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 杰,孙利竹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作为一夫一妻制的补充, 多妾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传统,最早可追溯到先秦时期。战国以后礼崩乐坏,新乐兴起,以色侍人的姬妾侍歌舞伎出现,“女者以色事人也”的观念随之产生并在秦汉以后流行。两晋南北朝以来门阀士族婚姻盛行, 上层社会男子娶妻重德不重色,“以色事人”的角色由姬妾侍歌舞伎们来承担,纳姬娶妾现象开始流行,至唐代则更为盛行,传世文献多见相关记载,姬妾妓侍无不色艺双绝[1](111)。但是与传统文献相比, 唐代墓志于姬妾妓侍形象的记载却呈现出一种矛盾的现象——色艺双绝与贤良恭淑并存, 几乎所有的墓志在矜夸姬侍妾美貌多才艺的同时,也不忘告诉大家这些“以色事人”女人们道德品行的完美。 为什么唐代墓志中姬侍妾的形象与“以色事人”的印象不同? 这种不同又是什么原因而导致的? 这便是本文探讨的内容。
西美尔在《性别问题中的相对和绝对》中指出:“传统意义上所谓的女性特征,它并非自足的,以自我为中心的女性特征,而应该是以男人为取向的,令男人喜欢、为男人服务、补充男人。 ”[2](174)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美的追求是人之天性,处于父权社会核心位置的男性,往往拥有更多的表达、追求和占有美色的权利,在这些由男人书写的唐代墓志中,姬妾侍的美是无庸置疑的。
唐代姬妾妓侍墓志会大量使用华丽的词藻,如“婉嬺成姿,闲华禀性”“亭亭闲态”“艳艳丽容”“色艳体闲”“色倾城国”“韶姿婉顺,靖态繁华”等,对姬侍妾美丽的容貌进行描述和赞美, 重点突出姬妾妓侍的容色之美,写得非常直白。 比如据《馆陶郭公姬薛氏墓志铭》记载,薛氏姬人“幼有玉色,发于秾华,若彩云朝升,微月宵映也”[3](2186)。 有的志文甚至在开头便交代纳娶侍妾的原因在于其色艺,比如《大唐故范氏夫人墓志》载志主如莲花“凝脂点柒,独授天姿,妇德女功;不劳师氏。始以色事朝请大夫行河内县令上柱国琅琊王升次子前乡贡明经察”[4](1561)。邢州刺史李肱为侍妾撰写的 《前邢州刺史李肱儿母太仪墓志》,说她“以色以艺□妓于予”[4](2401)。从墓志行文看,唐代姬妾侍“以色事人”的特点非常突出,墓志书写者对美色的喜爱与追求得到了畅快淋漓的表达,除了“有绝代之姿”“色倾城国”“窈窕承家,其美无极”等陶醉于美色的词语,甚至还有《大唐华原县丞王公故美人李氏墓志铭》里“侍宠于枕席,承恩于帷房,将如夫人,其兆已见”[5](625)的露骨描写。 具体详见表1。
表1 描写姬侍妾容貌出众墓志表
唐代游宴活动的频繁以及魏晋南北朝以来在民族交流与融合的基础上形成的多种音乐歌舞艺术的发展,加之周边各国歌舞艺术的传入,客观上促进了蓄姬养妾之风的盛行[1](109-110)。出于各种原因,年幼女子学习音律歌舞的极多, 她们中的很多人都会成为男子的侍妾, 比如沈亚之之妾卢金兰原本长安良家子,据《卢金兰墓志铭》记载,她的母亲因金兰是“父殁而生,私怜之,独得纵所欲。 欲学伎,即令从师舍。 岁余,为绿腰玉树之舞,故衣制大袂长裾,作新眉愁嚬顶鬓,为娥丛小鬟……年自十五,归于沈居”[3](7620-7621)。这些留有墓志的唐代姬侍妾们, 大体是年轻貌美比较受夫主宠爱的。她们中的绝大多数不仅长得貌美,而且拥有出色的才艺, 她们的丈夫纳其为妾通常也是相中其才艺,比如李德裕为妾徐盼写的《滑州瑶台观女真徐氏墓志铭》说她“以才惠归我”[4](2114)。严氏之夫为其所写墓志说她是“少以乐艺方进余门”[4](2148)。吕媛姐妹也是“以乐艺与姊俱进于祁公”[4](2164)。 在唐代墓志中,姬妾侍拥有音乐和舞蹈才艺的极多,郝闰是吹笙高手, 高淑嬐是唱歌高手, 李美人是跳舞高手,志文于其艺术表演的描述传神细致,不仅突出了姬侍妾的清雅风韵和精湛的技艺, 也表达了男子在歌舞盛宴中的酣畅与享受。 详见表2。
表2 描写姬侍妾才艺出色墓志表
