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应用权责发生制的探析

2020-11-25 17:08周硕妮遂昌中学
现代经济信息 2020年35期
关键词:财会人员权责会计制度

周硕妮 遂昌中学

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2019年1月1日,新《政府会计制度》开始施行,新制度再次强调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单位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单位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准则与制度的规定,无不说明权责发生制在单位财务会计核算中的重要性,如果单位会计核算未实施权责发生制,那就不能全面、清晰反映单位的财务信息,所形成的财务报告就无法给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成本)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无法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无法对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决策或进行监督和管理。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权责发生制应用现状

(一)财务会计还是实施收付实现制

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在会计核算时还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准,仅对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进行预算收入核算,并在预算指标额度内的支出进行预算支出核算,因为现在会计核算系统一般都会自动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双重功能,财务人员按习惯完成了支付后再进行会计核算,不会去按权责发生制(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做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思考和处理财务会计的问题。

(二)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力度不够

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一年来,财政对基层单位的财务核算监督力度不够。每年财政对基层单位有各种各样的检查,如项目资金稽查、项目绩效评价,三公经费检查,单位公款存放检查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等,但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还一直没提上议事日程,这就导致了单位财务人员重视有检查的工作而忽略了新政府会计制度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核算的工作。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权责发生制应用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预算编制不准,执行随意

新政府会计制度对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要求高,预算应编实编细,尽可能考虑全面。然而许多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是一回事,预算执行又是另一回事。预算编制时没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没结合本年度经济发展状况,没根据轻重缓急确定年度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的工作目标,往往只根据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来编制本年的预算,预算编制不科学、规范、有效。不按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来执行预算,随意超预算支出,随意新增无预算支出,随意调整预算。预算执行分析不到位,出现问题任由发展,不采取措施进行预算控制,造成年度实际财务费用大于年度预算财务支出等,形成单位隐性负债。

(二)权责发生制加大了核算难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具备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然后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不再单独建账,并入大账统一核算,财务会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虽然现在核算系统也能同时生成双分录的会计凭证,但是会计人员已不能像以前一样傻瓜式操作会计核算系统,平时核算还是要对相关业务(如基建)经过分析思考,要区分相关经济业务是属于资本性支出还是费用化支出,对相关凭证进行修改,这些要求大大增加了会计核算的难度。

(三)新制度对未执行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核算没有约束力

企业会计是按权责发生制来核算的,每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便是对企业是否按权责发生制核算进行的一次检验。加上税务稽查,如没有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最终将会影响企业缴纳所得税,甚至会产生罚款及滞纳金。而行政事业单位如果没按权责发生制来核算财务会计,暂时还没有相关措施来约束。

(四)财务力量相对薄弱

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除了部分新录用的外,大部分是国库集中支付时期从业人员,还有好多财会人员是非专业的,在会计核算上基本依靠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实施国库授权支付后,这些人员业务上就显得相当吃力,加上近年来财务人员从事的工作越来越杂,操作系统越来越多,各方面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细,财务人员不但要熟悉财经法规、财务专业知识,而且要懂电脑、懂网络,对于这些财务人员来说真的并不清楚下一步要做什么事情,他们能将钱支付出去即可,根本不可能再去思考新制度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核算是怎么一回事。

三、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权责发生制应用对策

(一)编好部门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

单位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履行预算工作的主体责任,有效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编制预算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单位的统一部署,努力做好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实现预算从基层编起,夯实预算准确性的基础。部门预算应以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准则,遵循完整性原则。单位的预算必须包括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遵循真实性原则。单位的预算收支项目的数字必须依据充分确定的资料,按批准部门认可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计算得来,不允许估算。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本年度的总体目标。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因为预算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再追加预算,所以单位预算执行部门要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凡是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或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建设项目或财务支出,一律不得出台和实施。单位应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应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分析来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建设项目有无预算安排一目了然,如无预算安排支出,势必造成挤占其他项目资金,或形成单位隐性负债。

(二)做到票据及时入账,真正实现权责发生制

什么时候以什么为依据来确认收入和支出,一直是困扰财会人员的难题。如到年底时,以对方单位开出的正式发票确认费用,同时确认负债,不能将上年的发票直接放到次年支出。应该在收到票据时及时入账,进行财务会计处理。不能等到实际收到钱才确认收入,或实际有指标和资金支付时才确认费用。这样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如出现单位赤字的情况。

(三)全面提升财会人员的素质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就一定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管理,用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新录用的财会人员一定要专业的,不能胜任财会岗位的人也应该尽早让他离开相关岗位。然后各地要积极开展选拔当地的财会专家,成立财会人才库,加强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专项学习研究,创新工作方法,优化操作流程,逐步推进当地行政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四)加强内、外部监督

财政部门应出台未按要求执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处理办法,并加大宣传,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觉执行新制度。

首先,加强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的监督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对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进行监督检查,对照本年度的总体目标,检查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执行中的不正常因素和对预算执行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和环节,重点检查有无往年票据在本年列支,相关业务部门有无超预算列支和无预算列支,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内部整改。

其次,加强财政监督。应将财政对本级部门单位的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财政监督范围。今年是新政府会计制度施行第二年,财政可以先对财会专家库人员进行培训,及时组织专家库成员对各部门单位2019年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核算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同时对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下步整改的方向。这样可以整体提高2020年基层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的质量。2021年上半年,再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开展新制度执行情况回顾,确保新制度的长期有效落实。

另外,还要加强审计监督。政府审计部门也是监督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核算的重要部门。因为新制度的施行是新事物,审计部门也是第一次碰到,没有经验。所以审计部门也要试着将各单位执行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核算纳入常规审计内容中。只有三者之间的相互配合,才能够共同构成整个内、外部的监督机制。

四、结语

综上所述,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工作中的应用,给其带来了很大的好处,我们要积极引用权责发生制,需要不断地进行完善政府会计的工作机制,合理地应用权责发生制,提高政府会计的管理和核算水平,保证国家的财政的使用安全性,奠定国家公共事业的财政改革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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