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应文
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来,佳木斯市坚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乡村振兴第一场硬仗战略定位,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工程创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2018年-2019年,全市硬化村内道路483公里,改建农村公路241.5公里;改造农村危(草)房6291户; 2016年以来共投资44583.36万元,推进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解决66.2万余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辐射受益村屯808个。村屯环境卫生基本实现干净整洁美化绿化。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清洁、村庄周边清洁拓展。2020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以来,累计出动人员12.29万人次,车辆4.18万台次,清理村庄垃圾13.25万吨,清理柴草垛4668处。共栽植苗木346.5万株,实际绿化村屯588个。
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两年来改造农村室内卫生厕所1.7万多户。大力推广“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垃圾处理模式,2019年已治理行政村249个,今年底前所有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年底前每个县(市)至少完成1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试点,全市将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15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明显增强。用上干净卫生室内厕所的农户喜形于色,逢人便夸。汤原县汤旺乡红旗村在整治中共拆除长期闲置危房76栋,总面积38700m2,用于发展庭院经济,种植芦笋10000m2,将军菊苣草3000m2,大豆25700m2,带动贫困户增收。其中15%收入作为村集体经济资金,用于建设村容村貌。
职能部门和基层干部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和精气神明显提升。环境整治工作提升了基层干部想事、干事、干成事的意识和热情。在创建美丽宜居示范乡村春季战役中,从县、乡到村屯纷纷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会,或自发相互参观学习等形式互学互比互帮。
美丽乡村推动了农村文化建设和文明乡村创建,并推动着乡村旅游、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各地围绕“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态生活有机结合”,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向美好生活和美丽经济转变。全市已经建成各类休闲农业园区31个,农家乐254家。一些乡村逐渐成为全省全国旅游名村镇和旅游示范点。
(一)从破解难题入手,突出党委统揽、政府主导作用。一是坚持顶层设计,高位推进。市委把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打响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和重大民生工程来抓,连续两年部署开展创建美丽宜居示范工程行动。市委书记杨博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五项革命”,发动和引导群众投入乡村环境整治持久战中来,推动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力争今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实现大改观、大变样。市长挂帅担任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组长,设立6个重点工作推进组,加快形成部门推进合力。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攻坚克难强,成立了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聚焦聚力。全市已初步 形成乡村旅游经济带(汤原-郊区线)、现代农业示范带(富锦-桦川-东风区-桦南线)、兴边富民发展带(同江-抚远),并举全市之力全力打造2个以上市级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县(市)区、20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乡(镇)、200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其中20个为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2000个市级最美示范庭院。目前所有县(市)区都参与了创建示范乡村行动。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补短补缺。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脏乱差”问题,围绕“四清一改一绿”重点任务,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市委市政府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五城同创”活动的重要内容。从一个个村庄、一条条街巷、一户户庭院干起,集中攻坚,综合整治突出问题,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
四是坚持多元投入,扶持引领。建立了“财政投入为主、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为辅、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保障体系,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坚强保障。今年全市各县(市)区通过财政配套、主体自筹等方式,积极解决资金投入问题,拟投入各类资金近12亿元,是近年来投入力度最大、投入额度最多的一年。
(二)从自我管理出发,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农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其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高低,直接决定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效果如何。佳木斯市坚持让农民唱主角当主体,充分体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功能。一是让农民参与民主决策全过程。针对资金筹集、项目建设运营等重大问题,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宣传发动、“一事一议”和集体表决等形式,把决策权交给农民,赢得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是让农民参与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大力倡导“自己的家园自己建”,引导和激发村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对于拆扒围墙、栽树、挖边沟等工作,基本实现农民自己出工出劳、参与建设。各县(市)区普遍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本村网格长,村“两委”干部担任网格员工作机制 。
三是让农民参与最美乡村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文明、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和示范街(路)、示范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文明乡风。
(三)从推进城乡融合角度统筹,突出社会各方面的协同作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得到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共同参与。一是发挥政治和组织优势,建立以城带乡、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工作机制。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部门,成立由局长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工作专班,组成专项督查调研组,深入全市十个县(市、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市妇联广泛开展最美示范庭院创建活动。佳木斯日报、佳木斯电视台开辟专栏,以县(市、区)为单元进行全景式动态式报道。同江团市委组建10支农村环境整治青年志愿服务队,171名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同江市妇联开展以“五无”和“五美”为标准的“最美庭院”创建活动。
二是引导和鼓励工商和社会资本、新型经营主体等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管护和运营。2017年,汤原县引进方园公司投资近2亿元,以红色文化和乡村民俗旅游为特色,采取政府搭平台搞服务、企业出资金开发项目、农民出宅基地参与投资和运营,沿线村庄和林场为节点,打造乡村旅游“百里景观大道”,开发了集餐饮、住宿、采摘、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旅游产业链。
