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海
摘 要: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评定,首先应进行评定项目的划分。划分时,应从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这样有利于从宏观上进行项目评定的规划,不至于在分期实施过程中,从低到高评定时出现层次、级别和归类上的混乱。质量评定时,应从低层到高层的顺序依次进行,这样可以从微观上按照施工工序和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把好施工质量关,由低层到高层逐级进行工程质量控制检验评定。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划分;质量
一、质量评定项目的划分
1、基本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一般可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系指能独立发挥作用或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的工程,通常是若干个分部工程完成后才能运行使用或发挥一种功能的工程。单位工程常常是一座独立建(构)筑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独立建(构)筑物中的部分或一个构成部分。
分部工程系指组成单位工程的各个部分。分部工程往往是建(构)筑物中的一个结构部位,或不能单独发挥一种功能的安装工程。
单元工程系指组成分部工程的、由一个或几个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可依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把建筑物划分为层、块、区、段等来确定。
2、项目划分原则
质量评定项目划分总的指导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正式颁布的标准、规定,水利工程是以水利行业标准为主,其他行业标准参考使用。如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划分;水工建筑安装工程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
(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枢纽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以每座独立的建筑工程或独立发挥作用的安装工程为单位工程。如厂房、管理房、生活房、办公房、溢洪道、土(石或混凝土)坝、进水闸、进(出)水池等建筑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电气、通讯等安装工程分别为单位工程。
渠道工程按渠道级别或工程建设期、段划分。以一条干(支)渠或同一建设期、段的渠道工程为单位工程,投资或工程量大的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单位工程。
堤坝工程按设计结构及施工部署划分。以堤坝身、堤坝岸防护、交叉连接建筑物等分别为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枢纽工程按设计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渠道工程和堤坝工程按设计及施工部署划分。
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枢纽工程按设计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划分。建筑工程以层、块、段为单元工程,安装工程以工种、工序等为单元工程。
渠道工程中的明渠(暗渠)开挖、填筑按施工部署划分,衬砌防渗(冲)工程按变形缝或结构缝划分,单元工程不宜大于100m。
堤坝工程按施工方法与施工进度划分。
(4)划分注意事项
①根据单元工程的概念,单元工程是项目划分的最基本也是最小的项目。一般来说,单元工程是不宜再往下划分的,不能再用子单元、分单元等名词来把单元工程再划分成更小的项目。
②顾名思义,分部工程是一个建(构)筑物的一个部位。根据设计结构、施工部署、工程量或投资的大小,可以分成若干个大小不同的部位。一个大部位也可以分成若干个小部位,这这时,大部位就叫做分部工程,小部位就叫做分分部工程,而不称作由若干个子分部工程组成父分部工程。
③单位工程通常是一座独立的建(构)筑物,是评优报优的基本单位,所以,对单位工程来说,在项目结构中,根据该单位工程(与其他单位工程相比较来说)在运行管理中发挥效益的程度、工程投资、工程量大小等来确定其质量评优报优权重的大小。
二、质量等级及优良品率
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分类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前,有必要了解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是如何分类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分有多种,这里仅介绍最常用的两种。
(1)按工程性质分类
按工程性质可分为:①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③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④电气通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⑤其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2)按项目划分分类
按项目划分可分为:①单元、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②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③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④单位或整体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
2、评定项目及内容
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等级仍按国家规定(国标)划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不合格单元工程的质量不予评定等级,所在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不予评定等级。
单元工程一般由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三部分组成。
保证项目是保证水利工程安全或使用功能的重要检验项目.无论质量等级评为合格优良,均必须全部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规范条文中用“必须”或“严禁”等词表达的都列入了保证项目,另外,一些有关材料的质量、性能、使用安全的项目也列入了保证项目。对于优良单元工程,保证项目应全部符合质量标准,且应有一定数量的重要子项目达到“优良”标准。
