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哲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提出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摆在各项规划任务的首位,进行专章部署。这是五年规划编制建议历史上的第一次。基于对科学、技术和创新的这种新战略定位,《建议》围绕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整体设计。在战略定位与任务部署间发挥衔接作用的,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国家创新体系在理论界也被称为创新系统。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茨·李斯特(Firedich List,1789—1846)曾对古典经济学家忽略科学、技术和技能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提出批评。他关注的主要是正在赶超英国的德国的问题,以及与欠发达国家有关的一些问题。他支持国家为实现和加快工业化和经济增长制定一系列政策,而这些政策大部分都与掌握和应用新技术有关。借鉴李斯特1841年出版的《国家政治经济系统》一书,英国学者克利斯·弗里曼(Chris Freeman,1921—2010)结合对日本经验的总结,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此后,创新系统的思想在国际组织、各国和地区的科技创新政策实践中逐渐被广泛应用。在中国的政策实践中,创新系统也被称为“创新体系”。
如果说经济体系配置的是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那么,创新体系则是关注科学技术知识(以下简称“知识”)的配置。知识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强大的知识生产能力和知识配置能力,是提高创新力和竞争力、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决定性因素。这里所说的知识,并非狭义的文献、数据等编码化的显性知识,而是广义的各种显性、隐性知识,包括技术经验、技术诀窍、商业技术秘密等。
从历史看,人类从重商主义进入工业经济时,经济重心从“贸易”转向“生产”;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演进时,经济重心从“生产”转向“知识”。传统经济条件下,资本的边际收益递减达到一定程度,单纯依靠资本积累并不能实现人均财富增长,反而可能落入“收入陷阱”,必须要借助新的知识生产和知识配置不断打破旧均衡,实现新均衡,逐步进入现代化经济发展阶段。因此,知识在经济活动中的生产配置能力就决定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现代化程度和运行效率。从这个意义上看,国家创新体系反映出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参与经济活动的状态,是经济发展现代化程度的重要内在属性。
《建议》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现代化经济体系是由社会经济活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涉及产业、市场、城乡、区域、收入分配、开放等各个方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充分认识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一方面需要加强基础研究、共性技术、前沿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领域突破,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供给,提高知识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份额。另一方面,也需要面向双循环发展格局,着眼产业、城乡、区域、国内外、不同收入群体等方面平衡发展,把知识合理配置到经济活动中的方方面面,使知识渗透、弥散于各类经济活动中。
正是基于国家创新体系的视角,《建议》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企业技术创新、人才等进行了部署,突出了不同主体在知识生产配置中的作用和相互关系。《建议》也从科技治理、项目管理、科研文化、政策法规、文化等角度提出了完善体制机制的方向,强调了制度对知识配置效率的影响。
可以说,国家创新体系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筋骨,集中体现了知识生产和配置的系统能力。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只有国家创新体系运行高效,经济竞争力和创新力才会强,现代化经济体系才会强。对各地区而言,能否因地制宜形成一个有效区域创新体系,也是这个地区获得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因此,学习贯彻《建议》中关于科技创新的部署,对我们每个人而言,创新体系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观察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