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新时代北部湾城市群要积极破解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探索出一条“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新路。具体而言就是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立足城市群内绿色发展基础,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完善治理模式、构建现代绿色经济体系、推进互联互通和建设开放型经济,从而实现自身绿色发展。
关键词:新时代;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F2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0)04-0077-07
统筹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是建设美丽中国不能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绿色”是城市群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更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追求的重要体现。北部湾城市群虽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生态脆弱问题局部突出。《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发布至今,桂粤琼三省(区)通过建立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运作”合作机制,强化环境硬约束,不断巩固和提升原有生态优势,培育和壮大新兴绿色产业,绿色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北部湾城市群的绿色发展总体水平还较为低下,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瓶颈依然突出,绿色发展之路任重道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我们既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更要有持之以恒的坚守。”[1]
一、新时代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新时代北部湾城市群实现绿色发展,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蓝色海湾,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不断提升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能力,加快推进绿色产业化和产业绿色化[2],建立并强化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的制度保障,最终实现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系统完整,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解决生態领域相关问题的最高准则和基本遵循,也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最新成果,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明确“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将“美丽中国”写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要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提出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全面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成美丽中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八大核心观点”包括: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深邃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的全民参与观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全球共赢观。“八个坚持”的提出,与习近平生态思想的科学论断、思想内涵、内在逻辑相一致,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和指导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建立健全“五个体系”,包括: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五个体系”是对“八个坚持”的贯彻落实。
(二)总体思路
1.明确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理念的引领地位。推动绿色发展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使命,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绿色发展理念已上升为国家意志。绿色发展理念要成为贯穿北部湾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的灵魂和主线,使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成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干部履职担当。
2.加速北部湾城市群绿色产业化和产业绿色化的实践定位。实现绿色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的必然要求。在发展问题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生态账,绝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北部湾城市群要将绿水青山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就要抓住绿色产业化和产业绿色化这一关键,注重用市场化和产业化的方式解决生态问题,以培育生态型产业为突破口,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快自然资本的迅速增值,同时要以传统工业的绿色化改造为重点,激活传统产业的绿色产品需求,实现清洁高效生产。
3.建立健全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的制度保障。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尤其要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要抓紧制定、修改和完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清洁生产与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指导意见;要有政绩观的刚性约束,将绿水青山作为干部考核的必要条件;要有环境治理的刚性约束,对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企业,坚决处理,决不重错轻罚。
4.不断优化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能力。绿色发展的核心是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和利用效率,其中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是提高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关键。当前,在推进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进程中,要进一步深化资源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破除各种障碍,通过综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多种经济杠杆,不断提升北部湾城市群的绿色投入能力、绿色支撑能力、绿色评估能力和绿色保障能力等,最终实现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
(三)基本原则
新时代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需要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立足省情区情、因地制宜原则。北部湾城市群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城市群,拥有独特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因此,在制定发展规划和激励政策时,决不能简单照搬套用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3],要立足于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精准施策。粤桂琼三省(区)各自优势不同,应当统筹互补发展,具体来说,广西沿海沿边沿江,区位优势显著,适宜发展通道经济;广东毗邻港澳,对外开放程度高,高端制造业、服务业全国领先;海南是中国最大的自贸港,旅游和生态优势显著,产业布局的重点应是旅游和商贸等。
