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声俊 (特约撰稿人)
(接上期)
下篇:垦荒拓土,建设现代农业粮食基地
土地是农业粮食生产的基础性要素,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新中国成立的50年代初,党和政府就做出重大决定,实行开疆垦荒举措,其主旨在于扩大耕地面积这一生产要素。一时间,浩浩荡荡的垦荒大军奋战在东北、西北,以及东部沿海等地区,开疆拓土,开发荒地、荒山、滩涂,开展农、林、牧、渔业生产。他们战天斗地、艰苦奋斗,开创出黑龙江“北大荒”的“大粮仓”,新疆“十万官兵”的“大屯田”,以及遍布各地的农场,在昔日的荒原上绘织出粮丰林茂、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壮丽景象,建造出多个国家级粮食、棉花、大豆、蔬菜、水果,以及家畜、家禽、渔业养殖基地。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垦事业起源于抗日战争时期。1939年冬,在毛主席“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下,陕甘宁边区开展军民大生产运动,延安创办了抗日民主根据地首家农场——光华农场。按照“农业为第一位、工业与运输业为第二位、商业为第三位”的方针,八路军120师359旅开发建设了南泥湾。1947年,东北各省创建了一批国营农场。1948年,华北人民政府农业部在河北省冀县、衡水、永年交界的千顷洼地上建立了解放区第一个机械化国营农场——冀衡农场。1949年,建立了一批以安置荣誉军人为主的荣军农场和组织国民党“解放军官”生产劳动的“解放团农场”。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农垦事业的发祥地——八路军120师359旅奉命开赴南泥湾屯田开荒,经过三年艰苦奋斗,把荒无人烟的南泥湾变成了陕北的“好江南”。 359旅指战员在南泥湾开发建设中,形成并发扬了创造性地执行党的政策,自力更生、艰苦创业,顽强拼搏、奋勇争先,上下一致、同心同德的“南泥湾精神”,为边区的经济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带动了整个边区生产运动普遍深入地开展;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增强了军民团结,密切了党群关系;培养和造就了一批经济建设的骨干人才。同时,生产出数量巨大的物质财富:1941年,359旅共计开荒地1200万亩,收获细粮1200石,收获蔬菜82.4万公斤,盖房子600间,打窑洞800间,以及制造出大量衣被、鞋子、肥皂等产品。开垦南泥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树立了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光辉榜样。
新中国的农垦事业,是在特殊历史时期和特定历史条件下,为完成国家赋予的特殊任务而创建起来的。中国农垦今日的重要地位,是在服从与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战略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也是在不断发挥“保供给、做示范”的作为中得到保证的。“有作为”是“有地位”的基础;“有地位”是“有作为”的条件。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总结好这两条历史经验,才能深刻理解中国农垦的“历史不可忘记,贡献不可磨灭,优势不可比拟,地位不可或缺,作用不可替代”,从而树立农垦发展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按照新时期党中央的要求,把农垦建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力量”,推动中国农垦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迈向新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和领导下,以成建制的人民解放军转业官兵为骨干,吸收大批知识分子、支边青年组成的农垦大军奔赴边疆和内地的亘古荒原,开始了大规模垦荒造田、兴办国有农场的创业历程。新中国农垦事业进入不断发展的轨道,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建国初期艰苦创业、开拓发展期(1949-1966年)。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决定组织军队参加农业生产,农垦事业开始大规模发展。至1966年,全国共建立了1940个农场,有职工284万人,耕地4784万亩,天然橡胶250万亩,年产粮食81亿斤,干胶2.3万吨。第二阶段:“文化大革命”中遭受挫折、损失严重期(1967-1976年)。在此期间,农垦部及省级农垦管理机构被撤销,大批国营农场被下放,原有的管理制度被破坏,农垦系统连年亏损,十年间共亏损32亿元。第三阶段:改革开放中创新制度、快速发展期(1977-2001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垦系统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1978年,国务院决定在农垦系统国营农场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突破了农场长期单一经营农业的格局。1983年起,农垦系统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建立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农垦系统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建立健全新体制和新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完善职工社会保障制度。