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藏式碉楼的意向性现象学分析

2020-11-02 09:33周宏伟赵建华
建筑与装饰 2020年28期

周宏伟 赵建华

摘 要 “建筑现象学”的概念由来已久,其中以诺伯格-舒尔茨的理论著述为主要核心,但其理论从建筑学的角度来说较为晦涩、模糊,从现象学的角度来说是超越的、实项的。本文试图回到现象学本身,从对藏式碉楼的体验行为的角度入手,分析其意识行为的意向本质,从而分析藏式碉楼观念的形成,进而为藏式建筑设计提供观念上的设计指引。

关键词 质性与质料;充盈;立义形式

建筑学与现象学的渊源颇深,其理论发源于现象学哲学家们的著作,其中最直接的理论来源如海德格尔(Heidegger)原载于《演讲与论文集》中的《筑·居·思》和《人,诗意地栖居》、梅洛-庞蒂(Merleau-Ponty)的《知觉现象学》等,这些哲学理论的探讨已经是在哲学研究的边界徘徊,再往前迈出一步,便是对意识超越的,或者说是对非实项内容超越的深渊,而对这种超越之物的“悬搁”正是现象学的根基。挪威建筑理论家诺伯格-舒尔茨(C.Norberg-Schulz)的基本思想正是從海德格尔这个短篇(《筑·居·思》)中获得的,在《场所精神》(其称之为走向建筑现象学的第一步)中,舒尔茨对场所及其本质的定义却是超越的、实项的——我们所指的是由具有物质的本质、形态、质感及颜色的具体的物所组成的一个整体[1]。若以此为基础而发展出来的“建筑现象学”必然与现象学相去甚远,也就是说建筑现象学的理论根基不稳。本文将这些超越之物“悬搁”起来,从现象学的源头,从意识的意向性的视域,来反思藏式碉楼的建筑设计和思考的过程。

1质性(Qualitaet)与质料(Materie)

现象学哲学的创始人胡塞尔(Husserl)认为行为的意向本质由质性和质料组成,质性是指那种使表象成为表象,使意愿成为意愿的东西;质料是指使具有相同质性而区分得开的东西[2]。而对于藏式碉楼的体验行为来说,在整体外观的配色上,墙面运用的红色、白色,窗户运用的黑色和绿色;在装饰上,窗户上的彩绘和雕刻、柱头和横梁以及大门的结构装饰;在室内布置上,运用红蓝白的条形状幔等等这些具体的客观之物、具体的质料,经过一次又一次的体验行为的发生,人们通过对这些质料的把握,逐渐形成了关于藏式碉楼的意识,随着时间的流逝,具体的质料慢慢地从意识中消退了。而摒弃了客观表象的意识便是质性,质性在其内在本质中不具有与一个对象的联系。我们不难发现,质料表现的具体方式可以随时代的需求的不同而不同,而在质性得以表达出来之前,需要质料来作为载体[3]。这就为我们对藏式碉楼设计的演进提供了学理上的进路,在保证质性不变的前提下,我们对碉楼的色彩、装饰等质料运用现代的设计手法进行演变甚至是局部删减,我们得到的依然是具有藏式特色的建筑作品,甚至使得藏族人民具有归属感的建筑作品。

2充盈(Fuelle)

质性特质不具有补充的“质料”就无法存在,只是随着质料的补充,与对象的联系才得以进入到完整的意向体验之中,并因此而进入到具体的意向体验本身之中去[4]。这种运用现代设计手法进行设计的建筑,到目前为止还只能说是类似于一般藏式碉楼的现代建筑作品,或者说是新藏式碉楼。对这种现代建筑作品的行为体验,所把握到的质料还不能让人们形成认识上的更新。或是说,不同质料的一般藏式碉楼与新藏式碉楼,要想产生认识上的关联,就需要充盈来实现。只有当一个意向在足够的充盈中被直观所证实时,真正的认识才成为可能[2]。也就是说,人们在体验新藏式碉楼时,通过新质料把握到了新藏式碉楼的质性,再将新质性直观为一般藏式碉楼的质性,如此反复直观的过程,使得展示性的内容(充盈)与被展示的内容(质料)得到认同,人们对新藏式碉楼的认识真正成为对一般藏式碉楼的认识。如此这般,“不仅所以被展示的东西都已被意指,而且所有被意指的东西都得到了展示”[5],便得到了一个最完满的充实的意向。

3立义形式

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认为,质料代表的是意识活动的内容,而意识活动的形式便是立义形式。立义形式分为符号性的、直观性的、混杂性的。也就是说,人们对“藏式碉楼”这个意向的把握,可以是意识中的一种符号,比如人们在谈论它的时候;也可以是一种直观的把握,比如正在体验它的时候;也可以是一边体验一边回忆或认识的时候。但,无论是哪种形式,意向的质性是不会改变的,如若质性发生改变了,那么意向的质性也就改变了。这也为我们检验一栋“新藏式碉楼”是否是具有藏式特色的建筑作品,是否是使得藏族人民具有归属感的建筑作品,提供了意识上的方法。即无论是正在体验的,还是回忆中的对这栋建筑的意识和认识,都是“藏式碉楼”这个意向的质性。否则,这栋“新藏式碉楼”便失去了它的灵魂,出现了失实的问题。

4结束语

今日的中国建筑是以何种程度丧失了与环境和历史的关联,取而代之的是大量三流国际风格建筑的“翻版”[6]。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本文依托“藏式碉楼”这个意向,摒弃传统“建筑现象学”超越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悬搁实项内容。以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对意向性的现象学分析为方法,从质性与质料、充盈、立义形式三个方面,来剖析人们在建筑更新中,对新旧藏式碉楼的重新认识的过程。试图为日后的建筑设计提供一种全新的思考方式,做一些理论上的探讨。尽管本文所做这些探讨的内容是受限的:限制在胡塞尔对客体化行为的研究范围内;限制在胡塞尔对称谓行为(表象)的分析上。如有所纰漏之处,还请各位前辈不吝指教。

参考文献

[1] 诺伯格-舒尔茨.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7.

[2] 倪梁康.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与当代德国哲学[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41,50.

[3] 林雨萌.南京地区汉传佛教寺院神圣与非均质空间营造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17.

[4]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485.

[5] 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二部分[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79.

[6] 托马斯·史密特.建筑形式的逻辑概念[M].北京:北京科技大学出版社,20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