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母亲28年的等待

2020-10-21 04:53张振华
方圆 2020年18期
关键词:林某凶手南京市

方圆记者 张振华

在飞速发展的时代,28年是个不短的时间,足够让一座都市某个小角落的建筑和布局发生巨大变化。

8 月 4 日11时许,《方圆》记者来到原南京医学院(1993年,南京医学院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1号教学楼所在地。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这里就是当年震惊全国的“原南京医学院女学生被杀案”的案发地,身临此地,谁都不会觉得这里有何特殊之处。

当年,由四座教学楼环绕而成的那个小天井,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内部的小停车场。28年前的1号教学楼还在,但如今整栋楼都已经被租赁给一家眼科医院。当年,原南京医学院学生林某和她的同学们经常上晚自习的地方,已经被改建成了病房,就连学校的外墙也已经翻新、改建,并做了封闭处理。

我们还找到了院子里的那两口窨井。这里就是林某遇害后被藏尸之地,一口窨井藏过她的遗体,她的衣物、学习用品和饭票等物品则被扔进另一口窨井。两口窨井变化不大,连周边的树木还都是28年前的那几株,只是已长得郁郁葱葱、高大丰茂。它们见证了28年前那个深夜的罪恶,但也等到了今年春天正义的来临。

28年的积案终于告破

今年2月23日晚23时,南京警方发布通报:“1992年3月24日,我市鼓楼区原南京医学院发生一起残忍杀害在校女学生林某的案件,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调集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因破案条件不足,凶手没有明确。28年来,专案组牢记职责使命,坚持盯案不放,采取多种措施,锲而不舍地持续攻坚。2020年2月23日,专案组侦查取得重大破案线索,于当日凌晨抓获犯罪嫌疑人麻某某,一举破获此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得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消息,当年参与侦办此案的一位老民警说,自己心里真是五味杂陈:“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案子一直没有破,我们对不起死者,对死者家属也无法交代。”老民警表示,这个案子一直是他和同事们的一块心病,即便是在他退休后,每次路过南京医科大学大门口,他的心里都会涌起很强的愧疚感。

曾在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工作的叶宁,对此案印象非常深刻。他曾撰文提到,案发后,料理完女儿后事,林某的父母带着巨大的伤痛回了老家。第二年的3月24日,老两口再次来到医学院校园祭奠女儿,然后,再到刑侦支队打听案件的进展。

从那之后,每年的3月24日,老两口都要来这里祭奠女儿,然后到公安机关打听案件进展。每次看到老两口,刑侦支队的同事们心里都很不是滋味。

宁静的校园突发命案

这件令所有办案人员耿耿于怀的案件发生在1992年的春天。

1992年3月24日上午,原南京医学院保卫处报警称,本校1988级临床医学系6班的女大学生林某在3月20日晚自习后失踪了。

南京警方迅速出警调查。当天下午,在校园内教学楼天井内的一口窨井中警方发现了林某的尸体。南京市法医部门检验认为,林某是被凶手用钝器暴力击打头部致其严重颅脑损伤,之后凶手将其按入窨井中导致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凶手在被害人死前对其进行了性侵。

林某生前学习成绩优秀,据她同学讲,她每年都会拿一等奖学金。现在,林某的同学大都在南京市各医院工作,多数已经是科室主任甚至担任重要领导工作。如果林某还在,也许会像她的同学一样,已经是某医院的核心专业力量了。

“我和她是同一宿舍的,那个星期五晚上6点半左右,她离开宿舍去教室看书,带着书包和伞。那学期的功课比较松,她一般是在10点半前就回宿舍,她先在268教室看书,当时我们有几个同学都在那间教室。后来因为这间教室风大,她换去111教室继续看书,有早回来的同学还说,自己离开教室的时候,看到她还在111教室,但她却再没能回来。到星期日(3月23日)晚上,依然没有她的消息,大家有了不好的预感,想第二天给她家打电话,后来才知道她遇害了。”林某当年的舍友徐某回忆当时的情景仍然很伤感,觉得生死就是一瞬间的事,总是忍不住设想要是那天林某早点回宿舍也許就没事了。

案件发生后,警方调查了解到,那天晚上,校园保安队员老季、老张两人在案发教学楼巡逻时,曾经发现过一个黑影,于是紧随上去,在厕所内与一名陌生男子相遇。当时,老张大喊了一声,用手电筒照了一下正在盥洗室里洗手的人的脸部,结果对方一转身,撒腿跑了。据南京医学院时任保卫处长沈志鹏回忆,该男子跑到学校围墙边,一下子就翻过去了。

老张记得男子身高一米七左右,二十六七岁的样子,方脸,皮肤较黑,左侧的腮帮上有几粒粉刺,发型接近平头,大眼睛。上身穿黑色呢子夹克衫,脚上穿着短筒新胶鞋,翻越台阶的动作很快。但可惜,这个可疑的人当时未找到。