第四阶段:加快前进步伐、全面加速期(2002年以来)。农垦系统加快推行集团化、企业化、股份化改革,不断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着力激发农垦内在活力;积极开展改革办社会职能、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土地管理力度、努力化解债务,着力优化农垦发展环境;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农垦管理体制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企业经营机制更加灵活高效,打造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农垦经济效益保持持续高速增长,自2002年全系统扭亏为盈以来,经济增长率连续13年保持在10%以上。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攻坚克难、不断发展,全国农垦事业书写出光彩篇章,奠定了在中国农业粮食、乃至农村经济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全国农垦土地总面积37.1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陆地面积的3.9%;其中耕地9316万亩,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4.6%;林地5955万亩,占全国林地总面积的1.6%(其中橡胶林面积662万亩,占全国橡胶总面积的38.5%);草地22822万亩,占全国草地总面积的5.3%。按照现行管理体制,中国农垦在全国31个省区市共有35个垦区(其中广州市、南京市、新疆农业厅、新疆畜牧厅等四个系统所属农牧场在省区内单列管理),近2000个国有农场,人口1413万,其中职工319万,退休人员230.7万。在35个垦区,管理体制大体可分为三大类:一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党政军企合一的体制,由中央直接管理。二是中央直属垦区,包括黑龙江和广东两个垦区,实行“部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即财政预算、部分基建投资和国资监管等由中央部门负责,干部管理、党的关系和其他各项工作均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三是地方管理垦区,又分为农场直属的省级集团化管理和农场归属市县管理两种体制。
根据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地理区位,不同垦区和农场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功能布局。农垦系统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功能区域,发挥着“稳一方、保全局、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一是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垦区,是农垦的粮食主产区。包括黑龙江、新疆兵团、内蒙古、辽宁、湖北、江苏、吉林、新疆畜牧、江西、湖南、河北等垦区,是农垦的主要粮食生产垦区,发展重点是强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每年提供商品粮500亿斤以上。此外,还生产棉花、糖料,以及大量肉类和牛奶等产品。二是保障重要城市食品供应和市场稳定。垦区是大中城市粮食、蔬菜、乳制品、肉产品、水产品的重要生产供应平台,发展重点是增强主要农副产品的综合生产供应能力,为市民提供从田间到餐桌的放心食品,进一步增强大中城市的农产品供应和调控能力,保障市场稳定。三是保障国家边境稳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垦区,是保障国家边疆安全和民族团结的重要基石。包括新疆兵团、新疆畜牧、新疆农业、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广西、云南等位于边境地带的广大垦区,共计有276个农场,占全国农场总数的15.5%;覆盖边境线长度5794公里,占全国边境线总长的25.4%。这些边境农场大多处于民族地区,承担着反恐维稳、禁毒巡逻、对外合作、阻击境外动物疫病和有害生物传入等功能,是保障国家边疆安全和民族团结的重要基石。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四川、贵州等垦区,共有195个农场位于沿江沿湖、草原湿地和山区林区,建设重点是健全生态屏障体系,强化生态涵养和水源保护功能,保障可持续发展。
创建国有农场扩大新产能,就是探索建立国有农场形式、实现扩大农业粮食生产能力的目标。从经济学意义讲,产能是理论值,产量是实际值;产能是产量的前提,产量是产能实际成果。一般情况下,产量等于产能乘以负荷率,即在满足既定的组织技术条件下,所能生产的产品数量。
在中国农垦改革发展过程中,创建了国有农场的企业形式。这是历史的产物,其中的大多数是上世纪50-60年代、随着农垦事业的发展而创建起来的,一般是在开垦的荒地、围湖造田的土地上建立起来的,多分布在边远地区。我国的农垦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形成为一个完整的经济社会系统:拥有1200万人口,470多万公顷耕地,近2000个国有农场,2000多个独立核算的“工商交建”企业,150多所大中专院校和一大批科研、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总资产达2300多亿元,具备较先进的技术物质条件和较规范的组织管理制度,有利于提升农业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集约化、产业化、混合化、可持续化水平,使之成为更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和粮食产业带头兵和示范基地,具有多种优越性。
