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 染野宪治(日)
距地表10-50km高空的平流层中臭氧(O3)浓度高的一层被称为臭氧层,其吸收了太阳光中所含的大部分有害紫外线,守护着地球上的生物。但是,人类经济活动排放的氟利昂等消耗臭氧层物质(Ozone-Depleting Substances,ODS)不断破坏着臭氧层,每年的8-12月都能在南极上空观测到臭氧层空洞(臭氧层的浓度极端下降的状态)。
基于这种情况,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5年3月22日通过了旨在推动国家间相互协调共同采取臭氧层保护对策的《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在该公约的框架下,1987年9月16日确定了氟利昂等有可能破坏臭氧层的物质,并通过了限制其生产、消费及贸易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通过后,缔约国之间持续开展着臭氧层破坏情况以及管控措施的相关探讨,由于臭氧层的破坏程度超出了预期,之后又修订了议定书,追加了受控物质并调整了管控时间表。
最大的变动发生在2016年10月的卢旺达共和国(Republic of Rwanda)首都基加利(Kigali),对于《蒙特利尔议定书》中规定的替代氟利昂的HFC,鉴于其气候变暖的潜能值很高,同意将其改为受控物质(基加利修正案),并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蒙特利尔议定书》 通过后,日本于1988年在全世界率先施行了《关于通过对特定物质的控制等保护臭氧层的法律》(简称《臭氧层保护法》),自1989年起对氟利昂类的生产进行限制。1991年、1994年分别对《臭氧层保护法》进行了部分修订,1993年底全面停止了哈龙的生产,1995年底全面停止了CFC、1,1,1-三氯乙烷等的生产。之后又进一步推动相关对策实施,到2005年,全面停止了除HCFC以外的ODS的生产及消费,HCFC也将于2020年全面停止生产与消费。
此外,臭氧层保护法要求使用特定物质的企业应控制特定物质的排放并确保其合理使用,并对特定物质的排放控制与合理使用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对于哈龙,根据国家哈龙管理战略,对哈龙的回收和再利用以及多余和剩余的哈龙销毁处理等进行合理管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截至2019年底,日本主要的ODS全面停产,但过去生产的用于冰箱和空调制冷剂等的氟利昂类尚留有相当的数量,正在采取积极对策开展回收和销毁。特别是CFC等属于强力的温室效应气体,其替代物质的HFC也同样作为强力的温室效应气体被列入《京都议定书》的减排对象物质,因此,从防止全球变暖的观点来看,包括HFC在内的氟利昂类排放控制对策也是极为重要的。
为此,1998年公布的《特定家庭用机器再商品化法》(简称《家电再生利用法》)规定了应承担家用冰箱及空调的制冷剂氟利昂回收义务,2001年公布的《关于确保实施特定产品相关氟利昂类的回收与销毁等的法律》(简称《氟利昂回收与销毁法》)规定,禁止将用于商用制冷设备、空调机和车载空调的制冷剂氟利昂随意排入大气,废弃机器时有义务回收与销毁制冷剂氟利昂。据此,商用制冷设备、空调机依据《氟利昂回收与销毁法》,车载空调依据2002年公布的《废旧机动车的再资源化等相关法律》(简称《机动车再生利用法》),在废弃机器时有义务回收机器中残留的作为制冷剂等的氟利昂类,由销毁处理企业等负责对回收的氟利昂类进行合理处理。
但是,用于制冷剂的HFC快速增加、制冷剂回收率低迷、机器使用过程中的大量泄漏等问题不断涌现,随着氟利昂类相关的技术进步及世界动态的发展,2013年6月全面修订了《氟利昂回收与销毁法》,制定了《氟利昂类的合理使用及正确管理的相关法律》(简称《氟利昂排放控制法》),并于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氟利昂排放控制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相关对策,如使用商用制冷设备、空调机时的制冷剂氟利昂类的泄漏对策。废弃机器时采用书面形式对氟利昂类的回收工序进行管理的制度,赋予都道府县知事可对废弃企业开展指导等的权限,检修机器时的回收义务等。
对于上文提到的基加利修正案,日本在国会批准签署修正议定书的同时,为确保议定书的内容在国内顺利施行,修订了《臭氧层保护法》并于2018年7月4日予以公布。之后,按照基加利修正案规定的时间表,分阶段逐步削减HFC的生产与消费,国家积极采取措施对替代氟利昂的制冷剂技术研发与引进提供支持。
为了提高机器废弃时的制冷剂回收率,2019年2月举办的由经济产业省与环境省各审议会小委员会的联席会议上,整理汇总了《关于提高氟利昂类废弃时的回收率的对策方向》报告书。根据该报告书的内容,2019年6月对 《氟利昂排放控制法》进行了部分修订,规定对违反义务的机器用户给予严厉惩罚。
图1 氟利昂类治理的整体情况(出处:日本环境省资料)
图2 氟利昂类治理相关法律制度的变迁(出处:日本环境省资料)
图3 氟利昂排放控制法的整体情况(出处:日本环境省资料)
2019年12月在西班牙马德里举办的COP25上,在日本环境大臣小泉进次郎的带领下,启动了于国家间开展贯穿氟利昂类整个生命周期的排放控制对策框架的“碳氟化合物倡议”(Initiative on Fluorocarbons Life Cycle Management )。
为促进碳氟化合物的生命周期管理所采取的合理性政策实施与技术引进、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具有减缓气候变化及保护臭氧层的效果,还能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创新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并创造优良的就业机会。目前赞成该倡议的有日本、法国、蒙古、新加坡、越南等国家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以及众多的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期待着今后有更多的同行者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