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志強
只要距離美國大投票日(11月3日)愈近,只要共和黨候選人特朗普總統的民意支持率,繼續落後民主黨候選人拜恩,台海兩岸之間的戰雲就會愈密佈,再加上美國特朗普政府的刻意操弄,如果中國軍方太過強烈反應,就只會愈搞愈大,不是大打,就是小打,美國和中國一旦為台灣開打,由於美國人民的民族主義情緒必然會隨之高漲,特朗普便可以“成功催票,安全連莊”。
前 言
正當美國國務次卿克拉克以出席前台灣領導人李登輝葬禮的名義訪問台灣之際,至少37架次的中國大陸戰機,於9月17日、18日多次穿越台灣“海峽中線”,逼近到台北市不到20分鐘機程的地域,令台灣軍方不得不派出戰機攔截。台灣機員在以無線電和大陸機員對話並提醒對方時,大陸機員表示:“根本沒有海峽中線”。
21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記者會,外媒記者問及此事:“中方對海峽中線的最新立場是什麼?”汪文斌回答:“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存在所謂‘海峽中線。”
中國國防部發言人譚克非其後在記者會上重申,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解放軍在台海地區組織實兵演練,展現的是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決心和能力,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他強調,如果“台獨”分裂勢力膽敢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解放軍必將不惜一切代價,堅決予以挫敗。
12門徒確實觸犯偷渡罪
其實,就法律來說,這類事件的核心問題,就是一個“國際法”或“區域衝突法”中,不同法律區域的(司法)管轄權問題。
以最近被虐稱為“十二門徒”的12位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水域(香港法律區域)出發,經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域(大陸/內地法律區域),企圖抵達台灣當局水域(台灣法律區域)的東沙島,涉嫌觸犯“偷渡罪”的嫌犯,他們的行為一度被香港不少“黃絲”和“親黃絲”的專家、學者、律師、政客宣稱為“沒有犯罪”,因為香港和中國內地同屬“一國”云云,充分反映出不少低智香港人“大放厥詞”的一貫傳統。
其實,只要不遵守法定程序(通過法定通關人員把守和檢查的關口),自一個法律區域移動到另一個法律區域,本身就可能觸犯“偷渡罪”。“偷渡罪”大多數發生在不同國家之間,但也可以發生在一國之內。
例如,台灣的“靖蘆”(大陸非法移民拘留中心)自1987年解除戒嚴後不久成立以來,一直就有數以百計的中國大陸偷渡客被留置在裡面,然後按照兩岸當局簽署的《金門協議》,通過行政手段,一批又一批地遣返中國大陸。如果這些“黃絲”向台灣當局要求“放人”,蔡英文政府的官員一定會視這些人是“痴線份子”。
1997年以前的港英政府,對數以萬計自中國內地偷渡到香港的中國內地居民,也是先由香港警察押解到各個“羈留中心”扣留一段日子,再以行政手段遣返中國內地。
其實,如果這些天天在鼓吹憎恨中國內地人士的“黃絲”或“親黃絲”人士的所謂“一國之內無偷渡”的說法成立,香港當局無法將偷渡入境人士拘留和遣返中國內地,相信不到一個月之內,數以百萬計中國內地湧入,香港就必然陸沉。
台灣海峽中線和航空警戒區
以“一個中國”(大屋頂模型)的角度來看,“台灣海峽中線”(簡稱台海中線、海峽中線)是《美台共同防禦條約》(正式名稱是《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共同防禦條約》(Mutual Defense 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方面稱之為“美蔣共同防禦條約”)的一項“附加產物”。
