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海
摘 要:根据《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II版)》对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泄露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害进行评估鉴定,认为泄漏的渗滤液直接排入环境后造成的污染只涉及流经区域的土壤和地表水,不涉及人身损害,造成的主要损失主要是财产损失、生态环境损害、应急处置费用及处该事件相关部门的事务性费用,并结合实际情况给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泄露;损害鉴定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志码:A
1 环境污染事件经过
2018年12月12日清晨5:51,渗滤液应急处理值班人员听到厂房外面有较大水声,误以为下雨,未引起重视,6点33分,县环卫局垃圾处理场副场长巡查发现: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楼东南30 m处,由于调节池至渗滤液应急处置系统的输送管道接头脱落,导致渗滤液发生泄漏。发现此情况后,副场长立即跑到渗滤液应急处理场房安排值班人员于6点35分关停系统运行,关闭管道闸阀和抽水泵,切断渗滤液输送途径。经过检查发现,此时(6点33分)确认输送管道已脱落发生泄漏,但是并不知道具体的脱落时间。渗滤液泄漏后根据地形自然走向,向东南穿过约300 m树林后,进入山路折向东北,在山路中继续流经约100 m后汇入山中小溪,继续向东北流经约400 m并经过一个小山塘后,折向正东,最终进入十里下水库。经测量,管道泄漏处距下游十里下水库直线距离为600 m,渗滤液流经距离约为900 m。
2 事故应急处置及环境影响
2.1 事故应急处置
运营公司购买二氯异氰尿酸钠用于水体消毒并增加水库水体氧气,防止水库鱼类翻塘;暂停渗滤液应急处理系统的运行,待更换渗滤液输送PE熔接管道再生产;安排专人守候在十里下水库旁,观察水库养殖鱼情况。
12月12日,县环保局在事发后立即对事发地的渗滤液及地表水进行了采样;12月13日,县环保局委托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事发地的土壤、地表水及渗滤液进行了应急监测[1]。
2.2 环境影响
对12月12日和12月13日采集样品进行分析检测,对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12月12日该垃圾渗滤液输送管道中的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渗滤液主要含有COD、氨氮、色度、总磷、铅、镉和锰等污染物,其中,COD、氨氮、色度和总磷均超过GB 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分别超标85.59、124、131.28、11倍。其渗滤液直排到外环境以后,造成了流经区域的土壤和下游地表水的污染。
该次生活垃圾处理场管道泄漏事件中渗滤液穿过树林及山体流经沿途地表土,其中管道泄漏口处土壤与对照点土壤相比,其铅超过对照点1.734倍,锌超过对照点0.923倍,汞超过对照点1.95倍,铁超过对照点0.84倍。林中渠道处土壤铅对与对照点土壤相比,其铅超过对照点0.585倍,镉超过对照点0.53倍,锰超过对照点0.62倍。小溪汇合口土壤与对照点土壤相比,其铅超过对照点0.375倍,镉超过对照点2.69倍,汞超过对照点0.91倍。但渗滤液流经的管道泄漏口、林中渠道、小溪汇合口土壤中铅、镉、汞的含量并未超过相应地点对照土壤数值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业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3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限值标准;铜、锌、镍等参考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业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限值标准,其含量也未超过表1限值。这说明该次事件泄露的渗滤液对流经土壤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其影响不足以改变其环境功能。
12月12日小溪汇合口地表水中COD、氨氮超过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III类限值,分别超标2.85倍、14.7倍,锰超过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2标准0.1倍,说明事发当日渗滤液泄漏事件对小溪汇合口的地表水造成了污染。12月13日小溪汇合口地表水中COD已符合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限值,氨氮仍超标0.33倍,锰仍超过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2标准;山塘出口处地表水COD、氨氮分别超过GB 3838—2002《地表水環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III类限值0.85倍,1.62倍,锰超过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2标准的2.9倍;十里下水库浅水区中锰超过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2标准的2.9倍;十里下水库深水区中COD超过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III类限值2.6倍,锰、铁分别超过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2标准的5.9倍,0.03倍;这说明事件发生一天之后小溪汇合口、山塘出口及十里下水库等多处地表水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3 事故损害鉴定评估