三是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文明、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和示范街(路)、示范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弘扬文明乡风。佳木斯郊区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孝、村规民约等宣传,深化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评选表彰文明家庭、文明示范户、身边好人等。汤原县在北向阳村建成全省首个村级规模的廉政教育场馆,在北靠山村建成全省首个村级革命老区纪念馆。
(四)从长效常态着眼,探索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新机制。一是城市管护功能向近郊乡村延伸。郊区财政投入资金600万元购买社会化服务,在近郊7个乡镇34个行政村实施城区环境卫生标准化作业,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日产日清和按时转运。二是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垃圾分类处置,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桦川县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并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第三方负责村屯垃圾清运和运营,实现日产日清。三是组建专业保洁队伍。各县(市) 区已组建5753人的专兼职保洁队伍。四是在人口集聚村探索付费管护机制。桦川县在9个乡镇14个村开展“五分钱工程”试点,采取政府和农民共同出资的方式解决垃圾管理费问题。
乡村建设与管理缺乏系统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所有要素统筹考虑结合不够紧密,如“空壳村”“空心村”“老龄化”村屯如何规划建设问题。农村厕所改造、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缺乏符合农村实际、实用便捷的总体规划和建设标准的统筹考虑。
资金投入不足。县、乡、村财政仍然实力弱,资金投入力度与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还有较大差距。村集体经济普遍比较薄弱,依靠土地“清化收”资源性收入是主要来源,产业经营收入薄弱,发展后劲不足。由于历史欠账多,对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致使基础设施薄弱,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任务艰巨。
乡村建设与管理人力资源不足。农村老年化、空心化严重,留在农村生产生活的大多为老弱病残人员,靠吃地租维持生活。新一代农民大都是独生子女,不很关注农业农村发展,也无意留在农村生活。乡村普遍缺少懂乡村环境规划建设和垃圾污水治理专业人才。乡村产业发展与建设所需的金融人才、管理人才、经营人才、科技人才都极为缺乏。
第一,进一步深化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性认识,压实责任。要进一步围绕中央和省市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佳木斯市创建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工程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细化量化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做到时间倒排、任务倒排,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好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牵头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责任的同时,让每一名干部群众都有压力、有责任、有行动,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提升人居环境行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第二,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相结合,持续用力。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一项经常性重点工作,坚持抓提升与重巩固相结合,做到抓经常、经常抓,持之以恒,形成常态。要坚持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继续加大“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力度,积极鼓励镇、村两级加大筹资力度,凡是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每年从集体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环境综合治理,县(市)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一事一议”,引导、发动受益群众积极出资和投工投劳。大力倡议、广泛发动社会各界踊跃捐资、捐建相关设施设备,为美化农村环境做贡献。要强化经常性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电视、报刊、网络的宣传力度。采取宣传与教育相结合,对一些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中与工作要求不相符的比较突出的个人和行为,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督促警示更多的人增强环境意识、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第三,进一步加强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科学施策。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佳木斯农村实际,组织专业乡村规划设计团队,以县(市)区为主,根据国家和省、市的要求,按照“科学布局,突出特色,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美丽乡村美好生活美丽经济融合发展”的原则,开展符合乡村特色的全域全覆盖乡村规划设计,进一步修改完善村庄布局和建设规划,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充分考虑农村差异性,合理规划村庄类别,明确不同的规划建设标准和要求。把村庄道路、污水和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工程等设施建设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分类别、分年度推进。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编制的指导和服务。
第四,统筹考虑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所有要素,配套建设。综合考虑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等治理体系和村容村貌管护等突出问题,坚持以规划为引导,对用途相同、性质相近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使用,配套建设。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厕所粪污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四个统一”模式。进一步创新治理模式,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完善市场机制,提升整治效率。农村垃圾污水治理要注重整县整乡或以区域为单位整体推进。
第五,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护相结合,管建结合。坚持分级负责,建管并重,进一步落实市级督导、县乡级主体实施责任,特别是后续管理工作要及时跟进。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处理项目后期转运、处理、运营、管护等所需车辆、设施设备配置。推动城市管护功能向近郊乡村延伸,同时普遍建立农村专业保洁队伍,推行农村公益岗位、专兼职网格员及农户门前“三包”等建管结合长效机制。加快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投入运营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各类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第六,强化基层村一级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改善环境与提升素质相结合,运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整治好农村卫生环境,转变农民生活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文明、生态文明示范村镇、示范街(路)、示范家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以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土办法”,精心筛选工作难点,集中力量进行合力攻坚,以难点突破打开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