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新
摘 要: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既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必然要求,又极具现实紧迫性。增强廉政意识和实行廉政监督是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两个维度,人民大众的廉政意识可形成一种内在的恒久“软力量”,为公职人员“不想腐”提供养分;民众的廉政监督则是约束公权力的“硬力量”,强化“不敢腐”和“不能腐”的震慑力。家庭、学校和大众传媒是推动我国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场域,三者应同频共振,共同发力,增强民众廉政意识,促成民众廉政监督行动,为巩固和发展我国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夯实根基。
关键词: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意识;廉政监督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20)05-0025-06
2018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判断,我国反腐败斗争已经由量的积累向质的转变迈出坚实步伐。然而,要从根本上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彻底斩除腐败毒瘤,必须紧密依靠人民群众,动员和吸纳广大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夯实我国反腐败斗争的群众之基。著名学者郑永年先生指出:“中国的腐败已经高度社会化”,反腐败需要“逐渐扩展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最终才会有建设清廉政府和清廉社会的可能性”[1]。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研究,就是要将研究视野投向学界研究相对薄弱且具有基础性地位的“广大民众”,为我国建设廉洁政府和廉洁社会提供民众伟力。
一、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
广大人民群众是我国广泛存在的社会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設的依靠力量。大量研究表明,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反腐倡廉建设中,社会大众的主体地位和参与作用至关重要,在一定程度上还扮演着极为关键的角色。香港学者公婷、王世茹研究揭示社会参与对遏制腐败有重要作用。[2]美国学者也认为,在铲除腐败方面,政府内外建立广泛联盟打击腐败十分必要,大量的公民参与才能使腐败不再司空见惯。[3]在我国的反腐败斗争中,人民群众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既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人民立场的理论归依,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又极具现实紧迫性。
第一,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客观要求。
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主要决定力量。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基本观点,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成为中国共产党最突出的执政理念,这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鲜明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价值,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4]。腐败问题事关党的生死存亡,触及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如何有效解决腐败问题,不仅要靠管党治党,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需要站在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热情和智慧。廉政文化建设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根植于人民,用人民群众的磅礴力量约束党政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使权力服务于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落实“权为民所用”的马克思主义权力归属观,彰显无产阶级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属性。
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体现了人民群众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在我国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鲜明的“人民立场”是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逻辑。
第二,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关系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综合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5],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研究就是要深入挖掘和利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治国理政和管党治党的智慧及力量。廉政文化首先是一种内涵丰富的文化形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传承、教化、导向和监督功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既要传承我国历史上的优秀廉政文化,又要弘扬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呈现的廉政精神品质,更需要发展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优秀廉政文化,不断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的廉政文化存量,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内涵,为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风气提供深沉的文化支撑。廉政文化推崇清正廉洁、鄙弃贪腐,具备鲜明的应对腐败难题的价值取向,具有十分凸显的政治建设功能。廉政文化建设既要推动公职人员自我约束,正身律己,守住公权边界;也需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对廉洁政治和廉洁社会的认同、追求和捍卫,是推动我国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形成的基础力量。此外,廉政文化建设还承载了执政党建设的价值功能。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新形势下,党的执政环境更趋复杂,党面临执政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全面从严治党刻不容缓。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崇尚清廉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形成与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同向支撑力,使全党“内部”链接全社会“外部”,共同构建起管党治党的铜墙铁壁。唯有如此,执政党建设才能触及标本,深入社会底部,夯实执政根基,从而获取应对风险和挑战的强大力量。从这一意义上说,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为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厚实的群众基础、强大动力和力量源泉。
