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电影行业发展,指导全国电影放映场所继续做好防疫、稳步有序恢复营业,制定本指南。
(一)坚持属地管理,有序复工复产。各地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在地方电影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二)坚持常态防控,健全应急机制。拟复工复产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提前做好预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并根据当地疾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三)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到精细化防控。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本场所防控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细化到具体个人。
(四)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岗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员工上岗前要检查体温,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度)、呼吸道症状时,要暂停工作、及时报告并就医。
(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员工应当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应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六)严格岗位工作规范。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对员工用餐和工作会议的科学管理。
(七)配备防护用品。电影放映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并在洗手间配备洗手液及消毒用品,为员工和观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八)保持良好通风。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要求,加强电影放映场所营业前和营业过程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
(九)加强清洁消毒。
1.大堂、影厅、卫生间、走廊、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每日不少于2次喷雾消毒。
2.售取票机、商品售货区、自动贩卖机、公共区域座椅、入口闸机、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每日不少于5次擦拭消毒。
3.影厅座椅扶手、3D眼镜等观众直接接触物品,每场消毒一次。
4.做好垃圾分类处理,防疫用品类垃圾应定点投放,日产日清。
(十)加强防疫宣传。电影放映场所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映前公益广告片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观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十一)做好入场检测。电影放映场所应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登记观众信息,检查体温,未戴口罩和体温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在电影院入口配备手消毒剂,引导员工和观众做好手卫生。
(十二)调整售票方式。全部采取网络实名预约、无接触方式售票;实行交叉隔座售票,保证陌生观众间距1米以上;每场上座率不得超过30%。
(十三)建立值守制度。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管理,监督进入影院区域的工作人员和观众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对号入座;电影放映场所原则上不售卖零食和饮料,影厅内原则上禁止饮食。
(十四)合理安排场次。电影放映场所减少放映场次,日排片减至正常时期的一半,控制观影时间,每场不超过两个小时,延长场间休息时间,对影厅充分清洁与消毒;不同影厅错时排场,避免进出场观众聚集。
(十五)做好运行前检查。清洁打扫放映机房,设定合理的温度与湿度区间,对供电、排风、光源、还音、冷却等系统进行彻底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十六)加强维护保养。做好放映窗口、设备表面、放映镜头、空气滤尘网、冷镜及光管、散热金属网格等的专业清洁工作。定期进行试放映,防止器件老化。保证耗材的充足储备。
(十七)坚持正确操作。在使用放映机、服务器和还音系统等设备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十八)加强沟通联动。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和电影主管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十九)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及时关闭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