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文亮 苏 静 李来祥 王 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检验管党治党是否有力的重要标尺,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状况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并驾齐驱,已经形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监督的新框架新格局。巡视巡察作为党内自身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肩负着“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如何持续抓延伸、抓深化、抓提高,与其他监督合拍合力合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这也成为当前亟待认真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
十二届阳泉市委于2016 年9 月成立以来,始终聚焦“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整改、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巡察职责,“发现问题、以下看上,推动整改、以上率下”,助力实现了阳泉市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到严紧硬的转变、全市政治生态由“乱”到“治”的转变。
(一)提高站位,扛牢责任,高起点谋划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市委在中央和省委、省委巡视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向中央和省委对标看齐,切实提高巡察监督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全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历任市委书记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监督的内涵方向重点,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党委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有力有序推动了全市巡察工作的开展。2020 年4 月,市委书记姜四清就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专门书面约谈了各县(区)委书记,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县巡察制度的意见》《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十二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关于推进市县巡察统筹工作的实施办法》《阳泉市抽调人员参加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各类规范性文件,无论全局谋划、框架设计,还是人员选拔、进度安排,以及路径思考、方法使用,都为全市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完善机制,健全制度,高标准提升巡察监督整改效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起组织实施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认真做好每轮巡察工作任务,真正做到全程领导、全程指导、全程跟踪,形成完整的“闭环系统”,确保每轮巡察优质高效。建立巡察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巡前联系会议作用,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为巡察组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完善巡察整改反馈机制,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如,问题反思剖析机制,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确保找准根源、对症下药、改到实处、见到实效;督促指导机制,坚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各司其职,督促指导整改;约谈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约谈提醒;整改情况通报机制,被巡察单位在动员、反馈大会的参会范围公开通报巡察整改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巡察推动整改效果得以充分彰显。特别是2019 年省委巡视组专项检查后,市委针对反馈意见,借东风、乘上势,认清问题、找准不足,建立完善了《阳泉市市县巡察成果运用工作意见》《关于规范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意见》等13 项制度,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
(三)把握重点,注重方法,高质量推进政治“体检”全覆盖。一是稳步推进市县统筹巡察全覆盖。市委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巡察重点从“一个中心”“四个着力”,“三大问题”“六围绕一加强”,再到“三个聚焦”“四个落实”,都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确保政治巡察方向不偏移,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到优化净化政治生态建设上。截至2020 年8 月底,本届市委已经完成八轮常规巡察,巡察党组织83 个,占市级应巡察对象91 个的91.2%;前七轮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304 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2人),组织处理80 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4 人),移送司法机关4 人;其余8 个党组织正被纳入第九轮常规巡察。下辖5 个县(区)的390 个党组织,已经完成常规巡察359 个占比92.1%,正在进行的31 个。同时,积极探索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回头看”等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力戒走过场、图形式,不断深化市县巡察统筹工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提供了有力支撑。2019 年6 月,阳泉市的经验做法《加强市县统筹巡察 扩大震慑效果》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门户网站刊载。二是扎实推进村(社)延伸巡察全覆盖。市委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进村(社)巡察全覆盖的部署要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在全省做到“四个率先”,即率先提出村(社)巡察全覆盖目标、率先出台村(社)巡察全覆盖指导意见、率先对村(社)进行提级巡察、率先召开市级村(社)巡察工作推进会。截至2020年8 月底,本届市委完成对956 个村(社)的巡察,占全市村(社)总数1075 个的88.9%。通过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了群众普遍反映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2722 件,基层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认知度、对巡察权威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2020年6 月9 日,全省市县巡察向村(社)延伸全覆盖推进会播放了阳泉市村(社)巡察工作纪录片《剑指基层微腐 厚植执政基础》,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纪平作为唯一市级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阳泉市委牢牢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改善基层政治生态。通过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也充分印证了习近平总书记2017 年6 月视察山西时对山西政治生态的最新重大判断是十分准确、完全正确的。
