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娟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山东德州 253100)
脑出血是老年群体中的常见疾病,发病率及致残率均较高,严重威胁老年人的健康以及生命安全。对于脑出血患者,目前由较多研究[1]均指出尽早介入康复治疗可显著促进疾病康复。邵民燕[2]表示,由于近几年我国医疗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脑出血患者的死亡率已经明显降低,如何进一步降低其抢救治疗后的后遗症严重程度,促进患者康复,成为了研究的重点。考虑到不同康复介入治疗时机带来的康复效果不尽相同,因此,为进一步探讨不同康复介入时机对脑出血患者运动功能及神经功能恢复的影响,该次研究选取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2017 年11 月—2019 年6 月收治的96例脑出血患者随机分组展开治疗研究,现将详细研究报道如下。
随机选取该院收治的96 例脑出血患者展开研究,通过双盲选法将其分为常规组(n=48)和研究组(n=48)。常规组男女例数分别为28 例和20 例;年龄区间为55~79岁,中位年龄为(68.74±3.02)岁;出血量区间为 16~40 mL,中位出血量为(25.51±3.08)mL;肢体左侧瘫痪和右侧瘫痪的患者分别为25 例和 23 例;BMI 指数区间为 23~26 kg/m2,中位BMI 指数为(24.91±0.67)kg/m2。研究组男女例数分别为 26 例和22 例;年龄区间为56~78 岁,中位年龄为(68.77±3.01)岁;出血量区间为16~41 mL,中位出血量为(25.47±3.09)mL;肢体左侧瘫痪和右侧瘫痪的患者分别为26 例和22 例;BMI 指数区间为22~26 kg/m2,中位 BMI 指数为(24.93±0.64)kg/m2。对两组资料进行分析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纳入标准:符合脑出血相关诊断标准[3]的患者;脑出血初次发病者;意识清醒的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患者。排除标准:认知障碍患者;多脏器功能异常的患者;治疗期间再出血患者;合并精神类疾病或者是伴有智力缺陷的患者。
常规组脑出血患者的康复介入时机为发病后的3~14 d;研究组脑出血患者的康复介入时机为发病后3 d。两组患者的康复介入治疗方案一致,均为:辅助患者在病床上采用侧卧位,同时定期为患者翻身,更换舒适体位等,确保患者能够保持良好的功能位。之后逐渐引导患者进行肘关节、肩关节等部位的活动训练,并在合适时机引导患者尽早进行坐位、站立、行走以及上下楼梯等训练;待患者适应后可以慢慢训练其生活自理能力,例如穿衣、如厕以及洗漱等;每次训练时间控制在30 min 左右,每天早晚各训练1次。
(1)以神经功能缺损评分量表(NIHSS)和运动功能评分量表(FMA)对患者康复介入治疗前后的神经功能以及运动功能变化进行评定,前者评分越低表示神经功能恢复越良好,后者评分越高表示运动功能恢复越良好。以Barthel指数评分(MBI)对两组患者康复介入治疗前后的日常生活能力进行判定,评分越高表示日常生活能力越高。(2)观察两组患者康复介入治疗后的致残例数。(3)观察两组患者康复介入治疗后的并发症发生情况。
采用SPSS 22.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和计数资料分别用()和[n(%)]表示,采用t检验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如表1所示,在康复介入前,组间FMA评分、NI⁃HSS 评分以及MBI 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康复介入后,研究组患者FMA 评分、NIHSS 评分以及MBI 评分均显著优于常规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如表2所示,组间致残率比较,常规组显著高于研究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如表3所示,组间并发症总发生率比较,常规组显著高于研究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组间康复介入前后的运动功能、神经功能评分及日常生活能力评分比较[(),分]
表1 组间康复介入前后的运动功能、神经功能评分及日常生活能力评分比较[(),分]
分组常规组(n=48)研究组(n=48)t值P值FMA评分康复介入前46.68±4.77 46.65±4.79 0.031 0.976康复介入后77.76±3.34 93.38±2.55 25.753 0.000 NIHSS评分康复介入前20.07±1.74 20.09±1.72 0.057 0.955康复介入后14.05±1.13 8.44±0.78 28.307 0.000 MBI评分康复介入前28.12±4.78 28.09±4.81 0.031 0.976康复介入后45.66±5.12 58.89±6.07 11.543 0.000
表2 组间致残率比较
表3 组间并发症发生率比较[n(%)]
脑出血疾病为临床常见疾病,是指非外伤性脑实质血管破裂导致的出血,通常在老年群体中发病率较高。头痛、嗜睡以及呕吐等是其常见的临床症状,不及时治疗可进一步并发呼吸衰竭以及肺部感染等严重并发症,给患者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3]。由于脑出血具有较高的致残率,因此及时予以术后康复十分有必要。康复介入通过一系列干预措施对患者神经元进行刺激,进而在最大程度上提高脑组织现有细胞的兴奋性,加快病灶周围组织重组,有效整合中枢神经功能,防止患者功能障碍的进一步发展,进而达到改善后遗症的目的[4]。
以往一般是在脑出血患者病情稳定后的3~14 d介入康复治疗。但是近几年有学者[5]表示,在3 d内介入康复治疗的效果更加理想。这主要是由于在正常生理条件下,神经系统中大部分脑细胞均为休眠状态,一旦受出血或者是其他压力影响,便会变得活跃,能够重组神经系统功能[6]。因此尽早介入康复治疗有利于帮助患者在短时间内改善神经反应,对患者的神经系统自我重建更为有利,可以在更大程度上促进患者相关功能的恢复,降低致残率[7]。该次研究结果显示,在康复介入前,组间FMA评分、NIHSS评分以及MBI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康复介入后,研究组患者FMA评分、NIHSS评分以及MBI评分均显著优于常规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同时两组患者的致残率以及并发症总发生率比较,常规组均显著高于研究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脑出血发病后3 d内开展康复介入治疗更有利于促进患者神经功能以及运动功能的恢复,提高患者日常生活能力,改善患者预后。刘芳婷等[8]在对100例老年脑出血患者的治疗研究中指出,发病后72 h之内为患者开展康复治疗的有效率要比72 h~2周介入康复治疗的有效率高出24.00%,且72 h 之内治疗的NI⁃HSS 评分为(8.56±1.04)分,72 h~2 周介入康复治疗的NIHSS 评分为(13.67±1.24)分,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刘献玲等[9]报道,在老年脑出血患者中,相较于常规术后3 周介入康复治疗,术后3 d 早期介入康复治疗可以有效降低其压疮以及肺部感染等并发症的发生率。上述研究均和该次研究结果相符,足以见得早期介入康复治疗对促进脑出血患者康复的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对于脑出血患者,选择发病后3 d内介入康复治疗可为其康复带来更大获益,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患者运动功能以及神经功能的恢复,提高其日常生活能力,降低致残率,减少各种并发症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