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 鸣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考察时强调“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意味着这一年,既要继续攻坚全面胜利,也要巩固成果防止返贫致贫,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突出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汛情,为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带来了困难和挑战。面对这场必须打赢的攻坚硬仗,需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在攻克最后“堡垒”的同时,筑牢防止返贫致贫的“堤坝”。
筑牢防止返贫致贫的“堤坝”,要夯实脱贫保障。这就是要聚焦脱贫标准,对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产业就业等受疫情灾情影响的,及时采取帮扶措施,补齐短板。对产业、饮水、光伏、交道等各项基础设施受损的,及时做好灾后重建和后续管护。在兜底保障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因灾致贫、返贫,经扶贫、民政等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以及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的,按规定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针对超过40%的贫困人口属于因病致贫返贫的,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医疗救助”以及补充保险等,建立健康保险扶贫长效机制。
筑牢防止返贫致贫的“堤坝”,要抓实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有利于推动产业扶贫项目进一步市场化、规模化,促进贫困地区产业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要创新支农融资方式,通过农业保险利农富农,助力产业扶贫,推动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发挥保险机制的风险分散和信用增级功能,精准对接农户、扶贫企业资金需求,支持扶贫企业产业扶贫,提升农村地区自我“造血”的能力,拓宽贫困人口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
筑牢防止返贫致贫的“堤坝”,要抓好防贫保险。坚持政府统筹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明确参保范围,设定理赔标准,规范保资筹措。对农村处于贫困边缘且易致贫的低收入户和人均收入不高且易返贫的脱贫户,全部购买防贫保险,推动防贫险全覆盖,增强风险抵御能力。防贫保险紧盯致贫返贫原因,对参保人员不事先识别,对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及不可抗力等风险,设置起付线。对超过起付线,经核实可能致贫或返贫的,按不同等级标准赔付。
2020年脱贫攻坚的完胜,需要高质量的稳定脱贫和可持续的发展致富,特别是注意防止一些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和贫困村因此出现返贫甚至致贫风险,影响脱贫攻坚的成果和成色。
未雨绸缪,才能蹄疾步稳。一鼓作气,拧成强有力的“重拳”,加强越战越勇、继续攻坚的态势,保持奋发有为工作作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积极创新思路,巩固脱贫成果,就一定能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