在找到林某遗体的同日,林某的父母接到了学校通知,得知女儿遇害。7个半月后的11月19日,林某遗体火化。火化前,林某的父母和爱女做最后的告别。

DNA技术锁定嫌疑人

2020年2月24日下午,南京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1992·3·24强奸杀人案”侦破详情。

案发后的1992年3月25日,南京市公安局第五处在紧急协查中向各分局通报了被害人信息、嫌疑人特征,要求各地按照所附犯罪嫌疑人特征对辖区内人口及暂住、流动人口中符合特征、具备时间或与南京医学院有联系的人等进行排查。南京警方还邀请了公安部第二研究所主任程国恩、河南周口地区公安处副处长王清举、河北廊坊市刑技处处长李风格、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侦科所鉴定科副科长云宝璠等足迹专家来南京,对案件现场的相关足迹进行了会诊。

28年来,几代公安民警对这个案子执着追索,但谁也想不到这个案子会拖拉这样长时间。当年案发后,南京警方抽调数百名精干警力参与专案组,展开缜密走访排查,调查数千条线索,排查人员超过1.5万人次,但因条件有限,未能取得突破。多年来,公安部对该案高度关注,历届江苏省公安厅、南京市公安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案件侦破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就加强案件侦破作出指示和部署。南京市公安局几代刑侦人多轮次组织开展专案攻坚。2018年6月,南京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对该案的攻坚力度,成立“1992·3·24强奸杀人案”命案积案侦破工作领导小组,由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勇任组长,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孙育海、政委宋敏任副组长,抽调民警成立工作专班,固定人员、固定场地、集中办公,全力投入到新一轮的案件侦破工作当中。

该专案组多次召集包括历届专案组老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和案情研究会,回顾梳理当时侦查经过,并对120多本案卷全部建档、逐一梳理分析。专案组派办案民警分赴浙江、江西、山东、四川等10余省地,行程近2万公里,对重点人员开展多次深度调查,对过去未排否的重点人员逐一查证见底。同时,不间断地与本省及河南、安徽等重点省份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分析研究案情。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旸明确要求对该案进行挂牌督办。

公安部“云剑-2020”开展以后,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常和平专门听取该案有关线索情况的报告,并要求以“命案必破”的警察情怀与追求,全力侦破此案。江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也多次组织专案会诊研究。2月19日,案件终于取得重大突破。

据徐州市沛县警方通报,2020年2月21日,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与沛县公安局刑警大队DNA实验室联系称,1992年3月24日原南京医学院强奸杀人案死者身上提取的DNA数据与沛县被盘查人员麻某侠(男,53岁,沛县鸳楼人,于2010年11月5日在鸳楼派出所被采集血样)的数据高度吻合,基本上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应为麻某侠的近亲人员。在连夜检测比对排除了麻某侠同村符合年龄条件的11位家族男性后,警方又对麻某侠家族系进行深挖,得知其家族有一成员麻某皊早年在南京当兵,后在南京定居50多年,麻某皊的儿子麻继钢符合作案嫌疑人年龄条件。麻继钢就是麻某侠的堂兄。据徐州市沛县鸳楼村丁姓副支书介绍,麻继钢生于南京,一直随父亲在南京工作、生活,长大后很少回沛县,与堂兄弟们关系一般。

后来的鉴定表明,麻继钢的DNA与犯罪现场提取的死者阴道拭子DNA分型完全一致。

凌晨抓捕犯罪嫌疑人

今年2月23日凌晨6时许,侦查人员在南京市玄武区九华山麻继钢家中将其抓获,并依法拘传至南京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今年8 月,办案人员讯问原南京医学院女生被杀案犯罪嫌疑人麻继钢。(来源:资料图片)

当前去抓捕的民警敲开麻继钢的家门时,穿着睡衣的麻继钢还在卧室里睡觉。面对突如其来的警察,麻继钢脸部表情平静,没有任何的挣扎。归案后,麻继钢很快就对1992年3月24日强奸杀害原南京医学院女大学生林某之事,供认不讳。

据麻继钢交代,案发后不久,警察也曾登门到他家里排查过,问他有没有去现场,他否认去过现场。当时,他还看到过专家的画像,感觉画像和自己很像,甚至有的朋友还问他,画上的人跟他很像,开玩笑地问他,那是不是他啊?他还说,世上长得像的人多了去了。

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案件之所以能够在28年后告破,主要归功于以下三个关键因素:一是案发后,当年现场勘验工作非常认真细致,保留了关键的痕迹物证,并妥善保管至今,为案件的侦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南京市公安局的历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该案一直高度重视,专案组成员虽几经更换,有的已经退休甚至过世,但接棒者始终锲而不舍、紧盯不放、不破不休。三是得益于现代刑侦技术的深度应用和现代打击犯罪新机制的建立,以及公安部领导下的各公安机关扎实的刑事基础工作。