《美台共同防禦條約》,是遷台之後的“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國政府”於1954年12月3日簽訂的,以軍事為基礎,也包含政治、經濟、社會等等方面的合作條約。不過,由於1979年1月1日,美國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建交三原則”(斷交、廢約、撤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建交,已經按照該條約的第十條規定,正式通知台灣當局,《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將於台灣時間1980年1月1日終止。
不久之後,美國國會以高票通過《台灣關係法》,沿用該條約的大部份內容,讓美國繼續和台灣維持“半官方”、“準官方”、“非官方”的各種關係。
“台灣海峽中線”,是台灣海峽的一條無形的假想界線,從北緯27度、東經120度─北緯23度、東經118至北緯23度17分、東經117度51分,與“上海飛航情報區”及“台北飛航情報區”之分界線大致重疊,為一條自東北往西南走向的圓弧形。
這條假想界線絕大部分處於公海,亦非兩岸各自主張的領土範圍,據稱最初是一條由美國方面建議劃定的“假想界線”,目的是禁止台灣方面突然“反攻大陸”,進而引發新的世界大戰。
不管如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方面,從來都未承認過“海峽中線”的存在,只是過去長期以來,避免以軍機、軍艦或其他負載器,穿越這條假想界線而已,故此,此條假想界線最多只是規避台灣海峽爆發大規模軍事衝突的一項默契而已。
有關資料指出,美國軍方出於控制軍事衝突的考慮,於1954年12月2日,由當時的駐台美軍第十三航空特遣隊(Air Task Force, 13 Provisiona)司令小班傑明·戴維斯空軍准將(Benjamin Davis Jr.)對美軍所下的指令:只要中國人民解放軍之機、艦越過海峽中線,而且判明具有敵意的話,協防台灣的美軍戰鬥機即可迎戰開火。所以,這條界線又稱為“戴維斯線”(Davis Line)。
1995-96年“臺海導彈危機”發生,美國海軍第七艦隊經過台灣海峽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軍機曾經數次飛越“台灣海峽中線”。“台海導彈危機”結束後,除向金門、馬祖運輸物資補給的軍機和軍艦外,海峽兩岸的軍機與軍艦都保持默契,互不穿越“海峽中線”,以避免引發軍事衝突。
但是,2016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軍軍機,開始頻繁通過台灣海峽繞島巡航。航空母艦遼寧號也曾數次繞島操練,但並未試過逼近台灣本島。
2019年3月3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兩架殲11型戰機,自1996年以來首次飛越台海中線。9月17日、18日,便出現本文“前言”裡所提及的火爆場面。
換言之,中國軍機確實有挑釁即使被視為“地方政府”的台灣當局的“管轄權”,故此,如果日後再發生過界案例,大陸軍機馬上被台灣軍方的導彈打下來,一點都不出奇。至於擦槍走火之後,跟著是大打還是小打,就要視當時兩岸最高領導人的決策而定。
總 結
從法律上來看,中國大陸方面沒有錯,因為中國方面的確從來都沒有承認過這條假想中的“海峽中線”。不過,從政治和軍事上來看,單方面打破海峽兩岸多年的和平默契,就一定要責任自負。
從策略上來看,中國大陸方面企圖嚇阻台灣當局進一步邁向“台獨”,亦即“美國和中華民國復交”或“重返聯合國”,就目前的各方反應來看,根本作用不大,還隨時會中了美國特朗普政府的“奸計”。因為,只要距離美國大投票日(11月3日)愈近,只要共和黨候選人特朗普總統的民意支持率,繼續落後民主黨候選人拜恩,台海兩岸之間的戰雲就會愈密佈,再加上美國特朗普政府的刻意操弄,如果中國軍方太過強烈反應,就只會愈搞愈大,不是大打,就是小打,美國和中國一旦為台灣開打,由於美國人民的民族主義情緒必然會隨之高漲,特朗普便可以“成功催票,安全連莊”。
總而言之,目前美國特朗普政府正有意無意地在打“台灣牌”,台灣的蔡英文政府根本連說No(不)的權力都沒有,再加上兩岸關係的適度緊張,其實對民進黨未來的地方選舉選情比較有利,蔡英文政府就更加要蓄意逢迎美國,加入美國領導的“反中”隊伍的最前列。“別人的囝仔死不完”,一旦台海兩岸發生大規模或小規模的軍事衝突,反正都是“死道友不死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