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延,王幼军
(石家庄铁道大学体育部,河北 石家庄 050041)
运动竞技教育是高校体育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在体育教育中的重要性。但在实践教育中却陷入了“技术论”的漩涡不能自拔。一是受传统体育教育的影响,认为运动竞技教育是“专业运动员”的事,使得整个社会对运动竞技教育功能的认识越来越淡化。二是普通高校运动竞技课程教学“体育专业化”,丢失了运动竞技的核心对抗和竞赛,造成“学生喜欢体育活动但不喜欢体育课”。三是普通高校运动竞技课程教学和成绩评定方法同质化,造成运动竞技教育功能单一化,成绩评定技术化,丢失了多元素聚合的对抗和比赛过程的教育体验环节以及实现运动竞技教育功能的路径。
近些年,从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多次强调运动竞技能力的学习和掌握、运动竞技教育功能的作用等,为运动竞技教育的开展和完善指明了方向。许多高校也对运动竞技课程进行了改革和创新,但运动竞技课程中成绩评定方法还属于薄弱环节,没有和课堂教学形成一体化的教育观念,削弱了运动竞技教育多元化功能的作用。
运动竞技源于奥林匹克运动,而奥林匹克主义是奥林匹克思想体系的核心,它始终倡导“奥林匹克主义是将身、心和精神方面的各种品质均衡地结合起来,并使之得到提高的一种人生哲学。它将体育运动与文化和教育融为一体”,正是这种教育理念的传承,使奥林匹克运动传承至今。今天,运动竞技以教育和文化传承的方式进学校进课堂,是通过运动竞技教育的迁移功能,追求人才的全面教育和全面发展,正如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所言:“完全人格,首在体育。”
在这种育人理念的指引下,笔者对运动竞技课程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形成了以对抗和比赛为主线和核心的教学模式,让受教育者在对抗和比赛中体验“在具有挑战性的运动环境中表现出勇敢顽强的意志品质”的教育过程。成绩评定作为课程教学活动中一种教育手段,理应与课程教学形成一体化的教育观念,完整实现教育价值。
运动竞技的本质特征是在运动竞赛中夺取锦标,而运动竞技育人理念是以运动竞技为手段,通过对抗和竞赛达到育人的目的。俄罗斯著名体育理论家马特维耶夫曾经说:“客观上体育教育不仅对人的身体发展,而且对人的精神发展产生作用,体育教育的手段和方法,动作教学和身体能力发展的规律性能有效地解决一系列属于德育、智育、美育和意志培养内容的任务,但要没有通过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活动去实现这些可能性的话,它们仍然仅仅是一种可能性。”因此,笔者认为,在运动竞技特性和运动竞技教育规律的基础上,结合石家庄铁道大学课程模式阶段性改革的经验及我国运动竞技教育的现实状况,必须转变成绩评定观念,建立课堂教学和成绩评定一体化的完整教学模式,全面推进运动竞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评定本身是一种教育活动,也是一种教育手段。在这个活动中,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要沿着这个目标努力,并通过评定活动检测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否与教育理念完整对接,检测学生的知识、技能和意识等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提高。在2002 年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中指出,“学生的学习评价应是对学习效果和过程的评价”“评价中应淡化甄别、选拔功能,强化激励、发展功能”。针对评定的作用和体育课程教学的要求,体育教师要转变运动竞技课程中成绩评定的观念,充分发挥评定的引领作用。
运动竞技由许多项目组成,每个项目都有自身特有的运动方式和运动魅力,它们基本上是由基本技术、基本战术和比赛过程等主要环节组成,其中还包括适合本运动项目的规则和裁判方法。它们的基本特征是:比赛是核心,基本技术和基本战术在对抗和比赛中运用和展现,规则和裁判法保障比赛公平、公正和有序地进行。因此,运动竞技教育要始终围绕着对抗和比赛—体验教学去推进和完成。
传统运动竞技教育由于认识理念的偏差和“技术论”的影响,各学段基本按照”应试体育课”的教学方法,始终在由浅入深的教学模式中徘徊不前,不但没有形成体系和层次,还丢失了对抗和比赛—体验教学这个核心和主线,使运动竞技课程变得枯燥和乏味,使人们的视线远离了运动竞技教育,从而对运动竞技教育功能的认识逐渐淡化。因此,笔者试图对运动竞技课程进行改革,以建立新的教学模式,其教学以对抗和比赛为核心和主线,遵循深入浅出的教学理念。在此基础上及时转变成绩评定的观念,在教学和成绩评定一体化的教育中导出团队中的分工与合作、队友中的信任与理解、对抗中的勇气与智慧、困难中的努力与拼搏、胜利后的分享与超越、失败后的勇敢面对和坦然接受以及个体心理稳定性提升等多元素聚合的运动竞技教育,充分发挥运动竞技教育对人文素养的教育价值。