基本项目是保证水利工程安全全或使用性能的基本检验项目。一般在规范条文中使用“应”或“宜”等词表达,其检验子项目至少应基本符合规定的质量未准。基本项目的质量情况或等级分为“合格”及“优良”两级,在质的定性上用“基本符合”与“符合”来区别,并以此作为单元工程质量分等定级的条件之一。在量上用单位强度的保证率或离差系数的不同要求,以及用符合质量标准点数占总测点的百分率来区别。一般来说,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测点(处或件)数占总检测数70%以上的,该子项目为“合格”;在90%及以上的,该子项目为优良。在各个子项目质量均达到合格等级标准的基础上,若有50%及其以上的主要子项目达到优良,该单元工程的基本项目评为“优良”。
允许偏差项目是在单元工程施工工序过程中或工序完成后,实测检验时规定允许有一定偏差范围的项目。检验时,允许有少量抽检点的测量结果略超出允许偏差范围,并以其所占比例作为区分单元工程是“合格”还是“优良”等级的条件之一。
3、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1)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4)工程项目质量评定等级
合格: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优良: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单位工程优良,且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优良。
4、质量评定项目的优良品率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和申报优质工程项目时,优良品率的计算必须按项目划分层由低层到高层逐级进行。计算优良品率的前题是所有的单元工程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
评定项目的优良品率,首先从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的检验评定开始,这是评优工作的基础,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并且,参加现场检验评定工作的各方人员必须及时签定,避免事后人为作弊,形成伪造的单元工程质量等级检验评定资料,以确保单元工程质量等级检验评定资料的真实可靠性。
在单元工程质量等级检验评定工作完成的基础上,依次进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扩大单位工程的检验评定工作。一般可按如下公式直接计算。
(1)分部工程的单元工程优良品率
(2)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优良品率
三 质量评定程序及质量处理
1、质量评定程序
(1)单元工程
单元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应由施工企业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再由基层施工队质量检查人员复检,最后由施工企业质检科或技术负责人组织终检,最后由监理工程师核定。建设单位质检负责人(监理工程师)有监督、检查及否决权,可以随时进行抽查、核定。对于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以及重要部位或隐蔽的单元工程应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建设单位质检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员共同核定,重要部位或隐蔽工程的单元工程必要时还要请质理监督站核定。质量监督站可以随时进检查、抽样检险、核定,并有监督、检验及否决权。
(2)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定。由企业基层施工队质量检查人员初检,再由施工企业质检科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复检,最后由建设单位质检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审查核定。对于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以及重要部位或隐蔽的分部工程,必要时还要请质理监督站核定。质量监督站可以随时进检查、抽样检险、核定,并有监督、检验及否决权。
(3)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企业有关部门进行初检评定,并应将有评定资料提交建设单位(监理机构)审验复查,市水利质监站核验评定。
2、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处理
单元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规定时,应进行质量补强处理,甚至返工。经过质量处理的单元工程按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1)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过加固补强,并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能评为合格,不得评为优良。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建设(监理)單位认为能基本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的可不加固补强,或经过加固补强后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建设(监理)单位认为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能评为优良。
由于种种原因,某个单位工程施工工序已全部完成,但未按检验评定程序及时检验评定等级,又没有按要求进行单元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即缺乏质检资料的工程,可以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1)对于既没有质检资料又没有施工记录的单位工程,在单位工程核验时,除按质量评定程序先进行工程的观感质量评定外,还要对其内部质量进行取样或非破坏性检险评定,必要时也可以进破坏性检验测定。
(2)对于没有质检资料而有施工检测记录的单位工程,在单位工程核验时,除按质量评定程序先进行工程的观感质量评定外,对其内部质量的检验可参考施工检测记录进行,必要时可进行破坏性检验评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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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分析[J]. 马骏,陈妍曙. 小水电. 2011(03)
[3]浅谈水利水电单位工程项目划分[J]. 秦怀良,史学成. 治淮. 2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