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土壤污染,急需我国加强对土壤环境的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立评估体系标准,促进土壤环境良性发展。本文分别从土壤风险评估的现状、局限性及未来发展几方面重点阐述。
关键词:污染场地;土壤;风险评估;发展
中图分类号:X8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20)09-0-01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20.09.137
Limitations and development of soil risk assessment for contaminated sites in China
Yan Yifan
(China Design Group Co.,Ltd.,Nanjing Jiangsu 210000,China)
Abstract:In view of soil pollution, it is urgent for China to strengthen the investigation and monitoring of soil environment and risk assessment, improve the soi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network,establish evaluation system standards,and promote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soil environment.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limitations and future development of soil risk assessment.
Key words:Contaminated site;Soil;Risk assessment;Development
污染场地主要是指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其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有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筛选值的疑似污染地块。随着我国工业产业化的加快,污染场地数量迅猛递增,且污染种类多样,污染程度复杂,污染场地的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技术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污染场地土壤风险评估的局限与发展进行重点研究。
1 我国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的现状
风险评估主要包括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风险控制值计算等过程,通过风险评估判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造成的人体健康风险是否超过可接受水平,并计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控制值。2000年,北京市环科院主持完成国内第一个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即《北京化工集团七厂及北京市第一建筑构件厂等用地性质改变的环境风险调查与分析》,首次引入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开展场地土壤砷和汞污染风险评估及修复目标值推导;2004年姜林等人在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北京化工厂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等国内实践的基础上,编写了国内首部场地调查与评估专业书籍《场地环境评价指南》,从技术上将污染场地风险管理过程划分为污染识别、污染确认和风险评估与治理修复三个阶段,提出了“场地”和“场地风险评价”术语,该著作对我国早期开展污染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具有重要指导意义。2019年12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替代《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这是我国针对风险评估发布的最新技术规范。
2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的局限性
2.1 指南导则的技术缺陷
尽管我国土壤相关技术导则陆续出台,但基础研究比较薄弱,参数与评估模型多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从而也就造成了我国土壤风险评估的技术局限性。例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污染物性质参数推荐值大量就是借鉴国外的技术参数。其中,附录B部分,表B.1部分污染物的毒性参数和表B.2部分污染物的理化性质参数,大量数据来源于美国环保局“化学品性质参数估算工具包”“废水处理模型”“区域筛选值总表”污染物毒性数据、“临时性同行审定毒性数据”“美国环保局综合风险信息系统”等。针对我国污染场地土壤风险评估的相关参数需要我国进行大量的基础调查研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人群暴露参数资料库。
2.2 评估参数的不完整
当前,针对我国风险评估参数的选择,原则上选择《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所规定的参数,主要包括污染物的致癌、非致癌等毒理学参数、污染物的理化性质参数、土壤污染物浓度水平、人群的暴露周期频率、暴露途径、土壤风险控制值等。技术导则未做规定的,可引用国际上权威机构发布的具有较高认可度的数据库中的参数,或参照国家或地方权威部门发布的数据,并明确说明数据来源及选择依据。对于污染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性质参数,应通过水文地质调查、室内土工试验等方式获取实测数据。但当前我国颁布的风险评估导则,评估参数的完整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因污染物的毒理学和理化性质参数的缺乏而使风险评估无法继续开展。
2.3 评估机构的水平差距
当前,从事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的单位一般是第三方環境检测机构、环评单位、生态修复企业以及从事土壤研究的科研院所,且目前国家对从事风险评估的第三方机构没有资质要求,这就导致目前国内土壤风险评估的技术水平良莠不齐。在评估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管理者及从业技术人员对风险评价涉及的多种概念理解不透彻,只会一味地机械套用导则推荐的公式和参数,不结合场地实际情况来推算修复目标值的情况,从而出现过度修复的情况,导致经济的巨大浪费。
3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的发展
3.1 完善风险评估体系
目前,我国颁布的各类国家及地方技术导则基本能够满足污染场地的风险评估需求,但针对一些大型复杂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就显得捉襟见肘。为此,我国建立完善的土壤风险评估体系日益重要。首先,根据发达国家开拓的技术领域,可重点填补基于污染物人体可给性、生物有效性的风险评估方法,基于多证据的场地土壤恢复性有机物风险评估方法,土壤-生态-地下水一体化的层次多证据风险评估方法,概率风险评估技术等多层次、精细化的风险评估。
3.2 结合国情发展风险评估技术
早期,由于我国土壤研究基础薄弱,大多引进发达国家的风险评估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未来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开展基于土壤污染物形态、生物有效性等方面的精细化风险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首先,结合我国地域特征、人口特点、人群暴露特点和土地利用方式等,开展基础数据研究,将暴露参数、毒理参数等本土化,制定适合我国的风险评估技术参数和模型。其次,基于我国从业的实际国情,研究制定基于不同形态的土壤污染物风险筛选值和修复目标值,以解决目前风险评估结果过于保守,从而过度修复的问题。
3.3 明确风险评估在土壤修复中的作用
随着土壤修复项目的大量涌入,风险评估工作在我国的污染场地修复中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国家应重视风险评估在土壤修复中的作用,提升其行业地位。第一,借助风险评估,各地污染场地修复工作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第二,借助风险评估,可以将地方环境保护、经济实力和土地开发规划等各项客观因素综合起来,有助于下一步修复工作的开展;第三,借助风险评估,可以保障在人居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污染场地的再开发利用;第四,借助风险评估,可以合理制定修复目标值,避免过度修复和经济的浪费。
4 小结
未来,我国需进一步完善我国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及风险评估工作的系统化和标准化。我国不仅要加大与土壤风险评估工作成熟地区的交流合作,更应投入大批人力、物力、财力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数据库及模型标准,以提升我国土壤环境风险评估领域的水平,促进土壤环境监测评价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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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0-07-11
作者简介:闫一凡(1989-),女,汉族,博士,工程师,研究方向为场地环境调查,土壤污染修复,风险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