第三,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凸显了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现实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毅力,坚定不移严惩腐败,许多贪腐官员被绳之以法。党的十九大之后,反腐威慑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显得日益紧迫。在中央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的新形势下,腐败出现了一些新特征,行为更加隐蔽,伪装形式更加多样和奇特。只有全体民众充分参与反腐倡廉建设,腐败的行径就难以藏匿。因而,我国反腐败斗争迫切需要动员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彻底战胜腐败。任建明对我国改革开放40年民众参与反腐的模式与变迁进行了详尽分析,认为十八大以后公众参与反腐到达新的高度,但民众参与反腐的机会和意愿仍处于“中”的阶段,远未达到“强”的程度。[6]可见,民众参与反腐的意愿与党和政府的高压反腐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动员广大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夯实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根基刻不容缓。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不敢腐”和“不能腐”是依靠外部作用力,通过“全覆盖、零容忍、无禁区”的强大震慑力、“有贪必反”的果敢行动力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强制约束力来实现目标。“不想腐”则是内部自发力量,是抵御腐败的心理防火墙,是对清正廉洁、权为民用的廉政取向的接受和认同,也是对廉洁行为的自觉选择。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正是从人民群众的视角助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实现,并起到夯实治本基础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增强民众的廉政意识,以社会大众的廉政追求来潜移默化地影响公职人员廉洁奉公,促成“不想腐”的反腐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强化民众的廉政监督执行力,形成反腐败的外部制约力,加固“不敢腐”的威慑力,也筑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发展的理论逻辑,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现实需要,在当前和今后我国反腐败斗争中具有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两大维度
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包括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既要构建起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观念意识和行为规范,也要推动广大民众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形成崇尚清廉的思想认知和行为方式。民众在我国廉政文化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不可或缺。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可以从以下两大维度展开。
第一,廉政意识维度。
廉政意识是对廉政价值的认同和追求,是促成廉政行为的一种内生力量。在马克思的廉政思想中,非常强调无产阶级政党的大公无私和公仆意识[7],既突出了廉政意识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特征,更为后来无产阶级政党进行反腐倡廉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始终把培育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作为党的建设着力点,牢牢抓住党的自身建设的根本性问题。毋庸置疑,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的养成,与全体民众的廉政意识息息相关,有时候甚至很大程度上相联系,新经济社会学的社会资本理论认为社会民众的价值观、思维方式等因素对腐败产生深刻影响。[3]因为党员领导干部及一切公职人员被深深“嵌入”到由人民大众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网络之中。被“嵌入”其中的公职人员在很大程度上会被网络所触及的民众深深影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对于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影响利弊共存。如果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民众具有“廉荣贪耻”的廉洁价值追求,“嵌入”网络中的公职人员则更可能会把“廉洁从政”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否则他会被自己所处的社会关系网络所鄙夷,甚至抛弃。反之,如果社会网络中的民众大多数以获取特权、追名逐利为价值取向,那么必然会导致网络中的公职人员与网络中的民众沆瀣一气,为维护自己在社会网络中的地位而千方百计地为自己和网络中的其他人寻找腐败机会,最终不可避免地滑向腐败深渊。这表明被“嵌入”网络中的公职人员,其是否廉洁从政在很大程度上受社会网络中的民众所限制,被“嵌入”越深,受到的影响则越大。而当社会网络无限向外拓展至整个社会时,社会民众的整体廉政意识状况也依然会对领导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产生同向影响。民众越认同和追求廉洁品质,远离“腐败制造”和“腐败参与”,越有可能铲除腐败温床。同时,民众的廉政意识也直接影响其对腐败的容忍度,当民众的廉政意识越强烈,对腐败的容忍度就越低,也就越能自觉成为腐败行为的监督者。有学者的实证研究指出,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反腐败的成效。[2]显然,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与廉政意识呈负相关联系,当民众的廉政意识越强,对腐败的容忍度就越低,监督腐败的主动性也就越强。反之,民众越缺乏廉政意识,对腐败的容忍度越高,则越不可能监督腐败行为,甚至会给腐败行为提供庇护环境。由此可见,具有贪腐价值观的社会关系网络,是领导干部滑向腐败深渊的催化剂,民众对腐败的认可和容忍则是腐败蔓延的强大推手;相反,廉洁的社会关系网络和具有廉政意识的人民群众则可以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构筑起牢固的防腐城墙。
因此,人民群众的廉政意识可以形成一種内在的恒久“软力量”,对我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产生深刻的社会影响。这一维度的“民众参与”是指人民群众在廉政文化建设中提高廉洁意识,使廉洁品质成为公众的道德操守和社会共识,形成对腐败的内在约束力。其表现形式为:构建起清正廉洁的社会关系网络,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气,为“不想腐”提供养分,与此同时,也为另一维度的廉政监督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廉政监督维度。
廉政文化既包括人们关于廉洁从政的思想、信仰,也包括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因此,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又一重要维度是与廉政意识相适应的廉政监督行为,是指人民群众提高廉政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担负起廉政监督的人民主体责任。早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前,毛泽东在延安回答黄炎培提出的“历史周期律”问题时,就明确指出“共产党找到了让人民监督政府的新路,突出强调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权力的极端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时刻不能脱离人民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监督。”[8]他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把群众监督和党的自我监督一起作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的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许多大案要案,绝大部分线索就是由群众信访举报提供,民众监督展示了强大的震慑力。在反腐败斗争中,民众参与廉政监督具备了许多党内监督和国家行政机构监督所不具备的特点和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权力体系外部的一种监督,民众监督更容易摆脱内部监督中上级对下级的束缚,也更加能够“一视同仁”地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又因为人数众多,一旦动员起来便能在全社会形成监督的天罗地网,使公权力置于全方位的监控之中。因此,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腐败不断产生新变种的新形势下,只有将民众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密切配合,形成新形势下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利器,才能使腐败行为无处遁形。
