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以前浩渺的文本记录中,“琴棋书画”的措辞非常罕见。直到十七世纪,明末清初的美学家李渔才将这四种活动统一,将其明确为“文人四艺”。不过,在以琴棋书画为主题的艺术作品中,真正值得我们重视的是明代中期在关于“画”的绘画中所表现的并不是“创作绘画”的场景,而是人们观赏绘画的场景。“琴”“棋”“书”——这些雅好全都是一位士绅会做的事,但到了“画”的情景下,他们消遣的内容变成了观看、欣赏,而这一行为代表了“四艺”中“画”的类别,并且贯穿了表现“画”这一主题的大量作品的始终。
绘画本身就可以是一个独立的主题,虽然它常常和“书法”一起合称“书画”,但仍然能与后者相区别。“琴棋书画”组合中,这些表现赏画的作品本身似乎没有携带它们曾经被人欣赏过的任何痕迹,而只是夸大了它们所描绘的活动的自足性。在明代,纯粹而简单的、完全的“画”是由其中的观者和藏家创造而出的,他们和画家一道,成为了“绘画”这一文化议题的缔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