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乐韵
(桂林市广播电视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0)
目前,土地市场化的趋势已经尤为明显,但是在城市占地的使用上却存在着一些非常明显的问题,科学化用地的观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体现。在许多城市的总体规划中,土地使用的规模都会呈现出失控的局面,不少城市在规划城市用地指标标准上或多或少存在着不达标的情况,特别是对于人口和用地极度鼓胀和扩张的城市,人口的规模扩大与人均的城市用地指标不相符或不匹配的现象尤为突出,而人口规模与城市用地指标之间关联的科学性会被进一步置疑。许多城市人口的规模和相关规划得不到有效的科学论证,使人均用地很难形成统一的指标,对城市的各项因素考虑不足的现象比比皆是。另外一点,在市场经济的推波助澜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矛盾激烈,不少城市会减少压缩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尤其是弱势群体,老年人、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当前中国不少城市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时还是存在本本主义,常常出现搬用以前西方国家的城市总体规划方法的现象。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没有做到因地制宜,缺乏在掌握我国内部的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没能与国外先进经验结合起来进行科学地调整和优化,导致我国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方法无法与国家的治理体系相统一。具体表现在于城市总体规划没有将我国的不同政府级别的事权区分开来,也没有将不同部门管辖的事权范围进行科学合理地划分,导致最终城市总体规划的不实用。
城市总体规划要在国家的指示下,明确自身的定位,这样才能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目前,我国已经确定了国家的空间规划体系的大概方向,城乡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是规划工作的重点工作。根据之前在全国各试验点展开的空间规划和多个规划结合为一体的反馈情况来看,日后的空间规划体系结构可能会朝着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结合,多规融合的方向发展。不同的部门将负责和完成各自的部门任务,如国土空间规划部门将主要是负责城市发展总体目标的确定、城市战略定位等,至于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则会负责空间规划中专业化、具体化的某一块内容。如城市规划将会全权负责城市边界所有内部的空间规划和管理。而土地规划将会全权负责生态方面和农业方面的相关规划。
城市的空间规划具有一定的战略性特征,是以政府为主导,各体系形成合力进而实现规划目标的综合性工程,其主要在两个方面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一是对城市空间的长远战略具有引领作用。城市的空间规划必须以长远的发展眼光去思考城市规划中出现的发展问题,而涉及到基础设施类的规划,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等规范制度,保证城市发展的中长期目标的落实。这就需要规划者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实施综合性的城市发展战略,从而有效地指导城市长远方略的顺利进行。只有坚持战略导向,为城市规划者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依据,城市空间规划布局才能有效地发展和进行。二是对城市空间的短期布局的引领作用。空间规划在目标上的实现,关键在于将目标转化为行动的落实,只有这样才是规划实现的首要标志。因此,空间规划的内容要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划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以长远的目标为导向,科学实际地制定出中短期的实现目标,并列出具体的行动计划方案,在强制性的法律效力的指导下,使规划的内容最终落实到城市总体建设之中。
在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作业过程中,城市空间布局的不科学、不合理的因素的确是导致城市可持续发展成效与预期发展目标之间存在显著差距的根本原因,因此,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作为引导,制定科学、合理化的城市空间布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策略。在城市规划作业过程中,为提升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率,恢复城市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城市规划与设计需从根本上秉承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城市整体远期发展进行预测,以此确保各项规划建筑制定的合理化增加绿地面积的基础上,带动城市区域化发展。
可持续性的城市规划不仅是经济范畴的理念和规划范畴的理念,更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本理念,可分为以下两点:其一是照顾到各个年龄层次人群的使用需求,特别要关注各个弱势群体,能够在自己生活的场所内找到适宜自己的功能性设施;其二要关注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情况,要注重将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在城市居民步行能够达到的服务半径之内。
在当前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改革是形势所趋,做好空间发展规划,是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经历程。因此,在城市规划与设计时,要加强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度与广度的研究,针对当前城市总体规划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的相关指示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来解决,才能促进城市总体规划的改革和发展,才能使得城市总体规划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