《嫔吴氏墓铭》曰:“少为淑女,长为孝妇,终为严母,全之也。 ……有子曰师敏,承□保终于礼也。 ”[4](2161)虽然姬妾侍的特点是“以色事人”,但几乎所有的墓志在强调姬妾侍美貌动人、才艺双绝之外,也注重描写她们的品行。在作者的笔下,唐代姬妾侍们往往妇德出众,或知书达礼、温柔娴淑,或谦恭孝顺,忍辱负重。
知书达礼是传统社会形容一个女人贤良淑德的常用语。贤良淑德的女人“四德”必定是出色的,即班昭在《女诫》中提出的“女有四行,一曰妇德,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 ”其中“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 择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 盥浣尘秽,服饰鲜絜,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 专心纺绩,不好戏笑,絜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6](2787)。 在唐代墓志的描述里, 以色事人的姬侍妾不失家庭主妇的风范,她们懂分寸,知进退,温柔谦顺,不但丈夫喜爱,而且获得中外姻亲的好评。 详见表3。
表3 描写姬侍妾妇德出色墓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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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昭《女诫》曰:“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6](2789)忍辱负重、勤劳肯干、谦恭孝顺是理想的妻子形象, 但唐代墓志中的姬妾侍的妇德并不比正房妻子差, 不少姬妾侍身份的唐代妇女都拥有贤妻良母的特质, 在日常生活中关心和照顾家人的饮食起居,努力为丈夫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据《葬安氏志》记载,安仙嫔的丈夫家境贫寒,又长期在外,日常生活都得她操劳,“供侍吾宾友,主视吾巾栉,无违命”,安排得井井有条, 居家干净整齐,“苟视其头面无蓬垢、语言不以饥寒告”[3](6648-6649)。 《唐杜陵韦氏侧室李氏墓志铭》 载志主李越客不但细心照顾体弱多病的丈夫,“药膳进退、衣服寒温,必能撙节调适”,而且对正妻裴氏所生的二男三女,“承顺迎奉, 尽卑敬之礼”[5](1064)。 她们因此也获得了丈夫的爱宠,获得了家族的交口称赞。姬妾侍墓志中有不少这样的记载。详见表4。
表4 描写姬侍妾柔顺谦和墓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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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论述来看, 唐代姬妾侍中的形象是非常矛盾的,与传统社会“以色事人”的期望并不完全吻合。唐代姬妾侍形象的矛盾性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既与姬妾侍对男子的依附性极强有关, 也与墓志书写者与姬妾侍的关系有关, 同时也与姬妾侍所处的社会阶层有关。法国学者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把女人单纯看做一种生产力是不可能的:对于男人,她是一个性伙伴,一个生殖者,一个性爱对象,一个他用以探索他自己的他者。”[7](65)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形态,使得女人的功能分散到不同的女子身上。 “妻者,齐也”。 作为男子的正式配偶,妻子承担着“无攸遂,在中馈”的责任,她的形象必须是端庄的,举止是严谨的;丈夫看妻子的眼神也必须是庄重的,态度是严肃的。以色侍人的姬妾侍是性伙伴、性爱对象,是男人用于探索自己的他者,在她们面前丈夫可以撕下伪装,尽情地表现出对色的欲望。但姬侍妾没有与夫“齐”的对等地位,她的色与艺是属于丈夫的, 一如妻子的性是属于丈夫的,所以姬侍妾也必须为夫“守贞”,否则便是死罪一条,除非丈夫放弃这种特权。
