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保卫战没有休止符

2020-11-06 07:34李雪娇
经济 2020年11期
关键词:农用地土壤环境污染

李雪娇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土壤环境质量关系到民生福祉,关系到生态安全,关系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近10年来,土壤问题在中国集中爆发。中国土壤安全问题成为悬在中国社会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2007年1月,原属武汉市农药厂的武汉赫山地块,在施工时有工人因土壤污染中毒,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2015年,天津瑞海化学品仓库爆炸事件,将周边小区成千上万的普通居民卷入了土壤污染的重大隐患之中。

2015年,江苏省靖江市侯河村养猪场“地下藏毒万吨”被公开,云南商人周建刚在网上实名举报,养猪场老板唐满华在10余年间接收农药类企业的废渣废液,而唐满华本人已经因癌症去世。隐情曝光后,环保部召开专题会并成立调查组,联合江苏省环保厅督办此案。经权威机构检测证实,土壤被污染。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和决胜之年。同时,按照“土十条”任务时间表,今年也迎来考核阶段,净土保卫战进入决战期。

阶段治理取得成效

2014年4月17日,环境保护部与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首次公开全国土壤污染总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土壤污染防治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工作起步晚、技术基础差,土壤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法律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打好净土保卫战任务艰巨。

近年来,我国十分重视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特别是近5年,在完善政策法规、建立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等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指出土壤污染防治以预防为主。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以下简称《土壤法》),填补了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立法空白。

“‘土十条和《土壤法》的出台,大力推动了我国土壤治理整体规划和方案的制定,大大加快了与场地污染修复、农用地污染修复以及矿山污染修复相关的标准、导则、指南和管理办法等的出台,使得我国土壤修复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建设呈现系列化和体系化趋势。”中国资深土壤修复专家、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刘阳生向《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表示,中国土壤治理明确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不主张盲目地大治理、大修复。

“经过这些年的治理修复,我国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到2019年年底,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累计下达280亿元;坚定不移禁止洋垃圾入境;全国固体废物实际进口量同比减少40.4%;‘清废行动2019发现的1254个问题中1163个完成整改。”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部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时代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赵建军通过数据向《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分析称,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净土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

污染防治久久为功

“我国土壤污染治理经历从大乱到大治过程,从现在治理情况看,污染新旧问题交替出现,虽然形势依然严峻,但对未来不必悲观看待。”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向《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提到,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土地治理经验基本上也是进展缓慢且效果有限,除了在技术研发上继续发力外,还要将土壤污染防治放在与大气、水治理同样的高度上,拿出精神和勇气,坚定不移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以江苏常州为例。目前,常州市政府已在常化厂土壤修复工程上投入了超过2亿元,但效果充满争议。2009年开始,常州环科所采用“换土”的办法对常化厂地块进行修复,具体做法分为两大步骤,一是掘地2米-6米,把污染区约33万吨的土壤全部移走,重新填上新土;二是抽出60万立方米地下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再回灌地下,以确保不影响地质结构。

这一方法看似简单易行,实际操作和效果却并不能完全与理论一致。据江苏当地媒体报道,到2012年年底,常化廠土壤修复工程结束,该地块主要已被用于房地产开发。但到2013年,这一地产项目公开发售时,新建社区里仍飘散着刺鼻的化学污染物异味。

事实上,环保行业人士都清楚,在短时间内对一片重金属污染土壤进行彻底修复是困难的。重金属在环境中遵循质量守恒规律,土壤一旦发生重金属方面的污染,仅靠切断污染源、污染土壤安全利用无法自然恢复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有时要靠换土、淋洗土壤、植物萃取等方法才能解决根本问题。治理污染土壤通常成本较高,治理周期较长。

土壤修复产业有一个生命周期的更替过程。这种周期性可体现在土壤修复资金占一国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中,通常情况下,土壤修复资金占GDP的比重会由低到高。

根据美国土壤修复产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可以将土壤修复产业的生命周期分为四个阶段。在20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准备阶段,平均土壤修复资金占GDP比重仅为0.056%;第二个阶段是起步阶段(1993年-2001年),此时修复资金占GDP比重为0.123%;在2001年-2004年的跃进阶段,修复资金占GDP比重高达0.70%;最后是调整阶段,比重下降至0.49%左右。

陈同斌表示,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目前在生命周期中所处的位置仍是产业成长的起步阶段,技术装备和人员队伍仍处在初期阶段,污染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或应用还多处于试验阶段。可见,我国土壤污染治理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土壤修复产业规模可期

