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大力推进台州民营经济发展再创新辉煌,再上新台阶”的历史嘱托,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9号)为引领,深入推进民间投资综合改革,以改革应变局拓新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台州连续28个月实现民间投资增长10%以上。今年上半年,在新冠疫情突发、全国民间投资增速断崖式下滑的多重背景下,1—7月,台州全市民间投资逆势增长2.3%,高于浙江全省平均3.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8个百分点;民间投资总量达760.3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73.9%。民间投资的“V型反转”,发挥了稳定经济运行的关键作用,全力助推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
一、打开“进”的大门,破解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瓶颈
全面贯彻“法无禁止即可为”理念,凡是市场能做的,努力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
努力拓展民间资本投资空间。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20多项政策,着力破除民间投资政策障碍,做到“非禁即入”。教育领域,将项目用地纳入土地规划,对项目收入免征营业税,每年安排15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目前民办托幼机构占比达71%;卫生领域,编制医疗布局规划,为民企投资预留空间,举办社会力量办医(上海)推介会;养老领域,鼓励民企投资医养融合型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公寓,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已达75%。
全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出台实施《台州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若干意见》,推行PPP民资常态化,滚动发布PPP项目推介库。全市已签约落地PPP项目47个、总投资1373亿元,其中民资持股50%以上项目26个、总投资745亿元。全国首条民资控股的铁路杭绍台高铁全线开工,温玉铁路、台州机场建设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资推荐项目。
加强民间资本吸引力度。实施“市县长项目工程”,设立投资促进中心,强化驻点招商和“云招商”,围绕打造示范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引和优质企业回归。举办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台州)论坛、世界台州商人大会、上海“台州周”等活动。
二、聚焦金融改革创新,打破民间投资融资困境
坚持“民间投资+金融创新”做法,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关键性难题。
完善金融组织服务。大力发展小微金融专营机构,三家城商行在全国设立444家分支机构,全市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和民间融资服务中心333家。深化联合授信机制和联合会商帮扶机制,主动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适当降低保费,创新推出年审型、匹配型、分期型和循环型四种还款方式,合力帮助民营企业和投资项目渡过难关。
充分发挥产业基金杠杆作用。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通过政府部分出资吸引社会资本集聚,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的项目,为产业发展精准输血。目前,已成功投资星星冷链、万邦德、银轮股份等80个项目,带动社会投资2097亿元。设立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持续深化小微企业信保基金增面扩量,为民间投资提供多元化融资环境。
创新开发权利质押融资产品。开发商标权、特许经营权、专利权等权利质押融资产品。成立全国首家动产质押金融服务平台,让产业链中的订单、物资、生产、销售、物流等信息成为中下游企业融资的“抵押物”。开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财产权、林权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等抵押融资,有效盘活“沉睡”的无形资产。
三、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通民间投资堵点
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
优化流程审批。实行“先设后立、设审同步,企业承诺、多证同发”,改造审批流程,将企业所需材料从100余份精简至30余份,全流程流转从200多天压缩至一个月,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从赋码备案到竣工验收审批“最多80天”。
强化数字支撑。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系统,实行投资审批事项“八统一”标准,打破11个部门信息孤岛,集成申报材料和事项辦理信息,构建全流程审批信息闭环,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批文回传、部门覆盖四个100%常态化,实现“实时监控、处处留痕、环环透明、全程可溯”。
规范清单化管理。深化“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编制三张清单。制定《企业承诺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行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明确审批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节点及重点内容;制定《信用监管清单》,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机制,并将监管事项和结果及时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国家发展改革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