从礼法地位来讲, 姬侍妾对丈夫的人身依附更为强烈。由于姬妾侍们的出身大多卑贱,其家世背景也难与其夫相匹敌。要想生存下去,她们不但对丈夫及主妻谦卑,对嫡室之子、对夫族亲属都礼敬退让,就连在最得宠的时候,也要小心谨慎。 据唐代墓志的描写,很多侍妾小心事奉丈夫,尽量投其所好,丝毫不敢恃宠而骄。 最典型的就是《大唐故范氏夫人墓志》:
夫人姓范,讳如莲花。 ……凝脂点柒,独授天姿,妇德女功,不劳师氏。 始以色事朝请大夫行河内县令上柱国琅琊王升次子前乡贡明经察,送深目逆,调切琴心。 ……方之宠焉,未足多也。 而夫人犹自谓桃根卑族,碧玉小家,每惊齐大非偶,能用鸣谦自牧,举事必承先意,服勤尝不告劳。 而王公感夫区区,他日益重,虽名齐衣帛,而宠实专房。[4](1561)
从志文“虽名齐衣帛,而宠实专房”一句分析,出身于琅琊王氏的王升次子并不止一位妻妾, 只不过范如莲花以“凝脂点柒,独授天姿”而最受宠爱。但范氏如夫人深知自己“碧玉小家,每惊齐大非偶”,日常生活中“举事必承先意,服勤尝不告劳”。她的谦卑自处与任劳任怨让丈夫深深感动,故而“他日益重”。
社会阶层对姬妾侍形象的塑造也有很大的关系。 在王公贵族和高门大户的院墙之内, 姬妾侍是“以色事人”和“广嗣”的双重存在,她们往往被期待为德艺双馨。 邠王的侍妾渤海郡高氏、 相王孺人唐氏、申王孺人段氏及李德裕之妾徐盼等。这种双重角色的侍妾在李德裕所写的《滑州瑶台观女真徐氏墓志铭》中表现得一览无余:
徐氏润州丹徒县人,名盼,字正定,……长庆壬寅岁,余自御史丞出镇金陵,徐氏年十六,以才惠归我,长育二子。勤劳八年。惟尔有绝代之姿,掩于群萃;有因心之孝,合于礼经。 其处众也,若芙蓉之出苹萍,随和之映珉砾;其立操也,如昌花之秀深泽,菊英之耀岁寒。 仪静体闲,神清意远,固不与时芳并艳,俗态争妍……托邙山而归后土,为吾驱蝼蚁而拂埃尘。[4](2114)
徐盼既长得貌若天仙,气质优雅,超凡脱俗,又知书达礼,为人纯孝,举止合仪,又为李德裕生儿育女,难怪李德裕对其万千宠爱在一身。 尽管如此,徐盼获得的爱也是不平等的,她是付出者、服务者,即便归于地下,她仍然被期待服务于她的主人。
对贫寒的士子来说, 姬妾侍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主中馈、侍巾栉。 张国刚指出:“就唐朝而论,士大夫娶妻追求高门大户家的女儿, 高门嫁女也选择有仕途前景的男性。因此,为了自己获得与高门女子结婚的资本, 奔竞仕途的青年男子往往到30~40 岁才完成婚姻。 ”[8](104)在正式结婚前,唐代士子往往纳姬娶妾,仕途不顺者便会终身未娶,侍妾成为事实上的家庭主妇。 这种身份的姬侍妾墓志往往注重妇德的描写。 柳知微为妾陈兰英所写的《唐故颍川陈氏墓记》就反映了贫寒阶层士族家庭的情况:
陈氏讳兰英,大和中,归于我。 凡在柳氏十有七年,是非不言于口,喜怒不形于色,谦和处众,恭敬奉上,而又谙熟礼度,聪明干事。 余以位卑禄薄,未及婚娶,家事细大,悉皆委之。 尔能尽力,靡不躬亲,致使春秋祭祀,无所阙遗,微尔之助,翳不及此。 无何,疾生于肺,缠绵不愈,以大中四年十二月三日终于升平里余之私第,年四十。[4](2285)
这个墓志几乎全文都在介绍陈氏的妇德和她对家庭的贡献,行文特点类似唐代正室妻子的墓志。从志文来看,柳知微一直没有正式娶妻。在长达十七年的时间里,陈兰英就是事实上的家庭主妇。在他的眼中,陈兰英就是他的结发妻子,所以在他笔下,陈氏的形象与众多士族之家的正室妻子没有什么不同。
此外,也有很多上层社会的男子人到中年丧妻不娶,为了照顾生活和子嗣,他们普遍纳娶姬妾侍来执掌中馈之务,比如《前邢州刺史李肱儿母太仪墓志》《唐故颍川陈氏墓记》《唐杜陵韦氏侧室李氏墓志铭》《唐故谯郡曹氏墓志铭》等志主都属于这类。作为事实上的家庭主妇,她们与丈夫之间便超越了夫与妾的关系,其墓志行文便与普通姬妾侍有很大的不同。《唐杜陵韦氏侧室李氏墓志铭》 是以出身于关陇集团京兆韦氏的韦澳写成,着重记载了李氏柔顺、谦卑的处事美德:
秘书监分司东都韦澳之侧室李氏号越客,其父□元为神策大校官至兼侍御史。 尔年十五,归于我,归我十二年,年廿六,咸通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卒于东都嘉庆坊之第。 ……性柔顺明慧,承上接下,余素多病,药膳进退、衣服寒温,必能撙节调适,用安吾身。 余二男三女裴夫人所出,承顺迎奉,尽卑敬之礼。 ……吾老而被病,待汝而安。 舍我长逝,痛可量哉![5](1064-1065)
李越客嫁给韦澳时原配裴氏已逝, 而韦澳似未再继娶,李越客实际上充当了家庭主妇的角色。因为李氏知书达礼,主持家事时拿捏有分寸,对嫡室之子“尽卑敬之礼”,使得家庭比较和睦,故而韦澳对其心存感激,墓志行文平实严肃,夫妻之情尽在不言中。
另外,墓志的撰写者与姬妾侍的关系不同,也决定墓志的内容、行文和措辞都有不同。 丈夫、或以丈夫的口吻为姬妾侍所写的墓志, 通常会刻意强调姬侍妾美色与技艺的出众,兼及妇德,行文和措辞不太严肃; 儿子为母亲所写的墓志重点在表达母亲的品德,极少谈及色艺,行文和措辞比较严肃,字里行间流露出尊重与恭敬。正是这些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使得唐代墓志于姬妾侍形象的书写显得与传世文献颇有不同,呈现出矛盾的特点。
美从来不是统一的、刻板的,美是动态的、发展的。 对不同社会群体而言,美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对男人而言,“他们既喜欢性情温柔、 举止有礼的妇女,也爱慕长相美丽、体态窈窕的女子;既欣赏多才多艺、聪慧机敏的女性,也渴求风流妩媚、懂得风情的女人;既希望女性缺少个性以服务于家族需要,又盼望女性具有迷人的魅力以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9](39)。然而传统社会三从四德的妇女道德观却决定了女性的美必须是统一的、刻板的,与男性的审美视角是相矛盾的。 父权社会给予男子多性伴的权利正好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最好的契机, 反映在唐代墓志里姬妾侍便呈现出色艺与妇德并重的矛盾现象。
注释:
①本文所引姬侍妾墓志主要出自《唐代墓志汇编》(周绍良主编、赵超副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年版,简称《汇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周绍良,赵超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年版,简称《汇编续集》)、《洛阳新获墓志》(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编,文物出版社,1996 年版,简称《洛阳新获》)、《全唐文补遗》(第四辑,吴钢主编,三秦出版社,1997 年版,简称《补遗·四》)、《秦晋豫新出土墓志搜佚》(赵君平、赵文成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 年版,简称《秦晋豫》)、《洛阳流散唐代墓志汇编》(毛阳光、余扶危主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 年版,简称《洛阳流散》)、《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赵力光主编,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年版,简称《碑林新藏续》)、《秦晋豫新出墓志搜佚续编》(赵文成、赵君平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6 年版,简称《秦晋豫续》)等。 为行文方便,凡表格中出现上述图书均使用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