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包冬冬
重特大事故多发是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最突出的矛盾。从2015—2019 年,我国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0 起,造成344 人死亡,已经形成系统性安全风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尤其是江苏省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以下简称“响水事故”),更是按下了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的快进键。
系统性风险的概念,于2003 年首次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指在社会、金融和经济领域内产生的影响人体健康和环境的风险。系统性风险具有复杂性、不确定性、歧义性、跨界、无法由单一机构管理、容易社会性放大等几个显著特征,与“简单风险”不同,系统性风险对风险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危险化学品行业,作为国家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突出且复杂的系统性安全风险。我国是世界第一化工大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达21 万家,涉及2 800 多个种类,2018 年产值占全国GDP 的13.8%,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但行业整体安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集中。而且,危险化学品安全涉及链条长、环节多,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购销)、运输、废弃处置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风险,任一环节稍有疏忽,都会酿成惨剧。再有,多次监管体制改革后,部门监管职能交叉、存在漏洞,没有形成系统化的监管体系,造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全链条管理断档失控的局面。最后,行业在迅猛发展之时,忽视了人才队伍的培养,人才缺口变大与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此,在响水事故之后,2019 年4 月,国家启动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制定工作。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站在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上,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和化工、安全、环保等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历时近1 年时间,《意见》于今年2 月26 日印发。
《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指南,标志着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意见》将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具体到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方面,《意见》提出了严格安全准入、严格标准规范、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等举措。在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主体责任方面,《意见》要求强化法治措施、加大失信约束力度、强化激励措施,通过扭住企业这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这个关键因素,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走系统化之路是正途。以《意见》为行动纲领,以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为重点,以系统性策略为指引,必将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之路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