一是全民所有,具有双重属性。国有农场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为基础,除包括国有农(种植业)场之外,还有国有牧场、国有林场、国有渔场等。国有农场既具有企业性,又具有社区性。它作为一个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经济实体,具有基本的属性;作为一个自成体系的生产、生活区域,又实际上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具有社区的属性。国有农场职能的多重性,客观上造成了农场管理目标的多元化,这是国有农场区别于一般国有企业的重要特征之一。
二是以农为主,粮油产业为重。国有农场最主要的资源是土地,农业生产在农场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大宗农产品突出粮棉农产品生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有农场不断调整和优化结构,第二、三产业取得更快发展,有的国有农场的二、三产业的经济总量甚至超过了第一产业。但从整体上看,农业仍是国有农场最重要的基础产业,粮食、棉花、油料及经济作物仍然是支柱产业,与此相应,农副产品的深度加工成为农场工业的主要形式。
三是装备先进,劳动生产率高。全国一大批国有农场成为我国商品粮、工业原料的重要生产基地,特别在实现农业专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过程中起着示范作用。进入改革开放时代以来,国有农场在体制改革、农业科技、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始终站在前列。通过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形成粮食、油料、糖料、肉类、奶类等一系列重要农牧业商品基地,商品率较高,还成为农副产品加工和外贸出口基地。特别是经过不断深化改革开放,国有农场建立了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和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的产业化经营,促使我国农垦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四是综合性群体,经营体系完备。进入改革开放年代,包括国有农场在内的整个农垦经济,已发展成为以农为主,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群体,建立了农业、工业、运输业、商业及服务业等完备的综合经营体系。其中,包括粮油加工、农机修配、建筑材料生产,以及生活服务项目等,形成了农工商综合经营体系。在改革开发以来,国有农场建立健全新的基本经营制度,即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国家所有,家庭经营,合同制约,自负盈亏”。到1984年底,全国农垦系统基本上实现了农工商经营综合化。以此为契机,国有农场冲破了旧体制的束缚,解放了生产力,充分发挥农场自身的资源优势,走出了“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之路,形成了“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70余年来,我国粮食的生产和流通、供给和消费,虽然经历过曲折与逆境、波折与困难,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以大无畏的精神和气概,艰苦奋斗,砥砺前行,创造了全球瞩目的粮食奇迹,探索和开创了确保14亿人口“粮食安全”的具有本国特色的“粮食道路”:粮食生产由曲折波动向基本稳定转变,发展动力从外部激励向市场引导转变,从数量扩展向质量与结构优化转变,民众生活由温饱向小康转变。总之,我国粮食由长期短缺的困境变为基本自給,口粮绝对安全。
“北大荒”,催人奋进的中国精神符号!开发“北大荒”是我国农垦事业开疆拓土的最辉煌的篇章之一。70年间,经过几代人的辛勤开垦,昔日的不毛之地“北大荒”已变成了如今富饶的“北大仓”。
所谓“北大荒”,通常的意义泛指东北原始荒原,包括黑龙江谷地与三江平原广大地区,北部是小兴安岭地区,西部是松嫩平原区。“北大荒”,素以物产丰饶而闻名,广袤的黑土地蕴藏了千万年间自然的精华,是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土质肥沃,有机质含量平均在3~5%之间,有的地区高达10%以上,素有“捏把黑土冒油花,插双筷子也发芽”的美称。这是一片总面积达5.53万平方公里的富饶原野,玉米、小麦、大豆等农作物源源不断从这里出产,是中国国家级的粮仓之一。然而曾几何时,就在这“东北之北”,曾是大片荒芜的沉睡地带,一度被形象地称为“北大荒”。
北大荒地区北抵小兴安岭,东西分别是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兴凯湖依傍其旁,完达山横贯其中,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在此相汇。区域总面积5.53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54米,万分之一的坡降构成罕见的平坦地势。黑土富含有机质,肥力高、适合植物生长。北大荒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区之一的东北黑土区,黑土层厚达1米。然而在历史上,肥沃的土地并没有给北大荒带来繁荣和富庶。曾经的北大荒,气候严寒,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处在冰霜期,冬天寒冷而漫长,年均气温4.6℃,极端低温可达零下40℃。旷野上荆棘丛生、沼泽遍布、毒虫结阵、野兽成群,生产力很低,民生也很苦。
