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戈
(临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山西 临猗 044100)
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是针对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且解决问题,以此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是城市建设的基础,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的发展以及经济效益。同时,质量监督管理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关键,也是重要的一项屏障主要是因为只要高效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才能保证建筑工程各个方面都达到标准,降低工程成本,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在施工全过程监理的作用极其重要。虽然当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已经相当完备,但部分发展落后地区的监理人员还存在严重缺失,技术力量薄弱,监理机构相对不足,这就会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带来很大影响。还有就是有些监理人员,对一些物质利益等无法抵制,因此对质量监督管理的标准就会下降。另外,有些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重视程度低,在监理的过程中存在跨行业、跨专业现象,如水利方面监理人员进行房建工程方面的监理,这就会造成他们对房建工程监理不够熟悉,对监理工作不能胜任,从而可能发生质量事故。
多数企业还未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没有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位,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监管人员缺乏动力,没有明确自己的责任,出了问题也无法及时处理。根据住建部的相关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责任监管主体应明确自己所承担的工程项目风险,企业切不可将责任制流于形式,应建立授权制度、法人承诺制度、信息档案制度等。
在当今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条件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也开始采用信息化、智能化的计算机技术,基于大数据条件下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拥有更强大的实时数据依靠,这对于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体系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经过很多现实工作中的研究,我们发现即使有先进的科学技术作为支撑,但还是有很多建筑企业在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时无法制定一个全面、科学、合理的质量监督信息体系。这样的情况,不但制约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对于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也是不利的。当前我国的建筑质量监督工作建立工作体系依旧以《建筑法》为主要的参考文件,我国如今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进行特有的说明和限定,因此质量监督信息体系建立难度大,完善系数不高。
建筑工程项目涉及单位较多,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第三方建筑工程检测单位,这些涉建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对涉建单位及其项目人员的检查与督导。首先,要对涉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了解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资质;其次,实施工程质量责任终生负责制,涉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均应签署质量承诺书;最后,根据不同单位的分工,分别进行监督、管理。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例:对于设计单位,主要审查其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施工单位,重点了解技术水平、相关资质,以及项目人员水平和素质,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及监督计划进行监督。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较为复杂,施工组织较为混乱或者不合理的话,就会导致施工工序无法落实,进而导致施工问题的产生,影响施工质量。那么,该方面的解决措施就是对施工组织进行优化。在实施组织优化措施,可以更加从容面对复杂的施工环境,以及建筑市场环境,以此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果。那么,在管理组织优化的时候,需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需求,合理的布置管理体系,以此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于健康、稳定实施的状态。同时,在组织优化的时候,一定要在原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之上进行创新,将一些质量监督管理理念应用到实践中,以此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水平。就从上述工程的角度来说,本工程的主要建设项目有基础工程、结构工程、水电工程、防水工程等方面,由此可见其施工内容相对较为复杂。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施工资量要求,遵循结构的完整性、目标的明确性、管理的统一性,权责的对应性等原则
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决定工程项目监管的效率。质量监管不仅仅是要依靠监管机构,还要依赖于企业的监管人员,因此要加强两者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协调,让企业的每一个施工人员都参与到监督管理中。因此企业应打造一批专业的监管队伍,提高人力资源质量,形成系统化的组织机构,才能促进监管工作的展开。
当前,我国经济正行驶在高速发展的快车道上,各项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趋势,建筑市场空前繁荣,建筑工程量逐年递增,这就更需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全方位、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有效促进建筑市场良性发展。在经济高速发展的道路上,我们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还会面临更多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