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强监管、治乱象、立规矩 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2020-11-13 09:41
汽车与安全 2020年8期
关键词:闯红灯头盔电动

据悉,自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江苏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坚决贯彻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强化路面执法管控,截至8月6日,全省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违法行为11.2万起,电动自行车闯红灯2.6万起、逆向行驶5.8万起、违法载人2.9万起,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有所提升。全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从5月份的30%、6月份的43%,逐步上升至7月份的55%,部分城市重点路口非机动车遵守信号灯比例达98%。

此次开展专项行动,将推动电动自行车闭环式全链条监管,全面建立安全文明守法骑行江苏规矩,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力争通过近四个月的专项行动,全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在城市达到80%、农村地区达到70%,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超12%,涉及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起数同比下降超30%。

全面宣传警示

坚持宣传先行,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全方位、多元化、高频次开展宣传提示和警示曝光。围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持续开展普法、释法宣传。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媒体暗访,曝光非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行为及相关企业。对多次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不守规矩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实行实名曝光,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向其所属单位发函通报,建议约谈当事人,切实增强规矩意识。对违法次数多且拒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要集中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告知违法情况,督促接受处理,增强震慑效果。

全面完善设施

会同相关部门对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合理分配路权,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道;在非机动车流量大的农村路段,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设置机非隔离设施。排查整改路口安全隐患,重点对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信号灯相位冲突、停车泊位影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等问题进行整改;农村公路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和照明设施。针对大型车辆内轮差、视觉盲区,设置右转导向线、漆画危险警示区。采取喷涂路面警示提示标语、安装闯红灯声光报警装置等措施,加强实时提醒。

全面严管秩序

以骑乘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法载人(超员)、超速、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非标电动四轮车上路和非标电动三轮车闯禁行、载客为管控重点,实施集中攻坚,定期组织全省集中统一行动。加强非机动车非现场执法建设,采取人脸识别、电子标签识别等手段关联车辆及骑行人身份信息,开展非现场执法。探索在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交通违法突出的路段,安装使用测速设备或利用现有设备,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超速违法行为的查处。

全面溯源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源头监管,形成完整的监管链条。对登记车辆逐项核查车辆技术参数,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上牌。建立涉及非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两、三、四轮车死亡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机制,死亡2人及以上的一律逐起开展深度调查,凡发现涉事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全面调查生产、销售、维修、登记等环节的情况。对有证据证明有关人员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滥用职权罪及玩忽职守罪等刑事犯罪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发布虚假广告等情形的,向事故受害者及其亲属告知生产、销售企业责任,建议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协助收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非标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非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信息,通报同级市场监管、工信部门,联动加强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倒查各个环节责任。

全面推动共治

协调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志愿劝导活动。积极推动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文明交通信用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成本。联合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引导企业依法从事生产、销售、维修等经营活动;推动指导快递、外卖企业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将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纳入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村镇创建评选内容。试行乡镇(街道)交通安全文明指数管理,推动建立全社会共治的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南京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治理成效显著

7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不戴头盔骑电动自行车“升級”为违法行为。7月10日,南京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条例》实施10天以来,共有2700多人次被处罚,与6月同期1.6万人次不佩戴头盔被登记教育相比,环比下降达83.1%,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条例》实施后,南京公安交管部门坚持“教育引导为主、现场处罚为辅”,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治理力度,先后设计印制了多种宣传资料,向25万余名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发放。此外,拍摄制作了佩戴安全头盔主题的安全警示教育片,在30余处楼宇户外大屏播放,并在主城区路口不间断播放宣传教育音频。

5月以来,南京交管部门对不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现场指正。在为期两个月的教育宣传期内,全市共有7.4万余人次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而被交警现场登记身份信息。在执法现场,民警除了指出违法行为,还会出示“安全从‘头开始,生命幸‘盔有你”的宣传页,对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宣传页上印有《致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一封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还能即时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

据统计,自5月1日推广实施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举措以来,南京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因颅脑受伤导致的死亡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6%、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1.7%。其中,南京主城区的这组数据分别同比下降71.4%和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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