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运田
脱贫攻坚战鼓急,不用扬鞭自奋蹄。近年来,湖南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抓实扛牢法治扶贫政治责任,整合聚合法治建设职能资源,精准精细运用法治手段,致力发挥法治为脱贫攻坚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推动法治扶贫工作在三湘大地落地生根,为全省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注入了鲜明的法治元素,彰显了积极的法治作为。
以制度建设立规,力促精准扶贫规范有序
全方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脱贫攻坚制度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扶贫和涉农重点领域地方立法,确保精准扶贫有法可依。坚持民主科学依法立法,不断增强脱贫攻坚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更好巩固脱贫成果、稳定扶贫政策。采取与贫困群众座谈、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参与推动出台《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从立法层面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等问题。审查并推动出台《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修正)》《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十余部涉农法规规章,扶持散居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有关市州出台《益阳市安化黑茶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立法推动产业、旅游、文化、生态扶贫规范运行,实现善治可期。开展涉农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立法科学性。依法加强对《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湖南省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扶贫和涉农规范性文件审查,省市县三级年均审查备案扶贫和涉农文件300件以上。组织清理省级涉农地方性法规15部、省级政府规章5部,清理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等文件170余件。
以规范执法纠偏,着力解决涉农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扶贫执法不规范,甚至引发“苍蝇式”腐败等问题,加强扶贫涉农执法监督,梳堵治乱、破题解难。配合省委编办指导有关部门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培训管理,在市州县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指导吉首市、蓝山县、嘉禾县等贫困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许可权改革。参与制定《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乡镇116项权力和责任事项,进一步监督规范公权力,推进阳光晒权、阳光执法、阳光扶贫。联合省人社厅等部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监察执法专项督查,切实整治欠薪违法行为。配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指导监督农业执法部门查处、通报假种子、假农药等案件(线索)40余起,查处违法行为2100余起。加强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执法监督,重点监督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审核管理、特困人员认定等方面存在的索拿卡要和执法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开展农业农村、民生保障等执法案卷评查,健全涉农执法工作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涉农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以普法宣传扶智,有效夯实法治信念信仰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的指示精神,坚持把普法作为扶志扶智的重要内容,推动普法覆盖脱贫攻坚全过程,督促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法治习惯。指导深度贫困集中地区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宪法进万家”“法治村村响”“屋场法治夜话”等形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医疗救助、治欠保支等惠民政策,受众达2600多万人。每年深入3至4个深度贫困村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示范,联合省扶贫办、省农业农村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打赢脱贫攻坚”专题宣传,联合省教育厅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加大向深度贫困地区普法、调解、法律援助等转移支付资金倾斜力度。2018年以来,累计向贫困地区倾斜省级普法经费400余万元,赠送法治文化书籍、产品30余万件。支持贫困地区建设法治广场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全省约1/3的贫困村建成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以新邵县玄本村和溆浦县楠竹坑村为样本建成全省法治扶贫示范点。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近3年累计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4.77万人,一批村两委班子成员、调解员等成为法治扶贫“引领者”、依法治村“领头雁”。
以法律服务惠民,不断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19至2022年)和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19至2022年),下足法律服务“绣花功夫”,打通法治扶贫“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横向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业务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纵向统筹全省法律服务资源跨地区优化配置。贫困县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实体平台连续三年日均服务量800人次以上。依托“如法网”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村级法治扶贫工作室,常德、郴州、邵阳等地打造贫困村“线上1分钟、线下1小时”法律服务圈,一站式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推动长株潭地区与湘西等地建立法律服务结对帮扶机制,选拔优秀律师等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开展律师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组建脱贫攻坚服务团437个,近三年为党委政府脱贫政策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提供法律意见1.77万件,为重点扶贫项目“法治体检”7400余次。全省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1.1万户,帮助解决各类法律问题5.1万件,仅2019年就帮助2万余名农民工讨薪8533万元。建立深度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覆盖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困难群体应援尽援,年均办理涉贫涉老涉农法律援助案件5.3万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以“三治”融合固本,切实优化乡村治理体系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配合省民政厅推动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排查化解机制,推动自治赋权增能,激发村民参与活力。规范贫困村人民调解委員会6920个,发展调解员2.1万人,年均化解纠纷4.7万起,贫困村纠纷连续三年下降。湘西永顺县创新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73个村实现“零上访”。长沙、永州、郴州等地探索“乡贤调解”“五老调解”等模式,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开展社区服刑和安置帮教人员脱贫解困专项行动,“一户一策”帮扶特殊群体攻克贫困堡垒。联合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村规民约法制审核指导意见,通过“法律体检”修订出台村规民约4043个。组织开展覆盖全部贫困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核工作,巩固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26个,指导湘西十八洞村等深度贫困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深入推进农村普法与道德建设相结合,推动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指导新邵县玄本村打造“治理玄本”,推动法治规范自治、体现德治,助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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