一是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政治生态建设的认识程度、重视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各被巡察党组织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意识和“思想建党”理念,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工作作为分内要务、应尽之责;各党组织班子成员各司其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对标中央省委,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有效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巡察反馈后,各被巡察党组织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是坚持建章立制、抓常抓长,政治生态建设的基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各被巡察单位将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不仅有效解决“当下改”的问题,而且积极着眼“长久立”的规划,做到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严肃纪律、堵塞漏洞、治理源头,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等制度,特别是在巡察整改中下大力气狠抓制度执行,使巡察前“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推动各项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前进。
三是政治生态建设氛围更加浓厚,党员干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明显提振。各被巡察单位坚持围绕中心、找准定位,服务大局、体现价值,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与提高党建质量相结合,提升党组织领导力;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与改革稳定发展相结合,促进全市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同时,通过榜样引领、示范带动,更加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脱贫攻坚、风险防控、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惠农利民、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2020 年上半年阳泉市人民群众安全感调查全省排名第一,全民创卫使得“蓝天白云多了,苍蝇蚊子少了”,郊区桃林沟村被评为“全省首批3A 级乡村旅游示范村”。
实现政治生态持久风清气正依然任重道远。阳泉的政治巡察工作必须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深刻汲取系统性、塌方式、“一把手”腐败的沉痛教训,牢固树立“治不忘危、兴不忘忧”的政治自觉,站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聚焦纠正政治偏差、持续涵养政治生态,既要保证全覆盖的“形”,更要注重高质量的“神”,以全面从严治党的社会实践不断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再创新业绩、再铸新辉煌。
(一)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政治巡察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管党治党为切入点,把深化政治巡察作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通过政治巡察,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真正把规矩和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有效促进党的政治建设由治污向清源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迈进、由关键少数向普通多数拓展,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推动实现阳泉“重塑竞争新优势,倾力打造晋东区域中心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定不移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筑牢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生态建设根基。一是聚焦政治体检。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内涵要求,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巡察的首要内容,在深化政治巡察上持续发力,确保定位准确、靶向不偏。二是紧盯关键少数。牵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牛鼻子”,避免监督焦点走失、力量发散,认真审视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能不能带头扛起担当的责任心、把好自律的方向盘、系牢廉洁的安全带,能不能带头把管党治党工作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的具体任务,能不能带头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作示范、作表率、作榜样。三是汇集监督成效。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落实整改日常监督机制,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与其他方面监督协调贯通、汇集叠加,从繁杂问题中把握事物的规律性,从苗头问题中发现事物的倾向性,从偶然问题中揭示事物的必然性,真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强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把政治生态建设的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力。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厚植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市县巡察作为强化基层监督的一项常态化、制度化安排,方向在基层、重点在基层,根本任务是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底,彻底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竿插不到底”“水流不到头”的问题。巡察工作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作为主攻方向,严肃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作为关注重点,坚决纠正。要放眼大处、入手小处,着力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堵点、痛点,以严谨朴实的作风问计于民、取信于民,以显而易见的成效惠利于民、造福于民,以坚强有力的问责倒逼“两个责任”刺到深处、扎到痛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不仅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当下,而且要坚持目标导向、注重长远,把问题作为对照反思的坐标、引以为戒的警示和完善制度的资源,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问题、破解难题结合起来,与建立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结合起来,确保巡察整改有力有序、高质高效推进。一是精准问题,规范问责。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机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是哪一级的责任就是哪一级的责任,不能“一锅煮”“一桶装”,更不能把问题和责任全都甩给下级、丢给基层。二是以案促改,建章立制。要充分发挥专项整治、纪检监察建议的职能作用,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找准治理重点,堵塞隐患漏洞,明确整改任务,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执行力度,避免重查轻改、重纠轻治,有效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三是标本兼治,强化警示。要注重分类施教,有的放矢,因病施策,对症下药,尤其以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身边的人,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警惕“小错不改,大祸必来”,实现道德自治与法律他治的有机结合。
(五)更加精准政治生态“画像”,进一步提升政治巡察监督质量。一是把准政治定位,紧扣履行职责。巡察监督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政治监督与业务检查、专项治理区分开来,围绕“政治站位,履行职责”、立足“突出个性,精准画像”,从政治高度检视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病灶,深究其产生和发展的病理,最后细研问题背后政治责任的病因,真正发挥政治监督功能。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巡察质量。要持续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把严“进人关”、建好“人才库”,优化巡察队伍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和熔炉淬炼,补短板、强弱项,经风雨、见世面,及时发现、培养、储备巡察骨干力量,切实为提升巡察监督质量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