相较于廉政意识作为一种“软力量”,民众参与廉政监督的行动则是约束腐败的“硬力量”,对腐败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其表现形式为:广大民众在廉政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对公权力实行廉政监督,在整个社会布下监督腐败的群众之网,大大提升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所有公职人员“不敢腐”“不能腐”的震慑力,人民群众的磅礴力量转变为新形势下我国彻底战胜腐败的强大支撑力。
从这两个维度去推动我国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为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夯实群众基础,也与反腐败斗争中党内廉政文化建设积极配合。在意识形态领域,广大民众增强廉政意识,形成廉政价值观,用人民群众的“大多数”滋养党员领导干部;在监督领域,人民群众进行廉政监督,以民众的“大多数”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由此,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必将推动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三、推动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场域
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既要推动广大民众在意识形态领域形成廉政意识,又要促进民众在行为方式上自觉行使廉政监督。在我国,家庭、学校和大众传媒是推动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场域。
第一,家庭。
在社会生活中,家庭是最基本的单元,是所有社会关系网络的内核。良好家风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最大底气,腐化的家庭环境往往导致领导干部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如全国人大环资委原副主任白恩培在云南主政时,他的妻子就参与了他的权钱交易。河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涉嫌经济问题的犯罪相当一部分与他儿子生意有关。[9]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也存在纵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求私利的严重问题。[10]由此可见,正家风是清政风的基础,家庭廉政教育意义深远而又十分迫切。领导干部自觉培育廉洁家风,构筑新时代廉洁家庭观,使家人成为拒腐防变的安全员和监督员,构建起预防腐败的内部牢固防线。
另一方面,家风清廉才能促进社会清廉,不只是党员领导干部家庭,建设廉洁家风与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11]355 家庭是塑造民众廉洁品格的丰厚土壤,廉洁家风是推动廉洁社会风气形成的基石。就廉洁家风对家庭成员产生影响的时间长度和所触及的深度而言,家庭是推动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首要场域,家家户户建设廉洁家风,是民众形成廉政意识的源头活水。
第二,学校。
在我国,学校教育最根本的任务就是立德树人。“德”的内涵始终与国家前途命运、人民幸福安康的责任与担当相联系,培养学生的廉洁品质是立德树人应有之义。学校教育与解决腐败问题之间具有深层次关联性,学校的廉政教育是二者之间的桥梁,是从根部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路径。学校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中应当承担起系统传承优秀传统廉政文化、塑造廉政观念以及推动廉政监督等重任。
学校是推动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场域。今天的学生终将成为明天各行各业的中流砥柱,在他们的拔节孕穗期注入清廉思想,他日方能拥有廉洁的品质,为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提供坚实基础,也为日后走上领导岗位的万千学子扎下廉政之根。
第三,大众传媒。
报纸、杂志、书籍、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各种能够向社会大众大量传播信息的媒介组织和载体,都属于大众传媒,在动员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中具有显著优势。不管是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形式,还是随着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而诞生的网络新媒介,共同构成推动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主场域。大众传媒在传播廉政知识、施行廉政教育和塑造廉洁价值观等促进民众养成廉政意识方面,具有全方位渗透、针对性推送等明显优势。而且,随着我国大力发展互联网技术,网络媒体的广泛传播特征、即时互动功能和低成本参与的优越性为民众进行廉政监督也提供了诸多便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互联网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11]336。这表明总书记十分重视互联网新媒介在群众进行权力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因而,推动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好网络新媒体,为民众构建廉政监督网络提供平台支撑。
大众传媒已经渗透到广大民众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社会民众,在新形势下,大众传媒是推动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主场域。发挥大众传媒在培养民众廉洁意识、廉洁价值观等方面的独特作用,营造“廉荣贪耻”的廉洁社会风尚,并以社会民众的磅礴之力,构建起民众廉政监督网络,对公权力实施积极而规范的廉政监督,意义重大,作用凸显。
總而言之,广大民众是我国廉政文化建设中处于基础地位的建设主体,只有动员社会民众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推动民众的基础性力量与党员领导干部的重点力量相配合,为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强大的社会支撑力,才能从根本上巩固和发展我国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深入研究民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范式、路径等重要问题,是解决我国腐败问题的治本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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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永远在路上[M]. 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6-8.
[10] 全国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EB/OL].(2019-09-26)[2020-03-20].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19-09/26/c_1125042868.htm.
[11]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 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责任编校 陈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