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勘探工作与大遗址保护探讨

2020-11-16 06:08张军军
理论与创新 2020年17期

张军军

【摘  要】考古勘探与大遗址保护工作开展对我国文物保护工作顺利进行有着较大意义,是实现历史文化传承,提升文物历史价值的灵魂所在。文章主要对大遗址内涵与价值进行分析,并结合当前考古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探讨大遗址考古勘探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对策。

【关键词】考古勘探;大遗址;遗址保护;勘探工作

引言

新时期社会发展下文物保护工作水平也不断提高,特别是在古遗址文物保护方面,作为人来历史信息的传承和载体,其蕴含着较大的历史价值,对我国现代文化发展有着较为深远的意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对于大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工作也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为文物保护范围与文物勘察等方面工作奠定了基础,通过科学分析实现文物保护工作的弹性、灵活性变化,以适应大遗址文物保护工作。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强化大遗址内涵分析,并结合实际工作做好现场保护,实现大遗址与旅游文化、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融合发展。

1.大遗址内涵和价值

作为历史遗迹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大遗址是我国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反映我国古代风俗和文明的主要载体。到目前为止,我国申报的历史文化遗产目录中,很大一部分是大遗址。比如,安阳的殷墟遗址、四川三星堆遗址、西安汉代长城遗址等等。这些遗址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精髓。国内外相关学者专家,对于遗址的理解各不相同,有些学者认为遗址属于古代文明的杰作,对景观、艺术、建设有非常重大的影响。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大遗址就是古代先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资源,建设的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遗迹,也人类的一种行动轨迹。目前,对于遗址的定义还没有达成共识,国际上对于文化遗址的划分中,遗迹属于一种类型,从历史及其他科学角度进行分析,遗迹就是指大众化突出的人类价值工程。作为古代人留下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社会风俗等轨迹,是文明的传递,也是历史的标签。而我国所特有的大遗址概念,充分表现出了我国历史文化保留的特色,在后期国家对于“大遗址”的概念进行了明确,就是指在历史遗产中,规模比较大的相关物品。很多遗留下的遗址承载过重大的历史事件,包含了遗留下的证据,对研究历史进程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遗址蕴含的价值非常重要。比如,对经济的价值、对美学的价值、对科学研究的价值、对历史研究的价值以及对娱乐的价值。不同的研究人员对遗址的研究各不相同,但在社会方面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点,遗址可以让人们对历史有更加深入地了解,使人们对于历史文化的认识更加深刻,使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得到提升。第二点,遗址对保护生态环境和恢复往日的场景具有重要作用。第三点,遗址的参观价值非常重要,能够有效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而且具备的文化价值是永远存在的,比如,西安兵马俑。

2.考古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地方部門没有吃透文件精神,没有看准问题导向,没有充分考虑部分专业评估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工作时限等方面实际,将区域评估简单理解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某些特定区域的整体评估工作,并公开评估工作结论。如此,部分地方的区域评估工作将面临巨大的压力。以考古工作为例,要在较短时间内基本完成该行政区域内所有园区(包括工业园区、开发区等)用地范围的地下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提交园区地下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并纳入园区控制性建设详细规划。另外,随着改革工作的逐步推进,部分配套政策并未及时到位,导致工作推进不利。区域评估模式充分贯彻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精神,对现行报建模式进行了全面重构:之前由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的评估,现在由园区管理机构统一办理,评估结果共享使用,特别是部分工作成本(主要是评估工作费用成本)由项目建设方承担转化为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在目前的政策规定下,园区管理机构在推进区域评估时,因用地范围较大,往往面临缴纳较大数额的评估评审费用,又出现了招投标障碍、无专项经费或经费支出无依据等实际问题,工作障碍引发畏难情绪,导致工作缺乏动力,甚至出现具体操作无法落地,造成项目推进举步维艰。

3.考古勘探工作与大遗址保护措施

3.1采用正确的考古勘探方法

以考古勘探结果作为划定依据,在全面探明古遗址的基础上,以遗址边界外扩若干米划定为保护范围边界。该方法具有依据充分、说服力强等优点,在古遗址保护范围划定中为最优方法,实现遗址全面整体纳入保护范围,达到保障遗址完整性的作用,但在现实工作中,普遍存在考古工作滞后现象,大部分古遗址尚未开展考古工作,即使部分开展考古工作的古遗址,也存在早期考古技术手段落后,相关考古资料缺失和工作重点在考古发掘,不注重边界考古勘探等问题。此划定方法是现阶段最科学的划定方式,但由于实际工作中考古内容缺失,大部分古遗址很难采用此方法。

3.2加强内部与社会监管

政府部门要将自身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科学规划大遗址保护工作。首先,在行政上政府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大遗址的保护规划,从法律上政府应当对大遗址保护规划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尽可能减少在保护过程中受到阻碍或是破坏,从而影响大遗址的价值,并给予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从财政方面需要政府结合当地的经济开发情况,适当投入更多的资源进行保护,确保大遗址保护与当地经济的相互促进发展。并且,政府应当加强对内部的监管力度,并给予民众足够的监督权力,尽可能提高大遗址保护水平。

3.3聚焦资源活化,遵循科学思维

聚焦大遗址区文化资源的活化,提出进行大遗址区文化资源保护的目的并非是要维持原状,而是要在当代社会彰显、传承其所包含的独特价值和文化意义。与传统的“限制型”保护理念相比,该书所采用的活化理念着眼于如何改善大遗址区文化资源的表现形式、拓宽其价值传递方式、发掘和延伸其在当代社会的功能,是对我国传统大遗址保护与利用理论的创新发展。遵循科学思维,围绕什么是大遗址区文化资源的活化、为何主张活化、依据什么进行活化、怎样活化、如何开展面向具体对象的活化策略等一系列问题,依次展开相关研究。研究将价值分析及价值评估作为大遗址区文化资源活化的起点和依据,引入熵理论,展开大遗址区文化资源活化机理的研究;围绕传承文化基因、促进价值提升、创新保护模式、延伸现代功能、助力区域发展的策略目的,系统进行了大遗址区文化资源活化策略的设计。

3.4探索多元化融资新模式,拓宽社会资金引入渠道

一是探索金融市场,拓宽投资渠道,吸纳社会资金。积极推进地方政府与银行、信托、风投、基金、保险等机构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探索利用PPP、BOT、BT等项目运作模式,联合建设遗址公园,开发大遗址旅游项目,多领域、多渠道地引入社会资金。二是制定激励和保障社会力量参与大遗址保护和利用的优惠政策,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三是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发挥基金会平台作用。四是创新保护格局,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

4.结语

综上所述,近些年国家对于大遗址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并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还需要从实际工作入手采用正确的考古勘探方法,并接恶化社会监管、聚焦资源活化、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以提高大遗产保护与文物勘察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1]刘卫红.大遗址保护展示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以秦雍城遗址为例[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

[2]陈思.城市中心区遗址公园保护与展示规划探索——以郑州商都历史文化区遗址公园规划为例[J].中外建筑.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