2.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新时代北部湾城市群应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政府于制定发展规划、提供激励政策、维护发展秩序等公共政策领域中。其余的应当交给企业和市场,要充分发挥各类机制对市场主体的调节作用,进一步深化绿色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激发要素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为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3.坚持创新驱动、生态优先原则。创新发展是城市群绿色发展的灵魂和动力源泉。在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趋紧的今天,北部湾城市群只有走绿色发展之路,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必须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通过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打通产业与绿色技术之间的阻隔,建立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管理模式和调控机制,加速生产过程的绿色化、智能化和可再生循环进程,为绿色发展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最终达到节能、降耗、减排、治污的发展目的。
4.跨行政区域合作、协同推进原则。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需要广西、广东、海南三省(区)的共同努力,任何一方推诿懈怠都无法取得实效。新时代北部湾城市群要实现绿色发展,就要打破行政壁垒,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北部湾城市群内部经济社会交往的层次、频率和多样性,在协同并进中实现更好的社会分工,一方面用人之长,补己之短,另一方面也发挥自己之长,补他人之短,整体提升北部湾城市群的能级水平。
二、新时代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的实践策略
北部灣城市群要实现自身绿色发展,就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
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把生态文明“八个坚持”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让绿色发展理念成为全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1.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确保北部湾生态资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全面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具体包括搞好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健全生态文明决策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贯穿和深刻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健全生态文明评价制度;健全生态文明管理制度,完善自然资源监管,着力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依法依规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健全生态文明考核制度,将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环境保护成效的指标纳入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指标考核权重。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以及美丽乡村保卫战,注重将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建立全过程、多层级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顺应绿色发展新趋势新要求,统筹推进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要从根本上实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牢牢抓住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这一主线,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全过程,推动实现保护与治理并重、建设与绿色同步、经济与生态协调的良性发展格局。针对当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盲目扩张、生态恶化以及人地矛盾尖锐等问题,要坚持走以产兴城、以城带产、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应重视解决当前北部湾各市在推进城市治理和城市更新过程中出现的大修大建、模式单一以及环境恶化等问题,顺应现代城市发展“宜居宜业宜游”等新理念新趋势,推进绿色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绿色品质,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3.强化绿色考评,引导各级党政干部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强化绿色考评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交汇点,这就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加强“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色政绩观,把绿色指标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核心标准。北部湾城市群要精准对接中央要求,督促桂粤琼三省(区)各市县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实行分类考核,尽快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在考核共性指标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功能区各有侧重。以中心城市为基础框架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确定自然资源资产控制目标,定期对领导干部任内进行自然资源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离任或退休的,要进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4.倡导绿色生活理念,以绿色消费促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理念,体现了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的绿色发展观,对于推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北部湾城市群内各城市要根据本地实际灵活制定《绿色生活文明公约》,倡导绿色生活理念,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具体而言,党政机关要率先垂范,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提高政府采购中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的比重;鼓励企业加强绿色管理,实施绿色生产,为消费者提供绿色产品;倡导社会公众在消费时尽量选择那些具有绿色产品标识的产品。
(二)坚持创新驱动,形成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的关键支撑
科技创新是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利器,在科学治污和产业革新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开展重点领域的科技攻关,实现弯道超车,推动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由长期“跟跑”向生态产业全国“领跑”转变。
1.创新人才引进,夯实绿色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人才是实现创新驱动的“第一资源”。城市群内应积极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尽快搭建科技人才尤其是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方面的高层次紧缺型科技人才共享平台,建立创新人才合作培养机制和科研成果共享交流机制,有效整合科研资源和技术力量,增强创新实力。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全方位考虑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服务配套、职称晋升、科研激励等方面问题,激发科研创新活力。此外,应借助“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东盟合作平台,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人才的国际化交流,拓宽人才流动渠道与空间。
