适应中国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这就与西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中推崇的相机抉择形成了明显的区别。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这里的“逆周期调节”就是相机抉择的具体运用,虽然同样来源于西方国家宏观调控中的需求管理,但中国宏观调控中的逆周期调节明显不同于西方国家推行的强刺激,强调的是调控方式上的创新,而非简单的总量扩张或收缩,既包括根据经济周期变化所采取的极端情况下的“大水漫灌”,也包括更多情形下的精准“喷灌”“滴灌”;既包括总量的扩张与收缩,也包括结构的扩张收缩与优化。
自2015年11月提出“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成为经济工作的主线,也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其创新意义在于把供给管理纳入宏观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体系中: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在厘清供给和需求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强调供给又关注需求,既着眼当前又立足长远,是具有原创性的重大理论创新;在宏观调控中,增加了供给管理的内容,有效规避了实践中长期存在的仅偏重需求管理而忽视供给管理的缺陷,因而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理论的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的基本特征是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是继作出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之后,对新时代的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作出的创新性归纳,是新时代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因此,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要求。在这一背景下,新时代宏观调控的发展方向就是要服务于高质量发展、推进高质量发展。
第一,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再生产理论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不仅贯穿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而且是在长期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重要历史经验,也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明确提出,“统筹兼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科学方法论”,是党指导各项工作的重要原则和根本方法,并将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相结合的思想广泛地运用到治国理政与经济建设的实践中。因此,习近平的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相结合的思想,是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也是新时代宏观调控必须坚持的总指导原则和方法。
第二,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和坚持底线思维的基本方法,既是习近平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下提出的治国理政的重要策略和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一个具体体现。在经济工作中坚持稳中求进和底线思维,不仅需要厘清稳与进的辩证统一关系,也需要认识将底线思维与保持战略定力有机结合起来的实践辩证法。在这一过程中,统筹兼顾作为总原则和方法尤为重要。对于稳中求进,既需要统筹稳与进的关系,也需要统筹各项政策;对于底线思维,需要统筹增速底线、民生底线与风险底线的关系,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宏观调控的根本保障。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的第一条,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其中,宏观调控是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既需要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做好顶层设计,也需要在全国一盘棋的基础上进行统筹协调,从而提高宏观调控的战略性、系统性、协同性。因此,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仅是新时代宏观调控的应有之义,也为宏观调控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上述五个方面的原创性贡献,是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系统思想与创新思维,不仅直接指导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宏观调控的实践,成功驾驭了中国经济发展大局,而且对于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理论的形成也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