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艺颖 陈如意 王朝 王逍 谢军
摘 要: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针对资源的消耗需求也越来越大,而矿产资源正是其中最主要的资源,但随着矿产的开采,对矿山周边的环境却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不良影响。资源开采对于矿山的影响不仅仅在于环境污染,同时还会影响到矿山的地质结构从而引起各种地质灾害,因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便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本文便针对矿山(主要为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关的治理策略。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一、污染废物的处理
(一)固体污染物的治理
在矿产开采阶段,多数固体污染物会跟着矿产一起产出,而对于这些固体污染物常常未能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理便随意堆放或随意处置。所以,对于这类污染物必须要从根本上进行治理。第一,需要引进更加先进环保的设备,以及采矿技术工艺和监管理念,提高矿产开采过程中的技术水平,从而降低污染物的产出量,或是避免固体污染物的产生。第二,需要改进采矿作业的过程,包括采矿工艺流程和过程监管,对矿区的地质情况和环境情况进行勘查分析,选择最为契合矿山当前条件的技术手段,尤其是煤矿开采中的薄煤层开采作业,施工难度较高,在开采过程中也会产生更多的固体污染物,所以在实际开采过程中,需要全面勘查矿区地质结构,通过先进的设备与工艺最大程度上降低固体污染物的产出。
但根据矿山开采的实际情况来看,若想做到固体污染物的零产出仍然十分困难,所以还需要将目光放在污染物的处理上。第一,在废矿等固体污染物的堆放上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在确定好堆放位置和运输规划后还需要保证堆放位置能够尽量远离人员休息区域;第二,废矿在堆放完毕后也需要进行一定的善后处理,如对废矿喷涂保护层或铺设保护网,能够有效避免废矿风化导致的污染物游散对环境带来的影响;第三,在污染物堆放区域周边种植植物,通过植物来保持土壤和改善环境,避免废矿等固体污染物所造成的不良现象。
(二)污染废水的治理
在矿山开采作业时,不可避免地会应用水,所以废水的产生也十分常见。针对废水的治理来说,与固体污染物的治理方向存在一定差异,由于固体污染物的利用率较低,因此需要尽量降低固体污染物的生成,但废水却仍有一定的利用价值,所以对废水进行再次利用不仅能降低环境污染,同时还能提高利用率,降低成本。第一,需要在开采工艺上进行改善,如洗煤和采掘方面,引进先进的设备来降低水资源的消耗;第二,在矿区建设水循环系统,对采掘作业中产生的废水进行过滤,再将过滤后的废水引入水循环体系中再次利用。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同时还能够避免废水的不合理排放对矿山土壤及周边水资源带来的污染,降低对于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第三,加强对采矿废水的认知,采矿废水中含有多种有毒物质和重金属元素,但部分物质却也能进行合理利用,所以可以对废水进行再回收,进一步提高采矿废水的利用价值,也能够更好的避免废水的排放问题。
(三)污染气体的治理
在采矿作业中,污染气体也会对矿山的空气带来严重污染,但当下并没有有效且成本合理的治理方法,尤其是矿山位置常常处于山区,若利用过滤的方式来过滤污染气体,不仅设备和工艺成本较高,同时山区的交通条件也会使得设备运输成本大大增加。除此之外,气体过滤的方式还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水的污染同样严重,因此当前针对采矿中产生的污染气体仍然只能进行脱硫处理,气体中的其他物质难以进行消除或中和。基于此,针对污染气体则只能从根源上减少气体产出,矿产采掘中尽量减少炸药的使用,并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避免选择消耗柴油的设备,最大程度上降低污染气体的排放[1]。
二、完善法律制度,提高采矿规范性
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法》,提高矿山开采作业的管束力,进而避免开采作业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所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并参考发达国家对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及整治办法,并结合我国的矿山开采产业的现状来完善法律法规。需要在原本的法律条例下结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水土保持法》等内容来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法》,进一步落实“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提高矿山开采企业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同时,完善矿山环境监察评价机制和环境恢复治理保障金机制等,并进一步落实,设定好矿山地质环境的质量评断标准,定期进行环境质量评定工作,并发布环境评定的结果。同时,还要在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障金的同时进行征税,其利息可以用于环境恢复治理。除此之外,还需要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补偿机制,设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礦山开采企业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提高其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和认知,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能够进一步落实[2]。
三、改进监管模式
第一,实施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国土部门、环保部门、林业部门、水利部门的职责与作用,并做好职责的合理分化,协同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全面整治矿山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并改善监督管理体系;第二,对矿山作业实施全过程监管,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充分渗透到矿产开采作业的各个流程中,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第三,实施动态化的巡查,对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制度、环境保护方案的落实、矿山地质恢复与治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重点巡查,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第四,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构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并利用这一系统来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间的沟通,保证相关的环保制度能够充分落实,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和环保部门及时了解矿山开采作业的具体情况,为环保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结束语:
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和治理绝非一日之功,是需要长期践行的一项工程,同时也不能单单依赖政府部门的政策来实现,而是需要各种社会力量的共同作用以及矿山开采企业的环保意识,才能够实现矿山地质环境的全面恢复。
参考文献
[1] 刘鹏.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J]. 世界有色金属,2019(07):203-204.
[2] 郝小林.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思考分析[J]. 世界有色金属,2019(11):21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