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于一国军队的舰船”;
“必须悬挂所属国家的标识(军舰旗帜、国旗等)”;
“必须接受所属国家正规军军官指挥”;
“必须服从所属国家军队的命令”等。
《联合国海洋公约》第二十九条中对军舰的定义进行了明确的、正式的规定。
军舰的命名规则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一般来说,军舰会以固有名词命名,而各国选择军舰名称常会根据固定原则,选取民众感知比较亲切的名称。
1978年11月18日,海军公布了《海军舰艇命名条例》;1986年7月10日,对该条例又作了补充和修改。根据条例规定,巡洋舰以上的舰艇由国务院特别命名;巡洋舰以行政省(区)或直辖市命名;驱逐舰则以大、中城市命名;护卫舰多以中小城市命名;补给舰则以湖泊命名,如“微山湖号”补给舰。
军舰按其不同用途分为水面舰艇、潜水舰艇、航空母舰等。
水面舰艇包括:战列舰、巡洋舰、驱逐舰、护卫舰、鱼雷艇、导弹艇、猎潜艇、布雷舰、扫雷舰、登陆舰、两栖攻击舰、炮艇等。
驱逐舰是一种多用途的军舰,从19世纪90年代开始便是海军重要的舰种之一。
现代驱逐舰是以导弹、鱼雷、舰炮等为主要武器,具有多种作战能力的中型军舰。用于执行攻击潜艇和水面舰船、舰队防空、护航、侦察巡逻警戒、布雷、袭击岸上目标等任务。在现代海军舰艇中,驱逐舰是用途最广泛、数量最多的舰艇,有“海上多面手”称号。
依据大小分类,大型的有“远洋潜艇”,稍微小一点的是“近海潜艇”,更小的是“迷你潜艇”。
19世纪以后,潜艇技术得到发展,出现了以蒸汽机推动的潜艇。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先后研制出了自己的潜艇。
俄罗斯的“台风”级核潜艇,建造于1989年,是俄罗斯最大的弹道导弹潜艇,也是目前为止世界上人类建造的最大的潜艇,水下排水量达48000吨。
能够在水下活动的舰艇都可以称为潜艇,小到一两人操作、作业时间数小时的小型民用潜水探测器,大至可装载数百人、连续潜航3~6个月的核潜艇都属于潜艇的范畴。和水上作战的舰艇不同,潜艇的主要作战环境常是隐藏于水底。虽然潜艇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才开始广泛运用的,但实际上潜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5~16世纪。达·芬奇在手稿中写下了自己的想法——“可以在水下航行的船”。不过在中世纪,这样的“船”被认为是邪恶的,甚至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潜艇仍被当成“非绅士风度”的武器,被俘的艇员可能被以海盗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