2月23日16点许,麻继钢在南京医科大学、南京市妇幼医院附近一带,对强奸、杀人及抛弃相关物品地点进行了指认,辨认了教学楼的位置,强奸被害人的地点,抛弃受害人尸体及其物品的两个窨井,遇到两个校卫盘查逃跑的地点,以及当年他初次见到被害人林某的教室,翻墙逃跑的地点和丢弃作案时使用的钢管的地方。一切指认均与当年现场勘验笔录反映的对应位置完全印证。

在邻居工友眼中他就是个“普通人”

据《方圆》记者了解,麻继钢是苏美达集团的一名司机。在苏美达集团办公室车队的司机中,他是为数不多的正式员工。麻繼钢在公司工作了很多年。而据其同事、领导、邻居反馈,他平时表现很正常,与想象中的强奸杀人犯的“残忍”形象差别很大。在不少邻居眼里,麻继钢待人客气,每天上下班见到邻居,总会主动笑着跟人打招呼。周围的老邻居们都习惯叫他“小麻”。

采访中,《方圆》记者了解到一个细节。办案人员去麻继钢工作的车队调查时,车队的同事们说,他的一些队友都看到过,他所开的那辆车的挡风玻璃下面经常放着一本《圣经》,但没人听说他是一名基督教徒。

据其工友介绍,前些年,麻继钢曾被外派到德国工作,后来他带了两只名犬回来。他非常喜欢养狗,邻居家如果因为外出等原因不方便照顾狗,还会把自己家的狗放到麻继钢家寄养。

接受检察官讯问时,麻继钢对当年作案时候的细节记得非常清晰,作案时间、地点、过程,作案前的活动轨迹和作案后的逃跑路线,都说得清楚明白,反复表示对不住被害人及其家人,愿意卖房赔偿被害人家人,但对自己的罪行,他却并未完全承认,仍有所保留,试图为自己脱罪,求生欲特别强,心理素质非常好,一直在避重就轻,极力为自己开脱罪行。

提审中,每当提到家人,麻继钢就情绪低落,用手掩面,沉默不语。他说,自己对不起家人。

据麻继钢交代,2月21日晚上,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和两个穿便服的人上门,说要做防疫检查,他们拿棉签在他的口腔里划了一下。麻继钢还问女儿,为什么来的是警察,怎么没有医生来做检查?这个检查是干什么用的?能不能查到DNA?随后,他又听说自己在老家的堂弟也被警方检查了口腔咽拭子,那个时候,他就有预感,自己可能要落网了。

麻继钢说,自己曾多次想到过落网的这一天,也曾想过要自首,但又存有侥幸心理,认为也许警察抓不到自己了。在民警上门采集咽拭子后,他的精神一直就很紧张,他想过逃跑,但也知道凭着公安的能力和技术,自己也跑不掉,所以就放弃了逃跑的打算。麻继钢之前从来不陪老婆散步、逛街。但在被抓的前一天,他特意陪着老婆出去散了一次步,当天晚上睡觉时,他没有脱衣服,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他还和家人约定,如果夜里有人来敲门,由他去开门。在结婚后很久的一段时间里,他和妻子没要孩子,主要是担心自己因为过去的事被捕、枪毙,影响了孩子。

2月23日,南京警方发布通报的当晚,林某的同学就将案件破获、抓到嫌疑人的消息告诉了居住在无锡市的林某母亲朱某某。朱某某还给办案检察院的检察长写了一封信。

这起超过20年的积案如何适用法律

今年3月6日,麻继钢被执行逮捕。7月6日,南京市检察院就本案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据南京市江北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余红介绍,南京市检察院对本案高度重视,该院检察长范群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就此案批捕、公诉作出细致布置与指导。

案件由范群、余红、李鹏、杨云飞、朱雅静5人担任承办人,检察院曾抽调10余名检察官、助理参与此案的审查工作。

余红说,案件时间跨度长达28年,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南京市检察院在本案侦破、麻继钢被捕的第一时间就提前介入,认真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对不完整的或有瑕疵的证据,退回侦查,指导公安机关补充夯实。另外,从案发到破案历年28年,两部刑法(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如何适用?为解决这一问题,南京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仔细认真研究两部刑法,并召开检委会专题集体研究。经研究认为,犯罪嫌疑人麻继钢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根据现行《刑法》第12条、第87条第四项、1979年《刑法》第132条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案发至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已过20年追诉期限,没有法定的追诉时效延长、中断情形,且具有追诉必要性,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最后,南京市检察院通过江苏省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核准追诉申请。

今年5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复,认为犯罪嫌疑人麻继钢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虽然经过了28年,但是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必须追诉,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麻继钢核准追诉。

余红表示,检察院全力做好开庭准备工作。开庭准备工作包括制作开庭时的法律文书“三纲一词”,即讯问提纲、举证提纲、答辩提纲和公诉词。由于这个案子发案时间久远,相关案卷中一些与案件有关的细节,需要反复确认。

9月16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截至发稿,案件尚未宣判。

被害人母亲写给检察院的信

尊敬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范检察长:

您好!