我国幅员辽阔,土壤治理究竟带来多大的市场空间?相关人士表示,鉴于行业刚刚起步,土壤修复产业规模未来可期。

“我国土壤修复起步较晚,技术和装备基础较差,企业缺乏相应的工程实施和管理经验,这些薄弱环节不可避免地会给土壤修复工作带来一系列挑战。”刘阳生表示,土壤修复与污染治理是一个复杂的难题。

一是土壤修复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基本上是一片空白。经过了近10年的摸索,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涵盖以农用地污染修复和建设用地污染为主体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这个体系还处于不断完善环节。

二是缺乏工程技术规范指导工程实施。同样的修复技术在不同企业的不同修复项目中可能会产生大相径庭的修复效果。这个问题的克服需要行业协会和专委会组织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工作,制定相应的项目标准。

三是修复不到位和过度修复同时并存。由于对修复目标值的设定缺少研究基础和科学依据,更无建立在健康风险评价基础上的项目评估结果作为依据,再加上项目工期往往偏短导致野蛮修复,所以污染土壤修复不到位或过度修复的情形是不可避免的。

四是农用地修复缺乏商业模式。为了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农用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是不允许随意改变用地性质的。农用地修复成本只能通过改变农作物种植结构和提升产量来得到补充,但是目前粮食作物的价格都不高,因此,农用地修复的资金来源就成了很大的问题。

刘阳生强调,土壤修复过程的二次污染容易被忽视。“土壤的修复技术很多,包括物理、化学、热力等,如洗涤技术可将土壤中的污染物转移到水中,加热的技术将土壤中的污染物转移到气中,如果不对修复过程的二次污染进行控制,土壤治理修复就变成污染物转移。”目前,很多管理部门只强调对原有场地的治理结果进行评估,而对转移走的土壤的修复以及二次污染重视不够。

避免污染治理“忙上添乱”

随着国家政策积极推进,土壤综合防治、土壤修复产业迎来发展曙光。由于技术应用受到规模、效率和成本因素的影响,总体上均不能大规模实现让污染物完全永久地离开土壤。

“土壤环境污染問题始终没摆到一个应有的高度。人们还没有意识到土壤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特别是相关治理部门及广大农民对土壤污染更是缺乏足够的认识和觉醒。”结合亲身调研经历,陈同斌直言,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在修复技术和管理运行的模式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土十条”提出,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陈同斌提到,土壤问题事关公共安全,土壤安全关系人们的饮食、居住安全。“土壤污染是一种看不见的污染。土壤本身是不流动的,但从土壤中种植的农产品可以作为商品流动。”不同于大气和水污染,土壤问题的潜伏期长,污染问题从产生到爆发会间隔数年甚至更久,治理难度与代价也很高。

土壤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土壤污染还会带来水污染与空气污染,当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后,含重金属浓度较高的污染表土容易在风力和水力的作用下分别进入大气和水体,导致大气污染、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等其他次生生态环境问题。

“不同于大气和水污染的直观判断,土壤污染的隐蔽性和滞后性更让人防不胜防。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作物检测,甚至要通过对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接受《经济》杂志、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这样解释土壤污染的特殊性。常纪文强调,土壤污染的累积性与难可逆性,使得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更加艰巨。

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很难恢复。“土十条”实施以来,各地不断推进土壤治理修复工作,并取得了成果。常纪文表示,土壤污染过程复杂,土壤治理技术尚在初步发展阶段。如果没有对农业生产、土壤改良与修复在意识形态、风险管理和行为上进行约束,土壤污染治理只会“忙上添乱”。

链接:净土行动,全国在行动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近年来,我国土壤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各省区市积极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河北省实施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控制,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省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取得明显成效,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的全省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守护巴渝净土——重庆市净土保卫战掠影

重庆市选取典型区县的典型重金属污染耕地为试点区域开展污染成因排查,分析造成土壤重金属污染的主要来源,成因排查涵盖重点行业企业、农业活动、地质背景、历史原因等多种因素,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技术支持。

在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人居环境安全方面:重庆市建立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将104块污染地块动态更新至名录。

江苏推进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江苏省于2017年底启动企业用地调查,通过两轮调查对象增补核实,确定调查企业(地块)数量16621家,占全国总数的六分之一,调查任务量全国第一,信息采集质控任务量全国第一。为确保相关工作在2020年底前完成,自3月初起,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与相关驻市监测中心技术人员组成省级质控组,对南京、苏州、无锡、淮安四市首个初步采样试点地块进行现场质控检查,规范采样准备、土孔钻探、地下水监测井建井与洗井、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样品流转与保存等环节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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