开垦北大荒的历史,是一部“筚路蓝缕”的艰苦奋斗史,也是一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创业史。上世纪50年代,数万名解放军复员官兵、知识青年和革命干部,响应国家号召,怀着保卫边疆、建设边疆的豪情壮志来到“北大荒”。几代垦荒人脚踏荒原,爬冰卧雪,排干沼泽,战胜重重困难,在茫茫沼泽荒原上建起了一大批机械化国营农场群,过去人迹罕至的“北大荒”,建设成为了壮丽富饶的“北大仓”。目前,北大荒耕地面积4300多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400亿斤以上,商品粮调出量约占中国各省粮食调出总和的四分之一。开垦初期,这里耕地靠人拉肩扛,喷洒农药是小药壶,收割则是小镰刀。如今的北大荒,早已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和规模化,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早在1948年,我国就揭开了移民开发北大荒这片荒原的序幕。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北大荒进入大规模开发阶段。国家先后组织复员转业军人、农民、知识青年进行了大规模的垦殖。当时,中央组建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同时建立了一大批国营农场。它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力量所构成:1956年,来自铁道兵7个师和从各军种兵种转业的10万官兵;1959年,来自山东的6万支边青年;1966年,来自沈阳军区的1万多名复转官兵;1968年,组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3000现役军人,及先后从全国各地投身开发北大荒的80万城市知青,以及数以万计的科技人员、各地的高校毕业生,组成浩浩荡荡的开发大军。
他们怀着保卫边疆、建设边疆的豪情壮志,义无反顾地进军"北大荒"。这里原是一片蛮荒之地,荒草没人,野狼出没,沼泽遍地,稀有人迹;漫漫严冬,滴水成冰,冰天雪地。然而,一代又一代的垦荒人,没有退缩,勇往直前。他们爬冰卧雪,以荒原为家;艰苦奋斗,以野菜充饥;排干沼泽,开荒造地,建立现代农场,为这片古老的土地赋予了新的生命和勃勃生机。
如今的“北大荒”,已成为黑龙江垦区一个光辉的代名词!当年的“北大荒”,是“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新的共和国把这里作为战略基地、把农业作为战略产业发展起来。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发生了沧桑巨变,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很了不起。从亘古荒原到万顷良田,从“北大荒”到“北大仓”。迄今,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奋斗,“北大荒”已开创出一个现代农业航母和国家级中华粮仓。今日的“北大荒”,已拥有4363万亩成熟的耕地,113个大型农牧场,2000多个企业, 177.8万人。它们广泛分布在黑龙江省嫩江流域、三江平原、以及黑龙江谷地和牡丹江流域共12个市74个县的5.7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垦区兴办了20多万个家庭农场,先后引进韩国大和、香港宣威等国际知名企业,累计引资46.8亿元。目前,垦区已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往来和经济技术合作关系,主要农畜产品已出口世界24个国家和地区。近5年来,垦区已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16亿美元。最突出的成就在于谱写农业粮食产业的辉煌篇章:累计生产粮食7411亿斤,向国家交售商品粮6060.2亿斤,每年输出的商品粮可满足1亿多人一年的口粮。北大荒人坚持强农兴粮,不断提高粮食总产量。到1996年,垦区便提前4年实现了上交50亿公斤商品粮的目标。垦区粮食总产达到226亿斤,为国家提供的商品粮超过200亿斤,商品率近90%。垦区用占黑龙江省五分之一的土地,生产出了占全省三分之一的粮食,其中商品量占到全省的二分之一,占省际间可调配粮食的四分之一,为中国人真正解决温饱问题发挥了重大作用。
73个春秋,春风化雨铺锦绣。今天的黑龙江垦区,已成为我国耕地规模最大、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现代化程度最高,以及更智能化的现代农业“航母”,也是产品优质率、商品率最高的重要商品粮基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
农垦人在创造了庞大物质财富的同时,还铸造出崇高的精神财富,即“北大荒精神”。是的,这里是垦荒者“北大荒精神”的诞生地。
1947年,正是新中国诞生前最困难、最艰苦的时期,一批从延安来到东北的军队干部率部挺进莽莽荒原。这批以复转军人为主体的农垦战士,高举起艰苦奋斗的旗帜,战天斗地,搏击严寒,唤醒这片沉睡千年的荒原,播下了北大荒农垦事业的第一颗火种。1955年,在王震将军亲自指挥下,铁道兵9个师近2万名官兵,分别从福建、广东、四川等省开赴北大荒;1958年,又有10万官兵进军北大荒;从1963年到1976年,先后有54万知识青年奔赴北大荒。他们都为垦区的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千古荒原,千难万险,都无法撼动垦荒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决心和信心,都无法消减北大荒人“苦干实干,勇往直前”的崇高精神!可歌可泣的北大荒人,书写了一代接一代前赴后继、改天换地、垦荒创业的“北大荒”故事。
天赐厚礼。“北大荒”养育的大湿地、大草原、大森林、大江河,以及广袤稀有的黑土地,都堪称宝贵稀有的资源。经过世代“垦荒人”的不息奋斗,在这片神奇富饶的土地上,不仅绘制出壮丽的画卷。而且树立起“艰苦奋斗、勇于开拓、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北大荒精神”。这是一份丰厚的历史遗产和无价的财富!
