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治市纪委监委
针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长治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开展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一系列专项整治,严惩“小微权力”下的“蝇贪”“村霸”,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有效传导,基层治理效能不断得到有效提升。
一、强化监督执纪,加大压力传导和追责问责力度,推动担当尽责。强化对县、乡基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的追责问责,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到基层。主体责任方面主要对基层党委不重视、不部署、“只挂帅不出征”“四个亲自”不落实等问题进行问责。监督责任方面主要对县乡纪委存在的执纪不严、监督不力进行问责;监管责任方面主要针对有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巡察监督等方式,打出一系列“组合拳”,持续加大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办、督办力度,对在“三资管理”、危房改造、低保五保、土地征迁、惠农惠民等基层工作中不深入实际、庸懒散怠、被动应付等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进行强化问责。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管住“小微权力”。
二、注重多措并举,完善工作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多管齐下的防范机制。围绕基层扶贫、住建、土地、民政、农业、水利、林业、涉农、卫生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突出体现在专项资金中涉嫌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滞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筛选影响大、矛盾突出、有典型性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为防止案件走偏,确保查深查透,发挥最大效应,针对案件查办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请示省纪委予以指导督办,有效推动案件查处和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针对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市纪委及时采取“县乡纪委一线查办,市纪委一线督办”的措施,加大查办力度,同时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实行“三室联审”,实行全覆盖督办;为加强对重点县(市、区)的督办,市纪委党风室于每季度末对12 个县(市、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进行统计分析,重点对各县(市、区)存在的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线索办理超出时限等方面的问题,典型案例和通报曝光情况进行发文通报。通过定期考核通报,促进了各县(市、区)的工作落实。推进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不断加强与财政、审计、住建、社保、统计等单位的联动协作机制,强化担当尽责,突出职能部门监管作用发挥,完善线索移交机制,将专责监督与业务监督有效结合,发现和查处案件成效显著。突出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激活农村监督的“神经末梢”,从源头上堵住农村监督体制上的漏洞,是深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新机制建设。
三、围绕典型案例,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提升不想腐的自律意识。扎实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工作,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有效途径。市纪委监委坚持把通报曝光、警示教育作为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加大通报力度和曝光范围,督促各县(市、区)纪委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常态化,通过对查处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身边事教育了身边人,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在基层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