2.集聚高端创新要素,营造优良创新环境和绿色发展氛围。要依托北部湾城市群内国家级自贸港、自贸区、开发区、高新区等区位优势,集聚高端创新要素,联合打造绿色创新产业链条,开辟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申报和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国家绿色园区,加入国家新区绿色发展联盟,重点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发挥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整治,通过技术标准、排污税费、治污补贴等政策工具,激发企业对绿色技术的应用需求,引导企业自发地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领域加大投入。通过联合出资、项目合作、资源互补、技术支持等多种方式,促进产业跨行政区转移,深化区域产业分工协作。
3.加强绿色创新政策引导,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要始终以绿色新政为抓手,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重点培育城市群内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和示范企业,挥绿色技术创新市场化示范效应。通过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优惠措施,鼓励中小企业从事可再生能源、节能服务、水资源管理、污染物防治和废弃物管理等绿色生产领域。坚持绿色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产业发展有机统一,推动绿色技术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深度融合。在绿色创新政策制定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政策出台的普适性、时效性和持续性等问题,完善科技创新政策评估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搭建涵盖科技研究开发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平台。
(三)创新城市群治理模式,增强群内城市合作效率
城市群内协同治理模式,可以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跨区域治理的困境,实现城市群内绿色区域治理的空间联动。
1.“多规合一”重塑城市群空间格局,统一高效配置各类资源。统筹推进桂粤琼三省(区)“多规合一”编制工作,借鉴海南省做法,可分别成立广西、广东两省(区)规划委员会,定期协商,相互取长补短,确保三省(区)“多规合一”改革同步进行。适时启动三省(区)总体规划监测督查平台和“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向社会精准提供“一张蓝图”等数据服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分析“三张蓝图”的有序衔接和协调统一问题,检查评估三省(区)总体规划之间是否存在“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建设用地、林地”等彼此冲突问题。探索通过空间调整、土地置换等方式化解各类用地矛盾,探索建立北部湾城市群跨省域“多规合一”统筹机制,加强三省(区)总体规划对接,统一规划城市群“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最大限度避免资源浪费。
2.构建生态环保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城市间生态共建和环境共治。联防联控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要尽快搭建北部湾城市群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水污染联合防治机制、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联防联控机制等环境治理框架,推动实现北部灣城市群生态治理与环境保护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和统一防治。在已有合作基础上创新治理模式,进一步建立北部湾城市群环境信息共享互通机制、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海洋生态联合执法监督机制、重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响应机制,以及环境风险定期研判会商机制等,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认真吸取新冠肺炎疫情经验教训,构建和完善重大疫情医疗废水废物分类处置机制、生活垃圾安全转运机制、病毒消杀与环境监测统筹机制,以及输入性疫情协查联动机制等,确保科学防疫,精准施策。
3.建立更高层级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城市间协作配合与交流互动。粤桂琼三省(区)人民政府是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抓好贯彻落实。加快北部湾城市群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将区域合作纳入法治轨道,明确各省(区)市发展定位及相应的职责、运行规范等,避免“一任领导一套规划”现象。建立健全桂粤琼三地干部交流制度,深化区域合作共识,破除本位思想。应借鉴长三角地区城市群先进经验,尽快建立北部湾城市群三省(区)主要领导常态化决策机制,推动交通、能源、旅游、环保等专项合作。争取获得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派驻更高级别官员成立北部湾城市群一体化领导小组,更大范围内调配行政和人事资源,推动城市群经济社会深度融合。
(四)推动融合发展,构建现代绿色经济体系
北部湾城市群要推进融合发展,实现绿色发展就要构建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现代绿色经济体系,促进城市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推动临港工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存量产业绿色化转型。针对当前北部湾主要港口城市主导产业同构化严重的问题,应牢牢抓住重化工产业“绿色化”转型这一关键,坚持炼化一体化、生产精细化、物料循环化、产品高端化和产业园区化发展方向,推动传统化工产业集约化、高端化、精细化发展。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要求,依法依规推动城市群内高污染、高耗能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制定《北部湾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根据城市群内各市(县)资源禀赋,合理确定产业准入门槛,加快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步伐。充分发挥资源、区位、产业等比较优势,推进北部湾各主要城市进行产业重新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2.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打造北部湾滨海旅游带。加快北部湾城市群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严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统筹规划生产性服务集聚区、流通服务集聚区、消费服务集聚区以及特色优势服务产业集聚区等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实施分类建设、分区运营和统一管理的发展模式。将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纳入北部湾城市群“多规合一”总体规划框架,推动现代服务业在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湛江、茂名、海口等主要城市形成跨行政区域产业集群。
3.培育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打造绿色农业产业集群。科学发展“稻+”绿色高质高效种养模式,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集群。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模式,加快推进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发展。重点打造蔬菜产业带,巩固和提升北部湾城市群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优质“菜篮子”地位。积极推进科技与农业深度融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支持麻章、雷州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国家级试点和国家级先导区,建设雷州半岛热带亚热带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一批高水平专业性或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和农业应用研究示范基地。
4.培育壮大新经济新动能,积极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密切关注和研究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最新发展趋势和动向。支持北部湾核心城市推动传统优势制造业有序开展智能化改造,实施“工业企业全面入云”战略,打造北部湾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企业依托平台加快综合管控智能化,促进信息资源集成共享和高效利用。探索和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和鼓励总部经济、平台经济、流量经济、分享经济、创意经济和体验经济等加快发展。以现代特色农林业示范区为载体,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空间信息、智能装备等高新技术对糖料蔗生产、特色果业、蔬菜种植、畜牧养殖、林木等重点特色领域进行全方位信息采集,探索现代农业生产实时监控、精准管理、远程控制和智能决策。