该次鉴定评估通过资料收集整理、现场走访调查、现场勘查与取样分析,依据《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II版)》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范围和程度,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损害,本次环境损害事件不涉及人身损害,造成的主要损失主要是财产损失、生态环境损害、应急处置费用及处置本事件相关部门的事务性费用[2]。根据有关部门反馈,事务性支出极少,可忽略不计,因此此处主要为财产损失、生态环境损害及应急处置费用。
3.1 财产损害
根据现场调查,该次事件的财产损害主要是水库承包人所养的鱼类受影响而产生的渔业损失。据了解,水库承包人向水库投放鱼苗共2次,2017年初投放5 000 kg、2018年初投放2 500 kg。水投放鱼苗种类为草鱼、鳙、鲤、鳜等鱼类,投放鱼苗各种鱼类比例没有记录。鱼苗规格为0.25 kg左右。2018年12月12日,某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泄漏事故后,十里下水库未出现鱼类死亡现象,事故对渔业产量几乎没有造成影响,但是会对十里下水库水质、鱼类品质产生一定影响。
采用GB/T 21678—2018《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中的“调查统计法”进行增养殖水域渔业生物损失量的评估,得到水库承包人40 000 m2水库预期生产商品规格鱼类14 400 kg。
按照投苗时间及事故发生时间关系,所養殖鱼类稍微低于商品鱼规格,因此后期需要投入饵料费、鱼药、肥料、电费和管理费;鱼类起捕费按照每亩200元计算,后期投入为12 000元。水库鱼类的经济损失为水库预期产量与鱼类正常价格与污染残值价格差值的乘积减去后期投入为13.2万元。
3.2 生态环境损害
该次事件中涉及其土壤污染是由地表径流导致的,仅涉及流经土壤的少量表层土壤污染,但其对土壤的影响不足以改变其环境功能,不需要进行修复。且该次事件仅涉及地表水和土壤污染,渗滤液泄漏量有限,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介入时大气污染有可能存在的证据也不存在,且不具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必要条件[3]。在此仅统计地表水的生态环境损害。
根据表4中的监测结果,事故发生后的第8天水质接近正常,说明当地环境有较强的生态修复能力,除已采取的措施外,不需要另采取其他措施进行修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及《关于虚拟治理成本法适用情形与计算方法的说明》,采用虚拟成本法计算生态环境损害,总治理成本为171.252元。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附表F-1及《关于虚拟治理成本方法使用情形与计算方法说明》,生态环境损害量化计算时,需考虑受污染影响水域的环境敏感程度。根据十里下水库的功能介绍:灌溉为主,兼防洪、养殖,确认十里下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环境功能区敏感系数为5,因此,该次案件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856.26元。
3.3 应急处置费用
根据运营公司的有关情况介绍,该次事件的应急处置主要包括应急投药中的药物购买和药物运输费用。除此之外,还包括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应急监测费用,上述应急处置费用总计0.58万元,具体见表1。
4 评估结论与建议
评估结论与建议如下。1)该次事件是某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输送管道接口发生脱落而导致的渗滤液发生泄漏的突发环境事件,泄漏的渗滤液直接排入环境后,对流经区域的土壤和地表水造成了污染。环境影响空间范围主要集中在渗滤液流经的树林中约300 m长、1 m宽的径流地表土及下游500 m长小溪、4 hm2的水库。2)该次环境损害事件不涉及人身损害,造成的主要损失主要是财产损失、生态环境损害、应急处置费用及处置本事件相关部门的事务性费用。采用虚拟成本法计算生态环境损害。其中财产损害鱼类经济损失13.2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虚拟成本费用为0.0856万元,环境损害应急处置费用为0.58万元,共计13.8656万元。3)该次事件是由于垃圾泄漏液输送管道连接件破损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由于该输送管道位于车辆运输道旁,来往垃圾运输车极易造成管道破损,加之,为防腐使用了PVC管道,长时间日照也易使管道变脆易损。建议将垃圾泄漏液输送管道置于应急沟中,应急沟连接应急池,从而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路雪柏.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艺的选择[J].山西科技,2018,33(6):103-105,109.
[2]路忻,张清敏,李祥华,等.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研究[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9,39(1):88-91.
[3]陈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研究综述[J].建筑·建材·装饰,2018(23):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