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余娟
摘 要: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网络众筹的商业模式也逐渐出现。目前我国的众筹平台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其相应的行业规则尚未有效建立,导致众筹模式存在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基于此,对农业众筹风险及对策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探寻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措施,希望能够给相关的行业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农业;众筹;风险;对策
农业发展本身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众筹平台在根本上能够有效地对冲农业风险,促使农业种植保持可预期的有效收益。然而在实际运作层面,众筹双方可能存在违约风险,同时相关法律监管制度尚未发展成型,导致相关商业运作模式存在一定的争议和问题。对此,政府监管和市场机制应该被充分重视,促使农业众筹模式发展获得更多的保障和监管措施,使相关产业能够顺利有效地合作,为农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方向。
1 农业经济进行众筹发展的必要性
1.1 农业众筹发展是解决当前农业问题的新途径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发展,城市对农村形成了巨大吸附力,大量农业人口转至城市打工,导致农村的人口不断减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的社会问题增多。农民进入城市工作,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农业生产不稳定、农村缺乏稳定的投资、农业经济作物销路存在问题等,导致农业经济发展出现瓶颈。对此在新的众筹模式下,农业发展能够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和销路,促使农业发展保持一定活力,给农村农业经济提供动力和途径。
1.2 农业众筹模式对冲了农业种植的风险
在我国现有的市场机制下,农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大,农业经济经常在破产和盈利的区间波动,导致农业经济的稳定性降低,打击了农业发展的积极性。随着众筹模式的应用和建立,农民可以在种植前获得一定的资金,降低农业种植的成本。此外,消费型众筹模式给农民提前锁定了销路和价格,使农业市场的销售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促使农业经济的发展更加稳定。
1.3 农业众筹模式减少了农产品流通环节,促使农作物的质量得到监督和保障
在传统的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农产品需要经手多重经销商的加价,最终才能到达消费者的面前,导致农产品的价格优势消失,同时农民的收益也相对较低。采用消费型的众筹模式,能够有效地减少流通环节,实现种植者和消费者的直接对接,促使双方的经济利益能够获得更多的实惠。此外,消费者和种植业的直接联系,能够实现对农产品種植的监督,开发一些农业旅游等副产业,促进农业经济的多向发展。
1.4 农业众筹促进了农业种植资源的整合和农业品牌的建立
在传统的农业种植模式中,农业种植多是“散兵游勇”,导致当地的资源整合困难,增加了农业种植的风险和成本。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发展,以及农业种植技术以及经济运作方式得以在网络上有效整合,促使当地农业经济进行合作化运营,使得当地的规模品牌效应得以有效建立,促使当地农业经济迈入新的轨道。这其中,农业众筹在网络上的价格指导和销路对接,对相关种植业的信息整合有着重要的作用。
2 农业众筹存在的风险
2.1 自然风险
自古农业种植就有“靠天吃饭”的传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虽然农业产量得到有效保证,但是一些农作物自然条件比较特殊,对农业产出难以进行有效的预估,导致农业众筹方式在自然因素上存在违约风险。
2.2 运营风险
农业的商品具有特殊性,对库存和物流等发货方式有着多样的要求。因此农业种植户可能对相关运营费用的合理估算存在困难,导致自身的成本大幅上升,最终造成农业生产的亏损。此外,我国的农村基础设施虽然有了大幅提升,但是农业种植方式仍是以散户为主,也造成了其在存储和物流交通上的不便。
2.3 法律风险
众筹方式是市场新兴的商业模式,其法律监管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众筹方存在集资诈骗的风险,投资散户无法对众筹方的信息进行有效确认,导致诈骗风险的提升。另一方面,投资方难以对农户提供的种植产品有效鉴别,导致存在潜在的商业欺诈行为。
2.4 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
信息不对称指投资双方掌握的信息无法有效地确认,而第三方众筹平台往往声明自身不会承担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导致出资方和农户无法达成有效的信任,致使相关众筹项目难以大规模地开展,而且一旦出现欺诈行为,则会导致相关商业模式受到致命打击。
3 针对农业众筹存在的风险应该采取的一些措施
3.1 提升农业运作技术含量保证稳定生产,同时购买农业保险降低众筹双方的损失
对种植户存在的产量风险,政府可以带头成立一些农业产业园区,并聘任技术人员对农户的种植技术进行帮扶,使相关的产量风险降到最低。此外,农户也可以声明,会用部分资金进行商业保险的购买,促使投资双方的收益都可以得到一定保障。
3.2 促进农业种植规模化发展,通过第三方物流体系降低运营成本
农业种植虽然比较分散,但是政府可以成立一些规模化的商品运输中心,通过物流企业的牵头投资,促进农业地区物流体系的快速发展,促使农业种植的运营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3.3 加快相关监管法律的设立,对农业众筹资质进行科学评价和认证
在农业众筹商业模式运作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加速相关法律的制定,以此降低双方在商业行为中的潜在风险。例如,在众筹平台中引入第三方评价和担保机构,促使众筹双方的信息保持公开对等和真实性,使相关商业模式顺利开展。
3.4 众筹平台等第三方平台要建立商业信誉监管机制
众筹平台作为中介机构,也应该在众筹过程中承担一定的责任,并利用平台的管理机制,对农业众筹模式进行合理化的控制,使相关商业模式的发展达到平衡。例如,平台可以将众筹资金分批发给种植户或者预付定金,防止商业合作过程中出现较大的违约事件。
总之,农业众筹是我国网络经济和农业种植结合的新的商业发展模式,在风险对冲、商业营销方面都有着巨大的作用和潜力。我国在国策上长期保持对农业发展的重视,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速对农业种植商业模式的分析和研究,使农业发展找到新的方向,为农业市场发展提供更多支持,增强相关市场的活力和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