我的女儿——林某,是原南京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 8806 班四年级学生,于1992 年3 月20 日晚在南京医学院校园内1 号教学楼教室里晚自习时被凶手残忍杀害,1992 年3 月24 日在校园内1 号教学楼窨井里找到我女儿。1992 年在大学校园内发生如此残忍恶劣的杀人案,在中国还属首例,在当时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案发后,国家公安部、国家教委,江苏省公安厅、省人大、省教委都很重视,南京市公安局刑侦队投入大量的警力、精力、物力,全警动员,并抽调了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来侦破此案,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案件始终没有侦破。

28 年来,她父亲生前和我每年3 月都去南医大校园祭奠女儿,并去南京公安局询问案件进展情况,但案件一直没有突破,我们一次又一次带着沉重的心情和悲伤的泪水无功而返。她父亲去世后,我每年独自一人去南京,就这样坚持了一年又一年。女儿22 岁被凶手残忍杀害,我们一家四口,林某的爸爸、奶奶、弟弟和我都遭受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和心灵创伤,严重地影响了身心健康。

28 年来,在无望的等待中,1997 年她奶奶含恨而终,临终时还喊着孙女的名字。1999 年,她的父亲极度悲伤,忧郁成疾去世。他生前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女儿的案件能真相大白,凶手得到严惩。临走时,他流着泪水交代我一定要让公安部门抓到凶手,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相信法律是公正的,金山银山换不回我女儿,凶手用极度残忍的手法杀害她,我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我年纪大了,身体也一年不如一年。28 年,人生能有几个28 年?在28 年里,我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伴随着伤痛,无时无刻不在思念我的女儿。而杀害我女儿的凶手,28 年里在光天化日之下逍遥法外,结婚生子,成家立业,享受着一个普通人可以享受的幸福生活,而这原本也是我女儿本应该拥有的生活。如果我女儿没有被凶手杀害,她成绩优秀,肯定会学以致用,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为社会作贡献,说不定今年支援湖北抗击疫情的医生队伍里就会有她的身影。她抑或已结婚生子,孝敬父母,陪伴左右,我会有可爱的外孙、外孙女围绕身边,含饴弄孙,安享晚年……但一切都定格在1992 年3 月20 日那个晚上,女儿被残忍的杀害,凶手逃脱,逍遥法外。一个用残忍手段杀害他人的人可以毫无忌惮之心过着泰然自若的日子,享受明媚的阳光,呼吸新鲜的空气,而我无辜的女儿鲜活美好的生命却在阴暗潮湿的窑井里溘然长逝,我丈夫到死都不知道是谁害死了他的女儿,死都不能瞑目。而我至此以后的生活,除了清明,没有节日。

28 年来,支撑我活下去的唯一信念就是早日抓到凶手,以告慰女儿的在天之灵,让女儿在九泉之下得以安息。凶手犯罪动机之卑劣,犯罪手段之残忍,在杀害一个人之后竟然可以若无其事的生活,其冷血程度令人发指。我相信,如果案发当年就抓到凶手,依据其残忍卑劣的行径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完全会判处死刑。即使案件发生在当今社会,根据检索到的近几年类似残忍手段殺害的案例,该案凶手的行为判处死刑也是有法有据。凶手逍遥法外28 年,享受了本不该属于他的自由,如果这样猖狂的行径都不判处死刑,那么就是变相鼓励犯罪之人在实施犯罪后脱逃,因为脱逃时间越长便可以轻判。这就出现了一个无比荒唐的局面:当即被抓获会判死刑,脱逃后不但可以结婚生子,若干年归案后还可以免于一死,这是多么可笑而又可怕的事情。我想世界上最可恨又最可怕的事情就是坏人伪装成好人的样子,让善良的人无从分辨。

这个案子虽然历经了28 年,但影响却一直存在,不仅仅是对我的影响,对学校、对他人、对社会的影响是无法抹去的。正因为这样,在长达28 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坚守,警方也从未放弃,现如今在南京警方的努力下终于抓到了凶手,社会对此也普遍关注。我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世事难料,但是我要挺住,我的生命哪怕仅剩一天,只剩一口气活着,也要等待判决凶手,为女儿申冤报仇!

我一直坚信正义从来都不会缺席,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以命偿命,是对我女儿最好的告慰!我相信法律会给我带来正义,更相信法律会给我女儿一个交代!

此致敬礼!

被害人林某母亲朱某某泪书

2020 年3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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