普通高校在进行运动竞技教育过程中,无论是学校计划,还是个人选择,球类集体项目是开课率最高的,同时也是学生最喜欢的运动形式,这其中的理由不言而喻。目前按兴趣自我选择运动项目,再按时间段编班进行教学,是普通高校完成运动竞技课程的基本形式。按照A.C.马卡连柯“集体是最主要的教育形式”的说法,这种教学形式为运动竞技课程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受传统竞技教育思想的影响,在丢失了对抗和比赛—体验教学之后,以团队为主的共同评定也随之丢失。按照运动竞技教育的规律,无论是学习、练习,还是比赛都是在同伴陪伴和小组合作中完成,特别是比赛环节要求更高一些,要有一个固定的小组和团队,“正是在这些小组中,首先形成最初的人际之间、组际之间和更大的社会联系,而这些练习对集体成员的行为和集体的社会性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我们要转变运动竞技课程成绩评定的观念,从对个人进行评定转向以团队为主的共同评定,以团队为主的共同评定不但要体现在对抗和比赛—体验教学中,也要把它融入技术动作完成评定之中,让个人技术依附于团队行动,让团队行动展现出行动战略,让团队的行动战略展现出共同的智慧。也许这个团队的形成有许多偶然性,行动和目标也有许多不稳定的因素,但在沿着以团队为主共同评定为目标的努力过程中,通过“用集体中的教育和通过集体的教育”的形式,就能使团队形成竞争合作、努力拼搏、胜利超越,遵守规则、尊重对方以及组织性、责任感等共同的行为和意识,让团队和团队的教育成为教育有力的因素。
长期以来,在基础学科教学中为了检测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或检测某一阶段教学效果等,多采用终结性评定的方法,因此传统运动竞技课程也一直惯用终结性评定的方法。
运动竞技育人理念是以对抗和比赛为核心,追求在营造出的以个人—团队、竞争—合作、对抗—取胜、困难—失败、行为—规则、胜利—超越、观察—对照、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多元素聚合的“特殊社会环境”中,亲身体验和真实感受,“控制自己,保证人应有的行为,诚实地遵守比赛规则,在竞技对抗中成为高尚的人,不使用禁止的或有疑问的获取胜利的方式,尊重对手等”运动竞技育人的意义和功能。
在运动竞技育人理念下,把对抗和比赛—体验教学贯穿于日常课堂教学中,把每一次、每一场比赛的结果认定为一次评定,这样过程教学和过程性评定就形成了。因此,过程评定可以把比赛编排成适合于教学的系列赛,让每一个团队在一场场对抗和比赛中检验自己的能力和团队的实力,在一次次对抗和比赛中聚合力量超越他人;让每一个学生在编排好的系列赛中完整体验比赛的过程和魅力;让学生在运动竞技教育中潜移默化的提升个人意识和人文素养。因此,过程性评定更有利于对抗和比赛—体验教学的组织、编排和完整展现,更有利于贯穿日常课堂教学中,更符合运动竞技教育的规律。
长期以来,在传统成绩评定观念的影响下,运动竞技课程在“应试体育课”的影响下,也一直惯用课堂评定的方法,同时认为课外不属于教学计划范畴,造成的后果是个人运动竞技能力未形成、运动习惯未养成、校园运动文化意识淡薄。针对出现的问题,在国家出台的系列政策和文件中多次给出指示,其中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就强调,“为实现体育课程目标,应使课堂教学与课外的体育活动有机结合”“要把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课外体育锻炼纳入体育课程,形成课内外有机联系的课程结构”。所以,要转变运动竞技课程成绩评定观念,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有机地衔接,把以对抗和比赛为核心的体验教学延伸到课外,充分利用课外活动的时间,在过程教学和合作学习的基础上,把课外评定的结果(如比赛结果)作为评定内容的一部分,纳入评定范围,这样就可以在“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条件下,组织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 次课外体育锻炼,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 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使每一个同学参与到课外体育活动中,努力对接体育课程的基本目标,完美展现运动竞技的教育功能。
现阶段我国学校体育中的运动竞技教育还没有形成体系和层次,对运动竞技育人理念的认识还有偏差,对运动竞技课程中成绩评定的方法和形式与运动竞技教育的关系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和全面。体育教师要针对本土运动竞技教育的实际状况和高等教育阶段运动竞技教育的实际情况,提升运动竞技育人理念的认识,转变运动竞技课程中成绩评定的观念,改革和创新有利于运动竞技教育发展的评价方法和形式,让运动竞技教育有效地发挥育人的功能,让运动竞技课程成为运动技能形成和运动习惯养成有效的教学模式,为校园运动文化全面和深入地开展保驾护航,让运动竞技教育惠及每一个人,让每一个人在运动竞技教育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