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岩
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进步、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在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善于创造、利用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并从中获利的重要条件。本文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出发,对如何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专利;行政执法;知识产权
引言
我国加入WTO以后,各地方政府、各地方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纠纷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妥善处理这些案件,正确引导舆论,对改善我国政府的国际形象和提高我国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1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1.1是保障专利制度健康有序运行的迫切需要
专利制度的直接功能,是国家通过承诺对专利权进行有效保护来换取专利信息的公开。对依法审批授予的专利权,政府应当承担一定的保护职责。这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也是保障专利制度有效运行的基本需要。一方面,专利侵权发现难。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专利信息的传播越来越快捷、广泛,侵权假冒产品的制造水平越来越高、扩散速度越来越快,权利人本人有时很难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另一方面,专利维权难。相比于有形财产,专利权作为一种法律创设的权利,具有公开性、无形性、可复制性的特點,侵权证据难以收集,权利极易受到侵害。从这个意义上讲,相比有形财产权,专利权对行政保护有着更大的需求。调查反映,30%的专利权人遭遇过侵权纠纷,但其中仅10%的权利人采取了维权措施。在这种情况下,仅靠不告不理的司法方式无法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专利行政执法可以主动查处、高效查处,优势明显,是保障专利制度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手段。
1.2是维护公共利益的有力工具
大量研究表明,专利保护强度与外商投资规模之间存在较高的正向关系。完善的专利保护制度是吸引外商投资、优化商业竞争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研究报告指出,专利保护强度每增加1%,将会使外商直接投资增加2.8%。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加强专利保护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间有着密切联系。我国已提出在2020年进人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创新型国家的建成需要激发市场创新主体的参与热情。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权利人的创新动力无从谈起,创新型国家建设也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不仅是维护权利人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更是维护公共利益、促进创新发展的有力工具。
1.3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转变政府智能的客观要求
我国加速创新发展步伐,必须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引领和支撑创新的功能,全面提高专利制度保护创新的效率,积极抢占全球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同时,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尽快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保护专利权,就是保护技术创新,就是保护先进生产力。专利行政执法是专利保护的两条法定途径之一。只有专利行政执法到位了,专利权人的创新活力才能充分激发,形成保护、创新、发展的良性循环,提升科技创新的效率,促进我国经济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实现经济的提质、增效、升级。
1.4是全球专利制度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加强行政保护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在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产业发展方面的共同选择。英国、墨西哥、菲律宾等国都赋予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包括调查、处罚专利侵权行为,颁布停止专利侵权的禁令,扣押、没收、处置侵权产品,就损害赔偿额作出决定。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海关可以提供禁令救济,有的国家和地区的海关还可以追踪海关外商品集散地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权力。我国香港地区的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人员有数百人,他们在整个香港地区都有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货物的职责。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开展的“337”调查也是一种行政执法。
2新形势下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2.1支持和鼓励组建知识产权自律性、维权性的组织
在行业内部逐步建立起自觉尊重他人权利,善于规避他人权利,有效维护自身权利的长效机制。要把政府的积极性和企业的积极性紧密结合起来。作为政府部门,要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同时要支持、发展企业的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企业发生侵权的情况各不相同。一部分人确实是恶意侵权,但也有一部分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由于信息不畅,自以为自主开发的技术成果实际是在他人的权利之下,造成善意侵权。所以,通过这类企业自律性组织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保护,逐步提升企业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尊重他人权利,善于规避他人的权利和维护自身的权利。现在,中国知识产权(专利)保护协会的成立,它应成为地方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一个桥梁和纽带,搭建一个为企业培训人员,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等方面的一个平台。同时,要进一步严格重大案件的报告制度,加强重大案例、特别是涉外知识产权案例上报、收集和研究工作,大幅度提高我国企业的诉求能力和应诉能力。这方面的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企业确实有侵犯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的现象。今后这一现象会逐渐减少,但不会很快杜绝,要有长期作战的准备。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对主要贸易伙伴、竞争对手技术发展趋势,对主要贸易伙伴国的法律以及有关国际规则了解不够深入,一旦外方提出权利诉求,我方就难以应对。从表面上看,我国企业总是侵外国企业的权,实际上,也有外国企业侵我国企业的权,而我国企业不善于利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诉求。所以,我们既要打击侵权假冒,又要保护有序发展。
2.2加强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以区域专利行政执法的协作,在全国形成若干个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圈,发挥行政执法的整体优势,整合执法资源,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以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为例,该局不仅参加泛珠三角九省(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还与各省区知识产权局创新专利行政执法标准统一化的新思路,开创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移送的新模式。执法队伍必须配齐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行政执法证》和省政府监制的《行政执法证》,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从而体现专利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2.3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的培养
对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集中进行专利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同时,还采取举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执法现场观摩、口头审理观摩、以及到广东、山东、深圳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目前,全国多数市州地知识产权局基本具备了独立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
2.4重点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及人才培养力度
利用“3.15”、“4.26”、“12.4”等开展普法宣传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同时,通过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假冒、冒充专利商品,提高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冒充商品进入流通环节,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始终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工作思路,做好专利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专利执法中,可以采取执法、宣传、教育三者相结合的形式,严格执法,宣传到位,教育耐心细致,执法人员不仅做好专利商品登记工作,而且不失时机的宣传《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取得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庄子昂.我国专利行政执法的发展困境及对策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1.
[2] 白雪.我国专利行政执法制度问题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