(五)加快城市群内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区域互联互通
互联互通是实现城市群内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环节,对实现城市群绿色发展、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完善开放空间格局有着战略意义。北部湾城市群绿色发展要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的先导作用,提升不同交通模式之间互联互通能力,实现跨区域融合发展。
1.打造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提升城市群内外联通水平。多方联动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升北部湾城市群与成渝、黔中、滇中、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东盟十国等互联互通水平,尽快形成以海铁联运为主干线,公海联运、跨境公路运输、跨境铁路运输等为支线的多式联运体系。以南宁、海口、湛江等中心城市为支点,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普通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持续完善北部湾城市群“两横两纵一环”综合交通网络,加快实现城市群内主要城市2小时联动圈、邻近城市间1小时经济圈。以增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和协调为重点,加速推进城市群内重大交通设施布局建设,构建北部湾陆海联运、空铁联运等有机结合的联运服务模式和物流大通道。
2.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清洁能源供给水平。顺应国家调整和优化能源产业结构、消费结构新形势,积极构建以核电为主体,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和天然气发电等为依托的新能源供给网络体系,巩固提升北部湾城市群清洁能源供给水平。积极推进与东盟国家就煤炭、油气、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资源的勘探开发合作,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合作,探索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率先在城管、环卫、景区、公交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出台优惠税收政策和服务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电动车。
3.推进农村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美丽乡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协调北部湾城市群主要城市财政支出规模和分配方向,重点加强对农村供水设施、排水设施、林业设施等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针对当前农村土地利用碎片化、无序化、低效化难题,将土地综合整治纳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范畴,摆脱以往行政壁垒的限制,探索北部湾全域农地整治的新路,推动农业生态系统与农业经济系统的深度融合。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营造绿色宜居氛围,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加强饮水、污水管网、垃圾分类、生态景观、村内道路、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良性互动和融合发展。
4.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打造中国—东盟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桂粤琼三省(区)人民政府联合制定《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3年)》,明确各自阶段性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途径。北部湾中心城市要加快布局形成“物联、数联、众联”三位一体的基础设施联动格局,提升数字化运营服务能力。实施“宽带城市群”工程,积极组织南宁、湛江、海口等北部湾中心城市申报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推进百兆光纤进农村等示范工程,探索建设千兆光网城市,两年内实现第四代移動通信(4G)网络在各乡镇100%深度覆盖,以及热点区域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WLAN)全覆盖。以新一代通信技术为支撑,尽快搭建北部湾城市群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物流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跨城市、跨部门应急、公安、交通、消防、国土、户籍、物流、出入境等各类数据全面对接和互联共享,持续推动北部湾同城化、一体化进程。
5.顺应新冠肺炎疫情下国民经济提质增速新趋势,推动城市群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新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密切关注国家对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顶层设计方案,明确下一步发展目标、配套政策和重点倾斜领域。积极争取国家级试点城市资格,充分利用优惠的财税金融政策,鼓励支持主营业务涉及新型基础设施核心技术研发的企业落户城市,共同开展前沿性研究。设立新型基础设施技术开发与应用联合实验室,培养科研专项人才,完善和延伸新型基础设施产业链。推动新基建要素与传统基建设施深度融合,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定制化的自主运行、维护与监管,促进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转型,实现原有基础设施总体水平新跨越。
(六)培养国际化视野,构建绿色开放型经济。北部湾城市群发展的潜力在“海”,如何扩大开放合作对接先进生产力和拓展发展新空间是城市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要实施全面开放合作战略,利用沿海区位优势凝聚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推动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1.探索建立向海经济新模式,打造蓝色海湾城市群。加快优化南部海洋经济圈,进一步拓展蓝色发展空间。积极发展数字海洋经济,培育壮大海洋生物、海洋科技、海洋文化创意、海洋旅游、海洋公共服务等新兴海洋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充分利用“蛟龙探海”“雪龙探极”等重大工程项目成果平台,推进深海矿业、深海装备制造、深海生物等产业化探索。继续推进北海、湛江两地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试点建设,探索海洋资源保护开发新路径和海洋综合管理新模式,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示范借鉴。加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编制发布北部湾海洋经济地图。
2.优化沿海港口布局,打造立体开放战略支点。加快组建“北部湾港口发展联盟”,加快推动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与湛江港集团、茂名港集团、海南港航之间的战略合作,对外统一揽货、统一宣传、统一服务流程与质量标准,对内突出比较优势开展良性竞争,增强面对国内外货主的综合吸引力和谈判筹码。硬件方面,不断提升北部湾各港口基础设施和集疏运系统水平,加速筹建北部湾航运交易所,调整优化中国—东盟国家主要港口班轮航线及航运服务,提升航运资源配置效率。
3.巧借“一带一路”东风,打造中国—东盟国际产能合作新平台。推进中国—东盟在新一代通信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生物制药、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领域更高层次对接。积极寻求与国际标准化机构和组织合作,提高我国技术话语权。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投资与商务峰会、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等国际会展平台作用,不断加强与东盟国家人文交流,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抓住当前全球抗疫有利契机,将抗疫合作纳入到“一带一路”建设范畴,深化多边在医疗物资、防护设备、药品生产、物资储备、疫苗研发、医疗资源调动、临床应对等方面合作,将“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健康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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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莫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