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现实困境及措施研究

2020-11-26 05:39丁安华
探索科学 2020年10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

丁安华

摘要:目前,随着现代化建设以及市场的发展变化,农村土地经营模式出现了诸多问题,这些客观问题的存在对于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以及农产品的生产都十分不利,应充分解决好有关问题。

关键词: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困境及措施

引言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已呈现雏形。虽然当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民自发进行的,但对土地集约化经营的研究已涌现出不同的方向。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实行后,由于部分农民在外地工作,将土地抛荒,而部分有能力的农民希望扩大农产品生产规模,对土地有一定的需求,土地在双方之间便形成自发流转。

1农村土地集约化发展的意义

我国分散化的农村土地生产模式不能充分应对各种外来市场的压力,同时,由于分散经营导致农民收入低,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务工生活,使得更多农村土地闲置,极大地浪费了土地资源,长此以往对于我国的粮食安全十分不利。通过实行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能够提高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利用,通过借助现代化农业生产设备、高效的农业生产方式,并配合科学的农业管理手段,以最低的投入成本,获得最大的生产回报,充分提高农业作物产量,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同时,通过科学的管理模式,充分保障农产品的生產质量,提高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中的竞争优势,提升农村土地的生产价值。

2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现实困境

2.1土地细碎化

在长期联产承包的发展历史进程中,农民私下的土地交换以及当地土地划分的不合理性,导致农民拥有的土地呈现出细碎化特点,一个农民家庭通常拥有5~6块土地,加上这些土地所处的位置不连续、大小不一,给农民的农业生产造成了诸多不便,不能有效使用现代化设备,使农民付出了较多的劳动力投入,但却不能获取足够的投入回报。

2.2土地撂荒严重

随着城市建设对各种人力资源的需求量增加,较高的薪资待遇吸引着农民放下手中的农具,而投入到城市建设的行列中,对于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以及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都起到了促进作用,随之而来的负面问题就是大量的农村土地被撂荒,农村土地不能有效的发挥出农业生产的价值,土地资源无法充分得到应用。一些没有出现土地撂荒的地区,其进行粗放化生产的现象也十分严重,使得土地的生产逐年下降。

3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管理措施

针对农村土地分散化的诸多问题,进行农村土体集约化发展成为最迫切的现状改善措施。但是其长期受历史遗留的各种阻碍土体集约化发展因素的干扰,因而应建设科学的法律制度,为土体集约化发展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保障有关的政策和方案能够充分落实,促进农业土地制度的有效完善和发展。

3.1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集约化程度

耕地面积大幅度下降,承担的任务反而更重,既要保持根食生产稳定,又要促增产保增收。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要加强新技术的试验推广,提高集约化经营程度,努力提高单产,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3.2增加信贷资金投入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如何提升风险保障能力、更好地为农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是众多银行面临的课题。为帮助涉农企业信用增级,银行急需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强化银政、银企、银保、银担、银协等合作,实现非标抵押物的评估和流转,增强农户或涉农企业的风险保障能力。同时,丰富贷款品种、实施利率优惠政策、提高信贷资金支持力度,能够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助力土地集约化发展。

3.3制度明确化

农村土地集约化发展并不是将农村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农民依然具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利,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非法名义侵占农民的土地,从而获取农民的支持,促进有关措施方案的良好实施和开展。比如为了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化建设,可能会对部分土地的地貌进行改变,要对农民进行明确的补偿,以更加透明化的补偿方案充分保障农民的利益。同时对于经营土地的转让、承包、抵押等行为,也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4法律明确化

农村土地集约化发展并不是将农村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农民依然具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利,通过法律的形式,将这种发展行为明确地表述清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以任何非法的名义侵占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利,能够有效获取农民的支持,从而有利于措施方案的良好实施和开展。比如,为了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化建设,可能会对部分土地的地貌进行改变,要针对农民土地的侵占行为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性补偿,以更加透明化的补偿方案充分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要保留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对经营土地的转让、承包、抵押等。

3.5确立科学的农地集约化经营引导机制

国家在推进农地集约化模式之后,要持续跟进后期经营指导管理,保证农地集约化模式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比如国家可以通过提供必要的技术管理手段指导,保障农民进入高效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模式中。国家财政承担并提供如生态林网、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良种和化肥、防治病虫害、科学管理、农用电网和道路设施等公共产品的职责,再结合一部分农业专业协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程度,通过对这些专业化组织提供资金支持解决公共产品的问题。

3.6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进行合法补偿

农村土地集约化发展进程中,必然会导致较多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对于这部分农民应该进行有效合理的补偿,在保险、住房、工作等方面制定良好的保障性措施,对农民的生活给予充分的保障。

结语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能够有效改善目前农村土地经营的诸多不良现状,但是同时也需要注重有关政策的开展方式,充分做好法律层面的保障工作。

参考文献

[1]秦剑军.建国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嬗变[J].经济问题探索,2011(02):37~42.

[2]道格拉斯·诺斯,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3]吴太轩.我国农地流转的法律障碍及其对策研究[J].经济法论坛,2012(01):374~382.

[4]马菁池,张全景,吕晓,等.农地流转国内研究进展[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5).

[5]陈璐,费佩.国内外土地流转制度的研究综述[J].知识经济,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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