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助力精准脱贫

2020-11-02 03:01婺源县扶贫办公室
老区建设 2020年17期
关键词:造景全县景区

婺源县扶贫办公室

婺源县是国家旅游重点县,婺源县将扶贫开发与乡村旅游发展有效结合,带领更多贫困群众参与旅游发展,共享旅游红利,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稳定脱贫致富。

一、扶贫成效

婺源县委、縣政府把握乡村旅游快速发展机遇,将扶贫开发与乡村旅游发展有效结合,带领更多贫困群众参与旅游发展,共享旅游红利,把庆源村、前段村、虹关村、官桥村、河西村、桐木汰村、汾水村、甲路村、一都村等一批“十三五”贫困村建成了旅游村、产业村、致富村和文明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激发,自主增收脱贫能力进一步提升,成功走出了一条婺源旅游扶贫之路,使乡村旅游业成为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篁岭景区也成为全国“景区带村”旅游扶贫示范项目。2019年全县直接从事旅游人员突破8万人,人均年收入超过3.5万元,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587户,依托旅游实现脱贫2460余户占脱贫户的67%,人均增收达1670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资源入股,村民变股东。将资源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把乡村丰厚的文化底蕴、众多的民俗古居、良好的自然生态等优势旅游资源入股旅游开发企业,旅游开发企业按门票收入的10%或45%支付旅游资源费给村集体和村民,全县直接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560余户1670余人,人均增收最少230元、最多达2340元。如,小桥流水——李坑景区2018年旅游资源费村集体分红30万元、村民2340元/人,其中参与分红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2户20人。贫困户李樟富一家3口人,仅资源费分红达7020元;在家门口经营旅游商品销售,年利润近3万元。

二是财产租赁,利益共享发展。通过公司+农户,成立专业合作社,整合流转农户土地、房屋等资产进行景区景点造景,在支付农户流转费的同时,将农户融入景区景点共同开发发展中,实现了农户零距离就业、足不出村就能挣钱。如,篁岭、江岭、瑶湾等景区景点流转水田、旱地种植油菜花造景近万亩,支付流转费300余万元,其中流转建档立卡贫困户近200户,户均受益达800余元,同时优先吸纳当地贫困群众务工就业。

三是吸纳就业,村民变员工。旅游的发展,景区景点为当地村民增加了大量的保洁员、服务员、管理员等就业岗位,庄稼农民成了“造景师”,产生了诸如“晒秋大妈”“网红渔翁”等网红造景师。全县景区景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就业近300人,人均年收入近3万元。如,篁岭村民曹爱珍,因丈夫车祸家庭失去了劳动力被评为贫困户,但她没有放弃生活,在篁岭景区成为“晒秋大妈”。同时,照顾好丈夫,月薪虽只有2000元,但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对丈夫不离不弃的事迹感动了许多人,被江湾镇党委、政府评为“最美江湾人”;思口漳村景点贫困户王利保发挥一技之长,在河面上撒网造景,年收近3万元,成为“网红渔翁”,2018年稳定脱贫。

四是带动就业,村民变帮工。乡村旅游和全域旅游的发展,带动了婺源全县宾馆、饭店、商铺的各类服务业的发展,全县仅“农家乐”就有4081余家,床位27218个,解决农民就业1.6万余人,吸纳贫困户为服务员、保洁工和洗菜阿姨就业达660余人,人均年收入达1.5万余元。如,紫阳镇坑口村贫困户王爱兰是县城某饭店洗菜阿姨,月收1200元,2018年稳定脱贫。

五是自主就业,村民变老板。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户依托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和旅游服务个体业主。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发展“农家乐”达61户,发展旅游店铺87户,户均年收达2万元。如,江湾镇前段村贫困户吴振祥,因病致贫,依托临近篁岭景区的优势,在帮扶干部的帮助下,经营土特产专卖店,年收入达3.6万元;秋口镇李坑村贫困户俞时珠,利用3万元小额扶贫贷款,在李坑景区用自家房屋开办农家乐饭店,年毛收入达10万元。

六是旅游消费,村民变商人。乡村旅游的兴起,游客的纷至沓来,为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许多农民间接参与到乡村旅游业,生产的茶叶、皇菊、山油茶、香菇、干笋、山蕨、蜂蜜等无公害绿色食品受到游客欢迎,特色种养和销售为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增加了收入。如,梦里老家景区在景区内设立了旅游产业扶贫街区,为全县各贫困村和贫困户农特产品展销提供了共享平台,贫困村、贫困户的农特产品在旅游景区线上线下免费代理销售,走出了一条旅游景区反哺贫困村、贫困户的旅游扶贫新路子。

三、启示

启示一:旅游扶贫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既需“输血”更需“造血”。婺源县变资源为资本、资金为股金、农民为股东,盘活茶园、水田、山林、旱地、房屋等沉睡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建立与农民的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农村资源“活”起来、农村产业发展要素 “动”起来、贫困群众“富”起来,使农民和贫困群众“足不出户就业创业”、“经营山水脱贫致富”成为现实。

启示二:景区与农民共建,利益与农民共享,农民参与积极性高。婺源乡村旅游是以独特的乡村文化和生态为特点,形成一地一特色的文化及生态旅游活动。农民和贫困群众是经营主体,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乡村旅游发展与农民共建,利益与农民共享,农民积极参与旅游发展中,实现增收脱贫致富。

责任编辑:朱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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