在悠久的中国历史上,历经多种土地制度的演变:包括西周时期盛行的井田制;由曹操创建的民屯和军屯组成的屯田制;西晋时颁布实施的占田制,即赋税制度;中国古代北魏至唐中叶封建政府推行的地皮分派制度,即均田制。历史表明,屯垦戍边是中国几千年开发和保卫边疆的历史遗产。它始于2000多年前的西汉,以后历代沿袭,各自书写出不同形式的屯田史。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便开始了大规模的屯垦戍边。1954年中央政府决定在新疆成立生产建设兵团。这是符合中国国情和新疆实际的战略举措,也是历史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是在特殊的地理、历史背景下成立的。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时,当地经济是以农牧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方式落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各族人民生活贫苦不堪。为巩固边防、加快发展,减轻新疆地方政府和人民的经济负担,1950年1月,驻新疆人民解放军将主要力量投入到生产建设之中,当年实现粮食大部分自给,食油蔬菜全部自给。1953年,新疆军区将所属部队整编为国防部队和生产部队两个部分,其中生产部队建有军垦农牧团场43个,拥有耕地77.26千公顷(115.89万亩)。同时还兴办工业、交通、建筑、商业企业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为之后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奠定了基础。1954年10月,中央政府命令驻新疆人民解放军第二、第六军大部,第五军大部,第二十二兵团全部,集体就地转业,脱离国防部队序列,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接受新疆军区和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双重领导,其使命是“劳武结合”、屯垦戍边。兵团由此开始正规化国营农牧团场的建设,由原军队自给性生产转为企业化生产,并正式纳入国家计划。当时,兵团总人口17.55万。此后,全国各地大批青壮年、复转军人、知识分子、科技人员等踊跃加入兵团行列,投身新疆建设。到1966年底,兵团总人口达到148.54万,拥有农牧团场158个,成为我国新疆自治区惟一的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深化改革,目前是新疆唯一的兵团,采用新体制与管理模式是:“军企”合一、“师市”合一。它下属14个师,机关驻乌鲁木齐市,分支机构遍及新疆全境的多个县级市,承担屯垦戍边的职能。至今,兵团拥有土地面积7.06万平方千米,约占新疆总面积的4.24%,约占全国农垦总面积的五分之一,是全国农垦最大的垦区之一。兵团全面融入新疆社会,所属师、团场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县(市)行政区内,主要由兵团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
兵团总部设在乌鲁木齐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合一体制,在自己所辖垦区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在国家层面,是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兵团全面融入新疆社会,所属师、团场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县(市)行政区内,主要由兵团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在战略地位重要、团场集中连片、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垦区,设有9个“师市合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和10个“团(场)镇合一”的建制镇,由兵团实行统一分级管理。“师和市”、“团(场)和镇”党政机构设置均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屯垦戍边的职能。即一方面守卫国家边防,另一方面维护国家统一和新疆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破坏活动;以现代农业开发为基础,同时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兵团是一个“准军事实体”,设有军事机关和武装机构,沿用兵团、师、团、连等军队建制和司令员、师长、团长、连长等军队职务称谓,包涵着一支以民兵为主的武装力量。所以“兵团”也称为“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是集农业、工业、交通、建筑、商业,承担经济建设任务的国有大型企业。兵团的党、政、军、企四套领导机构与四项职能合为一体,全面融入新疆社会。
十万大军进新疆,七十多年创辉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支特殊的队伍,扎根边疆,白手起家,栉风沐雨,艰苦奋斗,忠实履行了国家赋予的光荣使命。广大兵团军垦职工同当地各族人民一道战天斗地,充分发挥了生产队、工作队、战斗队的作用。他们倾注的初心和本心、信心和信念、艰辛和血汗,把亘古戈壁荒漠改造成勃勃生态绿洲,开创了新疆现代化伟业,建成了规模化大农业,兴办起大型工矿企业,建起了一座座型城镇,新疆建设兵团为推动新疆自治区全面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国家边防,屯垦戍边,成就斐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兵团的发展也是历经风雨曲折的。在 “文化大革命”期间,兵团的屯垦戍边事业受到严重破坏。直到1981年12月,中央政府决定恢复兵团建制,名称由原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此为契机,兵团开始了二次创业。40年来,它经历了国有农牧场大包干责任制、兴办职工家庭农场、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等一系列改革,其中还包括兴办工业、建设城镇等,不断把屯垦戍边事业推向发展新阶段。更具里程碑意义的是,国家2017年正式将兵团纳入全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范围,进行重点建设。按照标准划定面积:棉花800万亩,小麦200万亩,玉米160万亩。“两区”划定在兵团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有利于促进农业粮食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半个多世纪发展的实践表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坚持自己独特的性质,巩固自己重要的地位,完成自己崇高的使命,充分发挥出自己独特的“三队”的巨大作用:生产发展(尤其是现代农林果业和粮食产业)的生力军作用;各民族团结的模范表率作用;社会人心安定的“稳定器”作用。这一特殊组织屹立在祖国的西部边陲,以万钧之势发挥繁荣边疆、威震边疆的“铜墙铁壁”作用。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