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发展特征研究

2020-11-25 01:52高志春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数码世界 2020年2期
关键词:土地农民制度

高志春 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一、背景

中国的土地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并在不断的演变与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中国几千年农耕文化下,良好的土地政策是安抚人民群众,立国兴邦的重要前提,土地政策往往和人民的生活以及国家的稳定息息相关。在土地政策不断演变改革的过程中,中国的经济也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日益富足。研究古代的土地制度变革,对于了解历史文化,分析政治社会现象,了解社会矛盾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发展轨迹

土地资源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赖以生存的资源。尤其在原始社会阶段,人类的进步以及生存离不开辛勤的劳动,在原始社会时代,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资源都是氏族的公共资源。直到“国家”的概念出现,土地公有制逐渐变为了土地国有制,以著名的井田制度为例,井田制突出了国家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其余贵族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人们不能随意对土地进行交易。春秋时期,伴随着铁器的推广,出现了个体经营制;而到了战国阶段,商鞅变法标志着井田制度的彻底瓦解以及土地私有制的建立。从此,中国进入了长期的、动荡的封建社会阶段。

(一)秦汉至唐朝中期的土地私有制

汉朝以来,延续了公田与私田均可交易的制度。在王猛篡位后,推动了王田制的变革。直至东汉时期,光武帝继位后,才废除了王猛的王田制,并花费大量精力,命令各个地区对人民占有的田地数量等进行清算。东汉时期,屯田制得到了发展,充分利用了军人的优势,在农业生产与征兵打仗形成了相对均衡的局面,但西晋时期,屯田制被破坏,而是实施了允许农民开垦荒地的占田制,极大保护了贵族官员的利益。北魏年中,政府开始推行将国家土地分配给地方农民的均田制,对于年长、耕作时间长的农民而言,能够获取一定土地的所有权,从而激发了农民耕种的积极性,这种制度在隋唐年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二)唐代中期到宋元时期的地主土地所有制

在安史之乱后,土地政策面临巨大的挑战,为了缓解国家财政的巨大压力,国家开始在青苗阶段征收税收,而非往年的仅在丰收时期征税,两税法开始实施。这种税收方式加大了社会贫富差异,但却一直沿用到民国阶段。宋太祖时期,推行了较为宽松自由的民间借贷策略,助长了地主贵族侵占土地的风气。另一方面,在实施两税法阶段,国家、地方均秉承认认田不认人的原则,放松了对于农民的控制,推动了佃农身份的合法化,为地主土地所有制创造了条件。

(三)明清时期的地主土地所有制

明朝以来,朱元璋结合了土地管理制度与基层创新管理制度,开始推行里甲制度,每一个里甲都是一个基层合作单位,具有征税、社会教育、基层管理等诸多的职能。在里甲制度的推行下,户籍、土地以及服役相辅相成,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出较高的效率。但随着中国人口的增长、土地交易的频繁,里甲制度开始显示出僵硬性,人民难以忍受里甲制度带来的严重税负以及服役,国家财政水平开始下降。此时,为了保证国家财政的正常运作,不少朝廷官员主张实施“一条鞭法”的策略,将征收的重心从人口转为农田,农民的自由得到了极大的解放,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进入清朝,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国家仍然会按照人口数量收取税收,存在极为明显的不公正情况,引发了人民的反感。为了缓解这一问题,雍正皇帝则开始推行完全的按田地收税政策,再次促进了城镇工商业的发展。

三、中国土地发展制度的特点分析

(一)地主土地制度成为封建历史的主线

地主土地制度的特点在于地主阶级拥有大量的土地,将土地资源出租给农民并收取一定的租金,从而实现地主阶层对土地的占有,也达到了剥削农民的目的。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人口持续增加,人民、国家和地主之间利益均衡被打破,引发了农民的反抗,朝代的更替。按照时间的规律对地主土地所有制进行分析,会发现在各个朝代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并不是被简单的重复,而是不断改进,呈现螺旋式上升的特征。

(二)公有制保障“耕者有其田”

根据历史的记载,在井田制为代表的社会土地公有制背景下,人民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生活。而两汉时期推行的屯田制也是公有制的代表,在实际推行中也起到了“耕者有其田”的效果;北魏以及隋唐时期推广的“均田制”,建立在国家掌握大量土地的前提下,在均田制的刺激下,社会经济得到了迅速的繁荣与发展,短短100年间,出现了贞观之治、开元之治等盛世情况。而在唐朝中期以来推行两税法后,均田制被慢慢废除,土地私有制成为了主导了制度,大量的农民失去了自有的土地,从此踏上了漫漫土地抗争之路。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逐渐建立了真正的土地公有制。

(三)土地政策符合社会矛盾的发展趋势

站在历史发展的宏观角度进行分析,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各个国家之剑的交流日益密切,与之相适应的土地政策也需要更加自由、具有更高的包容性与扩展性。井田制曾经为农民的生产耕种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但制度生效建立在静态社会的基础上,月社会的发展相背离,随着人口的增长,井田制逐渐崩溃。在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地主土地私有制从秦汉时期的不自由状态发展到唐宋时期的相对自由状态,再到明清时期土地交易活跃,中小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得到了充分发展。

四、古代土地制度对当前土地改革的启示分析

(一)适应发展大势

中国农村实施的集体经济制度建立在封闭静态的社会前提下,与当前社会经济开放、包容的特性相违背。比如,当农民离开农村,前往城市寻求更高发展时,农村的集体资产很难进行公平的处理,农民只能选择放弃权利。在一定程度下阻碍了农民的人口流动行为。结合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以及城市发展的特征,在进行中国土地政策的顶层设计时,需要结合社会流动性的特征,做好统筹的安排。

(二)推动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进一步分离

大多数提倡土地私有化的学者们认为,只有实施私有化制度才能明晰土地产权,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政策中的作用,从而提升社会资源的分配效率。然而,想要达到以上目标,推行土地私有化并非唯一的途径,历史经验表明,推动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促进土地的自由交易,也能够优化资源配置。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推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以及经营权的分离,就是一种积极地探索与实践。

(三)推动土地的精细化管理

目前,中国各个地区的土地登记信息并不精确,不利于国家政府全面的掌握土地情况,更不利于新政策的推行与决策。在全面深化土地改革的背景下,应该加强土地相关信息的登记管理,规范信息记录模式,进入精细化管理时代。

五、结论

从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以及特征来看,深化土地私有制度,减弱国家的干预是古代土地制度改革的趋势。中国社会变迁的过程,也是土地制度变迁的过程,传统土地制度的变更为现代化土地制度的创新与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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